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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中央官僚权力制约机制(二)

 金色年华554 2019-03-23

史官留青对皇权的约束

史官秉笔直书,以史的惩戒功能约束君王权力,这是我国传统专制统治中对君王的一个独特的约束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据唐代刘知几所论,“黄帝时便有仓颉、沮诵为史官。”

北宋中央官僚权力制约机制(二)

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考证,商周时代已经有了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从“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掌记天子言动。御殿则侍立,行幸则从,大朝会则与起居舍人对立于殿下螭首之侧。凡朝廷命令赦宥、礼乐法度损益因革、赏罚劝惩,群臣进对、文武臣除授及祭祀宴享、临幸引见之事,四时气候、四方符瑞、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皆书以授著作官”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史官的职责主要有:记录帝王言行;起草王命及政府文书;发布文告;整理档案资料、典籍,写作著述。专职的“起居官”在北魏始设,称“起居令史”。隋代在中书省设“起居舍人”,唐宋时,在门下省设“起居郎”,与“起居舍人”分掌君主言行记录之事。北宋“以修撰、编修、检讨专为史官,隶翰林院”。从史官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史官的职能与分工逐渐具体化,对君主“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是史官的职责所在。史官记述历史,讲究“务从实录”。按《说文解字》云:“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从这一解释来看,“史”,作为“记事者”,应具有“持中正”的职业形象,要“如实”记事,公正不倚。史官继承了“晋之董狐,书法不隐”、“齐之南史,直书崔轼”的春秋传统,秉承了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的史权意识和士“以道自任”的精神,不惜“舍生取义”、冒死直书。正是有了史官“知必死而不避”的舍身精神,历史的真实才得以见之后世。

据司马光《涑水记闻》记载: 宋太祖尝弹雀于后园,有群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为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耶!对曰:臣不能讼陛下,然自当有史官书之。上悦,赐金帛慰劳之

可见宋太祖或出于自觉或出于无奈而对史官很是心存忌惮。宋太祖议事常常回避史官,使北宋史官只记一些君臣见面辞谢等无关痛痒的事情。宋太宗以后,一反皇帝不看起居注的规定,所修的时政记、起居注都要先拿给皇帝看后再送交史馆,这样就无法保证全部如实记录君主的言行,所以宋代的正史是有很多疑点的。但是从北宋历代君主如此重视时政记和起居录的事实可以看出,有着“君举必书”的春秋传统史官的秉笔留青,对君主们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不管他们是在考虑什么彰善痒恶、激浊扬清的问题,还是出于只为自己树碑立传,流芳百世的目的,史官秉笔直书一定程度上对君主言行进行了约束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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