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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为适鞋而衣

 驿路铃声 2019-03-24

  最近很反常,不是指我,而是周围的一切,包括外单位的人。

  在洗手间洗杯,采购经理过来了:“哇!做过头发啦!”

  “哪有?不就是俩月前拉过的吗?”

  经常有人这么问我,一向是个怕麻烦的人,嫌去发廊做头发太浪费时间,是以贪图好打理,总是留着长发。

  还是在洗手间,上面开发一同事从厕所里出来:“哇!呢件衫甘鬼靓革?嗨边度买革?”(广州话:啊!你的衣服好漂亮啊,在哪儿买的呀?)

  “不是吧?这不就是清远厂厂服吗?”真的很奇怪她们的眼神……

  曾经在公共汽车上,同乘的开发一经理坐在旁边不时看看我,我有些莫明地笑看着他,他就道: “你的衣服很漂亮!”

  当时穿的正是这件厂服,红色外套,一件衣料平常做工粗糙普通不过的衣服,而且公司里为数不少人的也正穿着呢。

  做着事时,报关部同事兼好友蓉儿(那个双胞胎妈妈)经过时停下来闲聊:“你知道吗?以前我还在仓储的时候,你经常举着伞去上厕所经过我们单位,同事们说:'啊!那个业务的女孩子好有气质!’那时候你还没结婚。”

  “你别是说我现在没有气质了吧?我自我感觉也不错啊!”我笑着拍了她一下,“你怎么不早说,让我陶醉一下呀!”

  样品室一个女孩告诉我说:“你知道吗?我们张部长说办公楼女生中就数你气质最好!”

  “啊?我哪儿知道?你不是才告诉我的吗?早说嘛,你不知道我一直在暗恋他吗?可惜他娶了大辫子。”我开着玩笑。

  也一直很赞赏张的,他是一个高大英俊务实且很专一的男人,大家工作没什么联系,见面总会打招呼。

  他人品非常不错。

  公司里的男职工但凡升到了一定级别,就会传出在外面包养女人或乱同居,离婚再娶的都不鲜见,仿佛不如此不足以证明多么有本事。

  这种现象在本公司中,见惯不怪,普遍到麻木……

  真不明白这帮人都是怎么想的。

  而张就是例外正派男人中的一个,他老婆象清朝年代的人一样背后一直不变地总拖着一条又粗又黑长长的大辫子,夫妇俩总是一起上班,一起下班。非常让人羡慕的一对伴侣。

  很久没有穿裙子了,一向喜欢穿牛仔裤,套上运动鞋,随意搭配,随意而为,很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感觉。

  尤其是雪纺面料的裙子,需配上高跟鞋才好。

  只是高跟鞋走路,尽管时时小心翼翼着,还不免歪歪倒倒的常失了重心,限制了行动的幅度,且很没安全感。所以都有两三年没再穿裙子了。

  上星期五下班回来,在一店中看中一双长靴,喜欢那棕黑色薄薄软软的羊皮,款式简约大方,可以拉到膝下,也可以堆在脚踝处,穿起来不会有脚戴枷锁的感觉。

  特别是价格,便宜得让人难以置信,才15元一双,卖主说是换季出血挥泪大甩卖。广州的人用词一向夸张到搞笑……

  我一般穿36码的鞋,高跟的可以更小一些。但是店主找来找去只找到最小码36.5号的。当时试了一下,可能棉袜厚吧,也合适。

  第二天等我穿上丝袜再套上鞋子,却大了很多。

  妈妈多年前就给我缝了好多漂亮的毛鞋垫,准备做嫁妆的(嘿嘿!我们那儿兴这个。),我和妈妈的脚一样大,但是妈妈的脚曾经裹过又放开,所以有些走形。

  她用她的鞋样给我缝,不适合现代鞋的形状,垫进去窄小了些。带了几对出来,一直放在那儿,妈妈的一场辛劳,不舍得扔掉,这次可用上了。

  将夏天穿的连裤丝袜一剪两半再填,塞进鞋头,再将妈妈的鞋垫填上仍然勉强。为了穿着舒适,不停地调整填充物,手背都磨起了泡又磨破,洗衣服都得戴上手套。

  尽管如此,穿起来依然有不跟我走的别扭和不舒服,就很可怜起花木兰来……

  想当初, 她为了代父从军,缠裹过的三寸金莲又是填了多少东西才能穿上军靴的?还要冲锋陷阵,纵马杀敌,固然还战功赫赫,太不简单了!

  今天就穿这双鞋吧,翻出了五六年前买的深灰色的毛衣套裙。

  这几天气温一直保持在16-26度,平时坐在办公室就很闷,出太阳时更热。毛衣是不用穿了,一件单衣就行,毛裙刚好齐膝,就配一件与靴子颜色相近的黑色上衣。

  这件衣服自己动过手脚。领口以前是一条绕过脖子的带子,穿着的感觉象随时准备受绞刑般的难受。就剪掉一截,中间缝住成一条横在肩前的带子。

  这是曾经流行的短上衣,现在已经过时。但是喜欢衣料的温暖感,一直没扔掉。这样的季节不象别的衣服早上穿上凉丝丝的不愿套上身。

  将下摆边和两只袖口拆开,用黑毛线勾上一圈花边——蕾丝哦。

  就这样的一套,随便披了一条姐姐勾的深蓝色围巾在肩胳膊上,黑色的衣服就将蓝色衬托的格外醒目惹眼。长发则一惯的披在肩上。

  回到公司,一路不停有人打招呼。

  进办公大楼,门口碰上技术部一行色匆匆准备出差的男生:“哇!甘吾鬼死靓!”(这么漂亮!)一边回头一边马不停蹄继续走他的。

  去餐厅吃饭,一面熟的女孩对面走来:“哇!好漂亮啊!”

  在洗手池洗杯子,采购副理:“哇!是你啊!我在后面看了半天,象你又不象你。好漂亮!”

  本单位同事:“哇!衣服真漂亮!”

  “简直顶你们不胜(拿你们没办法之意),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又不是没见过我穿过的?”她们未免有点儿夸张吧?

  “啊?穿过?真没见过!”

  连一向对我有些畏怯的徒弟也拖住我的胳膊,悄悄地在我耳边说:“你身材好棒啊!” 

  真是,平时宽衣宽带的闲散惯了,还真当我懒散的猫,尚若认真打扮一下,还不让你们一个个缩不回舌头?

  一好友开玩笑道:“女为悦己者容,莫非你在恋爱?”

  “恋你的大头鬼!我为适鞋而衣。衣什么衣?平常不过的衣服!少见多怪了吧?!”我笑。

  可是高跟鞋好辛苦啊!我那风风火火的性子,我一惯大步流星的步子,和我动如脱兔的敏捷……全栽在这双鞋子上:步子不由自主地变得细碎起来……

  “WY,要不要我扶你?”中午下班去刷卡,后面一同事赶上说道。“看你摇摇曳曳的样子,娇弱得好让人担心!!”

  狂晕……我发誓如再穿这鞋就把“王”字倒着写……

  看来,还得时常穿穿裙子,偶尔女人一把!毕竟被人羡慕,还是很受用的!:)


(感谢王广帮我打出这篇文章!“五一”字随手画符写得很潦草,难为你了!对了,王广打这篇文章时取名为“不再陶醉”“)




作者:驿路铃声2007-02-12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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