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施恩图报非君子,知恩不报是小人”,可见对于君子而言,于他人不但要做到知恩图报,还要做到施恩不图报。可是现实中,“恩人”变成“仇人”的例子屡见不鲜,这样的情况下“恩人”简单粗暴地把“知恩不报”、“恩将仇报”这样的大帽子扣在自己曾经帮助过的人身上也变成了常事。为什么说这样的做法”简单粗暴”呢?因为这样的做法的确很简单...也的确很粗暴...为什么今天当人们有求于他人的时候更愿意选择给这份“情分”定个价好能“一次性付清”呢?应该也源于一些离谱的纠纷。 有时候,看似简单的事情其实也是千丝万缕,而且不同的人对一件事情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所以不能轻易地把一件事情一语带过。我一向认为活在世上,很多事情都不必较真,可是如果需要较真,那就必须较到底,否则就是不负责任,换句话说,这件事情,如果做不到明察秋毫,只能走马观花,那就不要妄加评论,还是一言不发为好。 简单来讲:没有弄清事实,就没有发言权。 说了半天,再回到“施恩”与“图报”上,如果一个人在施恩的时候早就计算好了对方应该如何报答或者在施恩之后不论对方如何感激回报他都感觉没有还清欠他的情,那他所施的所谓恩情也就不叫恩情了。恩情本来是无价的,但前提是这份恩情没有变成一种交易甚至是一场勒索之前。 他人恩情是无价的,这是受到恩惠的人应该铭记于心的,因为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有人向自己伸出援手,帮自己解决了燃眉之急或者帮助自己达成了某个目标,这份情的价值是什么都不能与之相当的。就像一个人快要被饿死了,有人给了他一块糕饼救了他的命,试问是否有一种回报的价值能够等同于这个人的生命呢?答案是否定的——情分是没有办法偿还的。因此恩情这种东西,说是“无以为报”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 情分是没有办法偿还的,没错,可是这个事实就导致很多人把所谓的“知恩”、“报恩”变成一场文字游戏,文字游戏也就罢了,还要加上障眼法,最终导致了恩人变成仇敌这样离谱的事情,那么这场官司是怎么来的呢?呵呵...过程如下: 既然说“情分没有办法偿还”, 于是乎“情分根本还不完”, 加之“我曾经施恩与你”, 那么“不管你做什么,都没有还完你欠我的” 所以“只要你不对我卑躬屈膝” 就可以说“你忘恩负义” 所以“只要你不对我言听计从” 就可以说“你知恩不报” 如果“你还敢有所不满甚至反抗” 那就可以说“你恩将仇报”了 如果要“给这份‘恩情’一个期限” 呵呵——“一万年!” 想想身边那些例子,好像都可以归纳成这么个过程。 这样的时候,本来的恩情也变了味道,本来想要回报也没了法子——总不能因为对方曾帮助过自己,而自己想要回报,就唯命是从吧?如果他的要求真的过分呢?如果他的要求违背道德呢?如果对方根本就没把自己当成朋友,甚至失去了对自己最基本的尊重呢?如果这个施恩者本身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人呢?再如果这个施恩者原本就不是在“施恩”,而只是乘人之危、敲诈勒索呢?本来一方情愿付出、一方感恩戴德的事情转变成了你不情、我不愿,你不仁、我不义的闹剧。 所以给恩情定价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即使本来不是目的不纯,也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猜忌与纠纷。 虽说恩情无以为报,但是这不代表人就可以忘恩负义; 虽说人不能知恩不报,但也不代表人就可以施恩图报; 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也不代表人可以施滴水之恩,索涌泉之报... 对于一个善良正直的人,一个真正的君子来说,即使他人从来没有施恩与己,都会习惯善待他人,乐于帮助他人,更何况是曾经给过自己帮助的人呢?所以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事情发生在什么样的人身上,更在于人与人之间是否做到了相互尊重和相互爱护。 一件简单的事情很多时候考验的是一群人的品质与人格。当人们看到他人有难处的时候,应该抱着同情爱护的心情施以援手,而非抱有其他目的,因此自己所施的恩泽也不需要对方的回报,这就是奉献。奉献,仅仅因为自己想要奉献,无关乎对方是否回报、多少回报。 如果因为自己帮助过对方,而对方却没有给自己的帮助以足够高的价码而批判、诋毁他们,客观上讲,这是对他人的道德绑架,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如若施恩图报,那么恩也将不再是恩。 这一个充满艰辛的世界,然而“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不管是帮助他人还是得到帮助都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们应该关心在互助互爱中我们自身的进步和升华,应该享受彼此给对方的温暖,而不该计算在与他人相互付出过程中自己的得失,更不能把情分变成一种交易和勒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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