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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doc网文摘手

 鹿茸图书馆 2019-03-27

今天(3月2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利辛武振飞、武润泽“父子”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武氏父子各判25年,涉案律师武永超被判三年,原利辛县公安局副局长孙亚峰被判六年零三个月。

法院一审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判处孙亚峰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追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今年3月5日至3月7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振飞、武润泽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组织卖淫罪一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一审开庭审理。其中,组织卖淫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1月,武振飞与他人合伙成立利辛县云海担保有限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等业务获取非法利益。2013年7月,武振飞在原云海公司基础上与他人合伙成立利辛县中鑫担保公司,李贺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振飞为实际控制人,有组织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并以寻衅滋事行为强索债务,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至2015年6月,中鑫公司以武振飞、武润泽为首,吸收多人参加,逐渐发展形成以中鑫公司为依托,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发放高利贷为手段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武振飞、武润泽等15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武润泽、孙明洋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告人李贺贺、李雷、孙建国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期间,诉辩双方进行了辩论与质证。法庭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辩护人辩护意见。由于该案被告人及涉嫌犯罪事实较多,该案于3月5日、6日、7日连续开庭审理三天,于3月7日上午11时结束庭审。

庭审期间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本案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武振飞、武润泽是否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之外的其余罪名承担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金额认定,以及指控涉嫌的虚假诉讼、非法拘禁事实是否构成犯罪等方面。

据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介绍,除武振飞、武润泽、李贺贺、葛腾等4名主要被告人外,其余11名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

知情人透露,武振飞在当地身份显赫,在十几年前,他就在利辛经营起一家娱乐场所,“前几年,他又转辗省城合肥做起了餐饮。”该知情人又说,武振飞这些年可没少折腾,因热爱书画,在社会上还有个利辛县美术家协会主席的名号。

据了解,武振飞曾在利辛县公安局下属的利辛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利辛县车管所等单位任职“一把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以武振飞、武润泽为首,依托利辛县中鑫担保有限公司吸收多人参加,逐渐发展形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并以获取的经济利益为支撑,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涉及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诈骗、虚假诉讼、组织卖淫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局副局长涉黑腐败、充当“保护伞”

自2012年以来至案发,被告人孙亚峰多次接受武振飞、武润泽的财物、并因与李某保持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为武振飞、武润泽提供利益保护。

孙亚峰明知武振飞开设的中鑫公司违法吸收公众存款、且有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仍自2016年开始将其和其家属控制的321万存款存入,非法获取高额利息,不依法履行职责,甚至多次包庇、纵容,致使武振飞、武润泽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发展壮大,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另查明,2003年至2019年期间,孙亚峰在任利辛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61次,收受现金及购物卡共计295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亚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且属情节严重。其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巨大。孙亚峰犯两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孙亚峰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又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根据孙亚峰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来源:亳州晚报微信公号、聚焦安徽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王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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