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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开始了!

 菊花廿六 2019-03-27

为全面加强北京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扎实推进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北京市将组织开展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是什么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

主要包括

● 安全联锁系统

● 紧急停车系统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

●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

当化工生产装置或设施出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时,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可使生产过程安全停止运行或自动导入预定的安全状态。

如果安全仪表系统失效

如果安全仪表系统失效,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大都与安全仪表失效或设置不当有关。通过调研评估与专项检查,我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中存在危险与风险分析不足、仪表设计选型不当、安全完整性等级(SIL)定级不准、系统功能不完善、管理制度缺失、维护保养不到位、在役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评估不全面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以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企业安全仪表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督促企业运用采用先进的安全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安全仪表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安全仪表系统设置合理、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

整治范围

本次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油库及其他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充装和分装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9年3月)

制定印发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对《北京市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技术指导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技术指导书》)和整治内容进行培训和解读。各区要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本区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并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安排。

(二)企业自查阶段(2019年4月-8月)

各企业要按照《技术指导书》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自行或聘请具有相关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技术机构,依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应用导则》(AQ/T3049-2013),对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进行HAZOP分析,在此基础上,依据《保护层分析(LOPA)方法应用导则》(AQ/T3054—2015),划分安全完整性等级(SIL 1-4),并验证安全仪表系统是否满足装置和设施要求。分析定级验证结束后,企业要形成分析、定级和验证报告,查找出企业安全仪表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编制《安全要求规格书》。

(三)审查评估阶段(2019年9月-12月)

市应急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依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T/CCSAS 001—2018)以及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企业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报告、保护层分析(LOPA分析)报告、《安全要求规格书》等进行审查评估,对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进行验证。通过审查的企业,可以开展安全仪表系统的隐患整改;未通过审查的,企业要根据审查建议进一步完善分析、定级和验证等有关工作,待通过审查后方可开展隐患整改。

(四)隐患整改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

各企业要根据分析、定级和验证报告及《安全要求规格书》的要求,制定安全仪表系统整改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和时间节点等内容,根据整改方案和《技术指导书》要求,聘请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设计和施工改造。其中:设计单位要具备石油化工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要具备石油化工施工过程总承包三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施工改造阶段,施工单位要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组织开展施工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企业要制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确保企业在施工改造期间的安全生产。施工改造完成后,各企业要会同施工单位依据设计文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区要组织专家(见附件2,至少3人),依据《北京市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验收表》(见附件3)进行验收,验收要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参加。

(五)总结检查阶段(2020年7月)

各区要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北京市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抽查部分企业。对于没有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依然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依据《安全生产法》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全仪表系统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要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者没有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被列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各区要提高工作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切实增强做好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开展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做好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编写了《技术指导书》。各区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本方案和《技术指导书》确定的程序和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化工安全仪表系统整治工作。要加强企业整改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承包商管理,强化施工过程安全,特别要加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要严格标准,严把专项整治验收关,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要依法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此次整治工作专业性较强,要注重发挥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

(三)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不同于以往的自动化改造,是对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运用HAZOP分析和LOPA分析等科学的分析方法,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对企业潜在的危险进行预先的识别、分析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和风险降低要求及其安全完整性等级,并按照分析定级结果进行设计和改造。各企业是本次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各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强化安全仪表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制度、内部技术规范以及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仪表系统运行管理方案,特别是要加强过程报警管理,对安全仪表系统定期开展检测、检验。要做好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运行可靠、有效。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突出对相关负责人、工艺和仪表等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培养具备化工安全仪表专业技术能力、掌握相关标准规范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加强监管,建立机制。各区要将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对监管重点。要突出强化企业安全仪表系统运行应用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日常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水平,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将把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对各区的年度工作考核以及督查内容,并对组织开展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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