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是符合规定的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并非购进所有的旅客运输服务均可以抵扣。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不能。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注】比如A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到意大利,取得的国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到港澳台也是一样不能抵扣的。 3. 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答:是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注】除取得增值税专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两种票证外必须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哪些种类?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注】比如一般纳税人取得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是不能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因为文件中规定的很清楚了。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注】增值税电子发票目前是凭票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勾选确认。 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铁路车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公路、水路等客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注】目前一般纳税人提供旅客运输服务大都适用简易计税,因此统一从低按3%征收率抵扣进项税额了。 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所形成的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从设计原理看,留抵退税对应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解缴税款完税凭证,也就是说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的部分并不在退税的范围之内,但由于退税采用公式计算,因而上述进项税额并非直接排除在留抵退税的范围之外,而是通过增加分母比重的形式进行了排除。 10.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11.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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