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段时间,来自江西万载警察院正在审判一个案子,一个68岁的老人与同村还没成年的女孩发生了关系,时间长达一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他对受害女孩小慧的色心起于去年年初。原来事发当天正下着雨,李某坐在家门口打发时间,正巧遇到了路过的小慧,便想小慧招手,并直言要不要发生关系。而小慧并不由拒绝,而是径直走进了李某的房间。 据李某描述,到了房间后小慧只说自己要十块钱,随后便主动躺在床上。第一次的轻而易举让李某的胆子慢慢大了起来,紧接着在今年年初,他第二次喊来小慧,两人第二次并没有过多的交流,而小慧却主动与李某谈价,而最近的最后一次竟是小慧主动的。 嫌疑人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小慧来做这样的事,是觉得这个小女孩比较单纯。李某交代,自己前后一共给了小慧人民币100元钱,而且每次都是小慧主动索要金钱的。虽然李某一直声称小慧是自愿的,可是他的话颠三倒四,自相矛盾,竟称自己曾经威胁小慧,不要告诉她父亲。 最后李某还表示,因为两人发生关系都是金钱交易,所以自己的行为不算强奸。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请在文章下方留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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