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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居:《战国楚简“河澭”、“两棠”新考》商榷 | 中国先秦史

 先秦子居 2019-03-31

子居

不久前刚写完《〈邦家之政〉集释》商榷,友人又拿吴良宝先生《战国楚简“河澭"、“两棠”新考》[1]来问笔者有何不同观点,看来友人是打算把所有与清华简有关的内容都让笔者再多写一写的意思了。

吴良宝先生的文章,笔者记得以前查阅资料时就看到过,但当时觉得吴良宝先生写得简略,所以也就没有在内容上太关注。现在友人来专门问及,学术无私器,所以下面就说一下笔者的观点。

吴良宝先生文中言:“子居先生认为,整理者说‘河雍’即‘衡雍’盖是,但其地应在今河南孟州市西……首先,河澭(雍)、衡雍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地名资料。从《左传》原文来看,衡雍应该是具体的城邑名;从《淮南子·人间训》‘楚庄王既胜晋于河雍之间’的表述来看,‘河澭’是一个范围稍大的地名。所以,‘河澭’即‘衡雍’的意见肯定有误。”说实话没看懂吴良宝先生断言的“肯定有误”何以如此肯定,先秦时的九州(或十二州)、诸国之名不都是由小地名甚至一水、一城、一邑之名演化为大地名的吗?甚至现在所称的各个山脉,也多是因其中某具体山峰的名称泛化而来,地名的大小又不是恒定的,所以,这个“肯定有误”的断言才是“肯定有误”吧?

吴良宝先生文中复言:“其次,‘河雍当在今孟州市西,而非原阳县西’的定位不可信。从《左传》所记晋、楚之战的整个过程来看‘(晋师)宵济’、‘晋师在敖、鄗之间’,以及‘楚子北师次于郷’、楚君‘将饮马于河而归’等,战争的发生地‘河雍’肯定位于黄河以南,这个‘河雍’的位置无论如何是不能挪位到黄河以北的今孟州市西的。部分学者之所以误将河雍’定在今孟州市西,可能与《中国历史地图集》将‘河阳’标注为‘河雍’有关,实际上《地图集》是误把战国时期的‘河阳’当作了位于今河南济源市西南的‘阳樊(阳)’。”不妨把吴良宝先生的引文拿《左传》还原一下,按《左传·宣公十二年》的行文次序,是先“楚子北师次于郔,沈尹将中军,子重将左,子反将右,将饮马于河而归。闻晋师既济,王欲还”,然后“晋师在敖、鄗之间”,然后晋师大败,“及昏,楚师军于邲,晋之余师不能军,宵济,亦终夜有声。丙辰,楚重至于邲,遂次于衡雍。”不难看出,吴良宝先生为了说“战争的发生地‘河雍’肯定位于黄河以南”,把《左传》的文字次序完全颠倒了过来,杜预注说得很清楚“郔,郑北地”,所以“楚子北师次于郔”就已近于黄河南岸,因此才能“将饮马于河而归”,这时候“闻晋师既济”,则晋师所济自然是黄河,两军战于黄河南岸,晋师败退,“余师不能军,宵济”所济的自然也只能是黄河,而后“丙辰,楚重至于邲,遂次于衡雍。”笔者在《清华简〈系年〉5~7章解析》中已言:“邲地在今河南荥阳东北,此时楚师是追击晋师,在辎重运输已经到达邲地的情况下,若楚师反倒东退至河南原阳西南,岂不是把辎重白白送给晋师?因此可知,衡雍必当在荥阳之西,而绝不能在河南原阳西南地区。[2]辎重只能在后方安全区,不会摆到晋师与楚师之间,这是基本军事常识,所以辎重所在的“”地只会在楚师追击晋师时的楚师后方,晋师已渡黄河,楚师要追击晋师,势必不能在黄河南岸徘徊,而“”地是已知的,即在黄河南岸,故有笔者所言“衡雍必当在荥阳之西”,而且因为楚师追击晋师的战局原因,衡雍当在黄河之北。笔者在《清华简〈系年〉5~7章解析》中即已举证:“《吕氏春秋·简选》:“晋文公造五两之士五乘,锐卒千人,先以接敌,诸侯莫之能难。反郑之埤,尊天子于衡雍。”高诱注:“文公率诸侯朝天子于衡雍。衡雍践土,今之河阳。”《史记集解》引贾逵曰:“河阳,晋之温也。践土,郑地名,在河内。”两汉时的河内并不包括原阳、卷县等地,因此由贾逵所言可知,践土不在“河南原阳西南”,更由高诱注可知,践土在河阳。复据《水经注·河水》:“河水又东径河阳县故城南。《春秋经》书‘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晋侯执卫侯归于京师’,《春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冬,会于温,执卫侯。是会也,晋侯召襄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狩地。’服虔、贾逵曰:‘河阳,温也。’班固《汉书·地理志》,司马彪、袁山松《郡国志》,《晋太康地道记》,《十二州志》:河阳别县,非温邑也。汉高帝六年,封陈涓为侯国,王莽之河亭也。《十三州志》曰:治河上,河,孟津河也。郭缘生《述征记》曰:‘践土,今冶坂城。’是名异《春秋》焉,非也。今河北见者,河阳城故县也,在冶坂西北,盖晋之温地,故群儒有温之论矣。《魏土地记》曰:冶坂城旧名汉祖渡,城险固,南临孟津河。”《太平寰宇记》卷五二:“河阳县……践土城,《冀州图》云:“在县东七里,洛阳西(东)北四十二里。”《左传》盟于践土是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五月丙午,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丁未,献楚俘于王。”可见由衡雍到践土仅需一日,那么衡雍只会在洛阳市吉利区坡头镇以东的三十里之内,因此可知,衡雍约在今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到西虢镇一带。”由引文可见,笔者完全没有提到《中国历史地图集》,所引前辈学者之文也多是远早于《中国历史地图集》的编成,吴良宝先生所说“这个‘河雍’的位置无论如何是不能挪位到黄河以北的今孟州市西的。部分学者之所以误将河雍’定在今孟州市西,可能与《中国历史地图集》将‘河阳’标注为‘河雍’有关,实际上《地图集》是误把战国时期的‘河阳’当作了位于今河南济源市西南的‘阳樊(阳)’。”不知所指,只要熟悉笔者诸篇清华简《解析》文章的人都知道,笔者是很少使用《中国历史地图集》的,虽然笔者非常钦佩谭其骧先生的编辑工作,并且认为《中国历史地图集》是无可比拟的史地工具书,但因为《中国历史地图集》并未逐条给出资料来源,所以多数时候笔者都是列举古籍中的历史地理相关内容而非以《中国历史地图集》为据。吴良宝先生说“《地图集》是误把战国时期的‘河阳’当作了位于今河南济源市西南的‘阳樊(阳)’”并在该段文字的注引陈伟先生的《晋南阳小考》文为据,笔者去翻阅了陈伟先生文和《中国历史地图集(先秦分册)》,陈先生文中并未举证何以说“阳”是“阳樊”而非“河阳”,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中国历史地图集》的标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阳樊”并不在黄河沿岸,因此“阳樊”改名出现“河”字的可能性很小,与此相对,“河阳”毗邻黄河,改名为“河雍”合情合理。《济水注》引《竹书纪年》后明言向城即《竹书纪年》的“向”,但《济水注》前文就是列举诸书说明阳樊就是阳城,却只字不提《竹书纪年》的“阳”是不是此阳城,而在向城后言:“湨水东南径安国城东,又南径毋辟邑西,世谓之无比城,亦曰马髀城,皆非也。朝廷以居废太子,谓之河阳庶人。”笔者前文引文已提到《史记集解》引贾逵曰:“河阳,晋之温也。”《水经注》也说“今河北见者,河阳城故县也,在冶坂西北,盖晋之温地,故群儒有温之论矣。”可见《水经注》也不以《竹书纪年》的“阳”为阳樊,而是以《竹书纪年》的“阳”为“河阳”。

吴良宝先生文中复言:“再其次,根据《水经注·济水》引《竹书纪年》‘更名阳为河雍,向为高平’也见于《史记·秦本纪》、《赵世家》《集解》引徐广曰等,时在‘魏哀〈襄〉王四年’),这个‘河雍’是在战国中期由‘阳’更名而来,且位于黄河以北,与《韩非子·喻老》所述春秋晚期楚庄王‘狩于河雍’的‘河雍’并非一地。至于《吕氏春秋·不苟》中的‘河雍’,由于秦国僻处西方,秦缪公的‘雪崤之耻而西至河雍’自然不可能发生在今孟州市一带,所以此处的‘河雍’也不能等同于上引《济水注》、《韩非子》中的‘河雍’。”显然吴良宝先生是认为“《韩非子·喻老》所述春秋晚期楚庄王‘狩于河雍’”则彼“河雍”当是春秋晚期地名,然而韩非子本人是战国末期的人,韩非子使用战国中期更名而来的“河雍”完全不会有任何问题才对,吴良宝先生怎么会认为因为韩非子所引的事是春秋晚期的,所用地名就都必须是春秋晚期的呢?这在逻辑上根本就不存在必然性,反例倒是要多少有多少。吴良宝先生认为“于秦国僻处西方,秦缪公的‘雪崤之耻而西至河雍’自然不可能发生在今孟州市一带”,然而且看《左传·文公三年》所记:“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史记·秦本纪》所记:“三十六年,缪公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渡河焚船,大败晋人,取王官及鄗,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於是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乃誓於军。”晋师都已经“城守不敢出”了,秦穆公根本全无阻力,如何不能“西至河雍”?

吴良宝先生又言:“楚、晋交战的‘河澭’就是 《左传》中的‘邲’,指的是狼汤渠与济水分流之前的区域。《尔雅·释水》‘水自河出为灉’, 邵晋涵《正义》:‘楚庄王之河雍,是莨荡渠初出之灉也。’”这个说法全部的依据仅是邵晋涵因为《尔雅》的“”字而将此“”指为“楚庄王之河雍”,然而邵晋涵已经是清代的人了,这种凭空而来以一个字为依据的联想,怎么会有任何可信度?邵晋涵又不是上帝,他怎么会知道“莨荡渠初出之灉”是不是“楚庄王之河雍”的?难道楚庄王还能托梦给他不成?

最后,吴良宝先生提出:“目前学者都将‘邲’解释为城邑名,依据的大概是唐宋以来的《元和郡县图志》、《路史》、《清一统志》等书这些文献多是先引用《水经注》,然后说‘郑州东有邲城’。今按, 《水经注·济水注》云:‘济水又东,径敖山北,《诗》所谓‘薄狩于敖’者也。其山上有城,即殷帝仲丁之所迁也。皇甫谧《帝王世纪》曰仲丁自毫徙嚣于河上’者也,或曰敖矣。……济水于此又兼邲目。《春秋·宣公十二年》晋、楚之战,楚军于邲,即是水也,音卞。京相墦曰:‘在敖北。’’仔细看这一段注文,并没有说流径敖山的济水这一带有邲城,可见学者对《水经注》文字的理解有误。现有的部分工具书将《春秋》经传中的‘邲’笼统地解释为地名,甚至设立‘邲邑’条目,这是需要留意并纠正的。”也就是说吴良宝先生顺带将“邲邑”这个辞条也否定了,因为《水经注》没说“邲邑”是城邑,对此怎么评价好?笔者认为,让材料自己来说明一下就可以了,《说文·邑部》:“邲,晋邑也。从邑必声。《春秋传》曰:晋楚战于邲。



[1] 《文史》2017年第1辑。

[2]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2/03/14/203/,201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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