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天涯财务版主认同 大鹏:准则明确是应付职工薪酬啊 无锡小孙:其他应付,其他应收,应付职工薪酬都可以,按准则来说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但是每个公司的会计核算不会都一样,所以各有各的理解 我觉得第一种核算知道企业实际负担的公积金是多少,第二种核算知道企业与个人一共交了多少公积金,两种都可以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公司部分) -公积金(公司部分) 2、发放工资、代扣个人部分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3、缴纳社保公积金、个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公积金(个人部分) -社保(公司部分) -公积金(公司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请网友们指正,谢谢。http://bbs.esnai.com/thread-4720257-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