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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文化、懂法律的“流氓”做外贸之后。。。。。。

 板桥胡同37号 2019-04-02

上周日Tess外贸Club在上海举办了一场聚会,内容主要是风险防范和领英运用的一些开挂技巧。

一共有三位嘉宾,但鉴于这次的内容太多,不能一次性写完,所以就分开写。今天先总结一个嘉宾。

嘉宾:Bruce

背景:帝都某提前批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在帝都某公安局做了六年的线刑侦(包括一段时间的卧底)。六年前为爱辞职,来南方进入外贸领域至今。他思维清晰,逻辑严密,心理素质超强,业绩稳步上升,是个另类的奇葩外贸业务员。

分享要点如下:

关于合同

1.公司身份查询

签合同签最好查询一下对方公司的身份,如果发现经营异常,需谨慎。公司身份查询官网如下:http://www.gsxt.gov.cn


2.合同履行地

在中国的法律中,若两家公司出现法律纠纷,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举例说明:广东某企业A采购了山东一企业B的产品后发现产品有问题,要起诉山东的企业,若合同无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那么A必须跑到B所在地区的法院起诉。这样,从一开始,A就在各方面处于了劣势。

但如果合同履行地明确规定在A地履行,B则必须要到A所在地区应诉。

PS:合同履行地可以由合同双方商量后决定。万一遇到个不懂法律的,那只能让别人牵着鼻子走了。

2.关于“定金”和“订金”

法律术语中只对“定金”做出了解释,从没出现“订金”一词。合同中要避免使用在法律条款找不到依据的词汇。

3.违约条款

法律不保护违法内容,比如有些卖家明确在采购合同上写上:不开票,走私账。

这种行为是在为自己违法提供完美证据。

4.印章真伪

如上图所示:

合同章的标准外径42cm,中间必须有红色五角星以及13位防伪码。防伪码的前六位即为企业所在地的地区代码。

个人身份证号前六位即为地区代码。

比如:一家公司来自上海市黄浦区,那么他的公章防伪码的前六位必然是310102,若来自上海市南市区,该区企业的公章前六位一定是310103。

一个公司可以有多枚合同章,但只能有一枚财务章。对于出现多枚合同章的情况,只要在合同章上标上序列号即可。(如图所示)

财务章:椭圆形,两个外径分别为3厘米和4厘米,上面有企业税号和“发票专用章”

小结:若发现章的尺寸大小明显和上述公章的尺寸有异,或者防伪码前六位和企业所在地区的地区代码不符,可视为假章。(只有国务院的章的外径才是45mm)

二,国内支付

对于那些企业规模不大,但合同异常正规,逼格极高,且不接受任何私账付款的公司要特别警惕。

案列:上海佳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符合上述一切特征,后证明为骗子。

这种公司通常是买一个人或者盗用一个人的身份证,用来注册一家公司,用来行骗。

深圳的“三和大神”了解一下。

PS:吊销未注销意思就是该企业经营异常,企业和法人均经失联,工商局不得不吊销该企业。(若一家公司被注明“吊销”,那么背后的问题很可能比较复杂。)

支付宝

支付宝分为个人支付宝和企业支付宝,所以,支付宝付款是可以开票的。

如图所示:

小结:

*不要再以开发票为借口回避支付宝

*和银行转账一样,也需要验证户名

*淘宝-B2C开普票,1688- B2B开增票

*私人账户可以“代付款”

三、经济纠纷和合同诈骗

A向B公司支付了定金,B公司未按照合同交期交货,A取消订单,要求返还定金。B公司老板在电话里一直说会还定金,但就是不还。

A向B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以“此事是经济纠纷”为理由,不予立案。

理由是B公司老板并未消失,也没有拒绝返还定金。

A的正确做法:应该拨打B公司所在地的110报警,按照规定,此案会纳入110报出警系统,接下来,警察必须出警调查此案。

四,表见代理和善意第三人

这两个名词看起来很高大上,但我们在外贸业务中经常会遇到类似案例。先简单举例说明这两个词到底是啥。

小张偷了小李的手机,并把这个手机以低于市场价卖给了小王。

小张被抓,供出了小王,也找到了手机。

那么此时,谁应该赔偿小李?

这个案子可根据手机卖给小王的价格,得出不同的结果

A、手机售价在市场价的70%以上

此时,无论小王是否知道手机是赃物,只要他坚称不知道是赃物,那么他就无罪,他就是善意第三人。结果就是谁偷手机谁赔偿。

B、手机售价在市场价70%以下;

此时,无论小王是否真得知道手机是赃物,则视为他知道。

小王会按照“收赃”处理,手机需返还小李。

至于他所付给小张的手机款,要么自认倒霉,要么自己把钱追回来。

这种事情反映到外贸案例上,可以参见2.21号一个业务员的求助:

买家无单提货不付款,卖家要立即打蛇打七寸

在这篇文章的解答里,对善意第三人分情况做出了解释,荷兰那个终端买家,只要精通法务,可以让自己成为善意第三人。

总结:以上案例可充分证明,懂法务,可以保护自己,但若遇到一个精通法律的坏蛋,后果不堪设想。

希望Bruce不要变成坏人。


PS:起初我问BrucePPT能讲多久,他说可以讲1-6个小时,然后我把他的PPT删了一半,再问他能讲多久,他还是说可以讲1-6个小时。于是我就给了他一个半小时。

可以说很给面子了,毕竟聚会时间才三个半小时。

这篇文章总结的内容也只是他现场讲的内容的五分之一,鉴于篇幅有限和我本人很懒的原因,暂时只能写这么多。

计划找个时间,给他充足的时间让他给Tess外贸Club的会员讲完整个PPT。内容的确很惊艳,连我这种已经心如止水的外贸老鸟也被惊艳到了。

再PS:

认识Bruce其实也源于去年一个懂法律的人举报我。那人成立了一个举报小组,让中山扫黄打黑办,文化执法局和邮电局对我进行了联合执法。他看不过去,才出手相助的。

不清楚这件事的人可以看下当初那人举报我的两篇文章,不得不说,懂法律的人,特别是常年专注于举报别人、打官司的人真不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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