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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鲁迅文学奖应具有鲁迅精神

 大成教育图书馆 2019-04-02
原标题:评论:鲁迅文学奖应具有鲁迅精神

  中国中短篇小说的最高奖鲁迅文学奖日前开始第六届的征集参评作品工作。按照公告,从2010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和网站上首次发表或出版,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作品可以参评。据称,较之往届,本届鲁迅文学奖有两大亮点,一是由无记名投票改为实名投票制,二是从3年一评改为4年一评。然而,笔者还是看不出鲁迅文学奖与茅盾文学奖有什么区别,鲁迅文学奖到底有什么特点。笔者以为,既然以鲁迅命名的文学奖就应该有鲁迅精神的体现与传承。

  鲁迅不仅是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伟大的思想家,鲁迅精神应该永远传承下去。那什么是鲁迅精神呢?毛泽东曾经把鲁迅精神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他的政治的远见”,“他用显微镜和望远镜观察社会,所以看得微,看得远”;二是“他的斗争精神”,“他看清了政治方向,就向着一个目标奋勇地斗争下去,决不中途投降妥协”;三是“他的牺牲精神”,“他一点也不畏惧敌人对于他的威胁、利诱与残害,他一点不避锋芒地把钢刀一样的笔刺向他所憎恨的一切”。鲁迅是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笔者以为,鲁迅文学奖就应该具有鲁迅的思想精神和文学精神,即,鲁迅文学奖应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体现。

  一个奖项应该有一个奖项的特点,然而,我们看到的现实是鲁迅文学奖缺乏鲁迅文学奖的特点,茅盾文学奖缺乏茅盾文学奖的特点。其结果是,一部文学作品可以重复评奖,这个评不上评那个,一些作家为了荣誉奔命于评奖的路上,反而把创作忘记了;文学奖设置过多过滥,作家阿来说:“国内有的文学奖项到后来都不是在评作品了,有点像评先进。”

  在笔者看来,一个文学奖项要想长久地存在,必须有自己的特点,鲁迅文学奖既然是以鲁迅命名的文学奖就应该有鲁迅精神的体现与传承。鲁迅是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鲁迅文学奖的参评作品也应该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而不是什么作品都可参评。现在的社会是创作开放、自由的社会,但是这个社会却缺少直视现实的批评之声,缺少批判现实的文学力作。批评不仅使个人进步,也会促进社会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说,批判现实主义作品也是社会前进的动力。鲁迅文学奖不仅仅是一个文学奖项,也应该承担起批判现实、推动社会前进的社会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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