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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 | 为什么茅台酒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

 一葉一如来 2019-04-02

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我们现在在市面上看见的茅台酒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为什么茅台酒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

茅台酒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是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结果。

1951年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成立以后,最初的注册商标为“贵州茅苔”牌,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五个红色大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十个白色小字,1956年3月将“苔”字恢复为“台”字。

1953年,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商标图案改由金色麦穗齿轮和红色五星组成。麦穗在外,五星居中,注册商标为“车轮”牌,即今天“五星”商标的前身,暗示茅台酒是新中国工农联盟的结晶。

1956年,此商标曾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注册,成为茅台酒商标在境外注册的开始。增加外销商标后,内销商标依旧为“贵州茅台牌”,字体一律用规范化简化汉字。

但是,在当时的时代条件下,由于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处于国际反华势力的重重包围之中,“五星”商标图案因被海外一些人视为“政治商标”,而受到不应有的歧视。

1958年,为更有利于外销,经国家轻工业部批准,借用在西方社会影响很大的敦煌“飞天”形象,茅台酒外销商标改为“飞天”牌,图案为两个飘飞云天的仙女合捧一盏金杯,所有字样均为繁体字书写,兼有英汉对照,寓意茅台酒是外交友谊的使者。

随着新中国国际地位的日渐强大,以及前些年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开始获得了自营进出口权,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五星”商标自主走向国际市场的障碍已经完全不复存在,公司决定逐渐减少、乃至最终全部放弃普通茅台酒生产销售中的“飞天”商标使用。

考虑到市场对“飞天”商标传统的高度认知,将生产部分大盒“飞天”茅台酒,盒内附赠两个茅台酒标志酒杯,价格较普通茅台酒每瓶高10元,供消费者自由选择。

那么,“五星”、“飞天”两种商标的茅台酒酒质有差别吗?

事实上,“五星”商标与“飞天”商标的两种茅台酒均没有任何差别。

在包装车间,通常是将同一批次酒进行不同的包装,上午包装五星,下午接着包装飞天,或者是在同一时间,这个班组包装五星,另一个班组包装飞天,消费者完全可以一视同仁,放心地购买“五星”茅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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