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拓狗日记 最近有一个很火的话题,就是关于拿地的各种坑。所以整理了一下,我想这些坑,可能大家都听过,但是如果不时常提醒注意的话,多少还是容易出现疏忽的时候。 这篇文章主要整理自碧桂园在一级市场拿地时,付出的一些惨痛代价,这些年碧桂园拿地之强势,大家是有目共睹,尽管有非常强大的风控和律师团队,依然由于一些疏忽,在各个可能出现法律纠纷的地方还是没能避免踩坑。 尽管一级市场远没有二级市场来的复杂,但是,不注意以下几点,还是可能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1、土地出让方的主体资格不适合; 2、用地手续不完善; 3、资金支付是遇到的风险; 4、违规通过财政返还款项的风险; 5、分期付款、分割办证的风险。 下文案例中,主体碧桂园一律用我司代替。 一:主体资格不合适 案例:呼和浩特南湖湿地公园项目(以下碧桂园统一称我司) 背景: 1、我司与政府洽谈一级开发协议时,呼市已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 2、呼市建委欠有巨额债务,政府为借我司资金偿债,促成我司与建委签约。 发展: 3、我司向呼市建委支付资金,呼市建委用我司资金偿还债务后,并未按约 4、呼市建委表示其不具备土地储备职能,应改由呼市土地储备中心和玉泉区政府实施土地收储。 结果: 5、我司因市场原因放弃该项目后,我司1.4亿资金长期被占(挪)用,历经数年才追回。 启示: 1,应与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国土部分、土地储备机构签订一级开发协议、勾地协议; 2,在获取土地的过程中,要留意一些区、管委会在土地行政管理方面的职权。 二:用地手续不完善 案例:安徽和县项目 背景: 1、和县政府、希玛公司、碧桂园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一级开发); 发展: 2、结果土规不符,无法办理征地批报,政府违法出让土地;我司前期审查不严,发现违法后仍继续参与摘牌; 3、我司发现政府的违法行为后,对高尔夫球场建设、占用农用地建设道路、污水处理厂等风险采取了补救措施; 结果: 4、政府官员受到处罚,虽然虽然违法用地责任转与主体,但仍承担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5、一期土地被收回重新出让;我司赔偿业主巨额违约金。 启示: 1,注意相关审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一定要符合土规、城规、林规。征地报批、农转用审核合法。 三、资金支付风险 案例:密云项目 背景: 1、股权收购项目,目标地块的征地拆迁未完成; 2、我司与对方公司进行股权收购谈判,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3、政府要求我司与政府签署协议,向政府支付征拆费用,政府完成征拆工作,我司需提前向政府支付保证金5000万。支付至政府账户进行共管;作为股权收购后启动征地拆迁的保证金,约定共管期限届满后,保证金予以退回。 发展: 4、我司因市场等原因终止股权收购谈判 结果: 5、当地政府以各种借口拖延配合我司取回保证金。 启示: 1,保证金、诚意金勿轻易采用政府账户进行共管,应使用银行托管方式。 四:违规通过财政返还款项的风险 案例:三个高溢价项目 结果: 1、花山项目通过抵扣部分配套费的方式消化部分溢价,其余部分则有政府拨付给我司用户基础设施的建设;苏家屯项目则有政府拨付款项用于基础设施、市政配套的建设。 2、部分溢价抵扣配套费,部分通过基础设施工程取回:由政府从财政将资金拨付给政府下属的承担市政工程的平台公司;我项目公司发函给该平台公司,同意其将工程费用直接支付至我司项目相关基础设施、公建工程的施工单位;该平台公司根据我司函件要求付款。 启示: 1,溢价处理是难题,要尽量避免巨额溢价的产生; 2,返还的具体程序,应灵活多变,应多与政府沟通确定合理的返还方式。 五:分期付款、分割办证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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