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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法第十三条后面的但书部分具体怎么解释呢?

 道德是底线 2019-04-03

三:刑法第十三条后面的但书部分具体怎么解释呢?

刑法第十三条后面的但书部分具体怎么解释呢?

我国《刑法》第13条所规定的“但书”在刑事司法中具有和谐司法的理念功能。

从我国《刑法》的一些法条理解的犯罪,可能会与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相冲突。依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我国《刑法》此条规定很模糊,公安机关不好把握,但体现了我国和谐司法的理念,且符合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犯罪的概念,其中有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但书”。理论界对于但书的认识差异比较大,但书是否有实质意义,在刑法学体系中有何存在价值,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可以直接适用,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但书的含义分析

我国刑法十三条但书包括两个组成部分。前半段是前提条件,后半段是结论。 前半段的前提条件中,包含着两个判断的因素,一个是情节,一个是危害。

情节,指除了客观的损害结果外影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各种情况,如行为的方法、手段、时间、地点,行为的动机、目的等。在我国的刑法分则对于犯罪情节的程度有不同的表述,“情节轻微”就是其中一种。但书中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与刑法分则中的“情节轻微”着本质的不同。“后者已经构成犯罪,而前者不构成犯罪。二者在社会危害性上有着罪与非罪的质的区别。

危害,应当理解为行为的客观损害结果。对于“情节”与“危害”的关系,在理论上存在着争议,笔者认为,应当对“情节”“危害”作狭义理解,二者不能相互包含或交叉,以保持其概念的标准性,防止对于法律概念的扩大化而导致的对犯罪认定的模糊。因此对于危害结果的理解应限于行为的客观结果方面,而不应当扩大到主观恶性等方面。危害不大,就是指行为的客观危害结果不严重。

“情节”与“危害”在概念外延上的结合,就等于刑法中用于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评价的各个要素的总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实际上就是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出的一个整体性评价。只有当“情节显著轻微”和“危害不大”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能满足但书对于社会危害性程度提出的要求,才能被认为是但书中规定的行为。

条文的后半段规定的就是对于满足前半段规定的行为的评价结论,即“不认为是犯罪”。此处的“不认为是犯罪”需要进行正确理解,这点可以借助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帮助认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这条中规定了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各自应当对于十三条但书中的行为采取的处理方式。这几种处理方式都遵循一个原则,就是结束国家刑罚权对此行为的作用,使之还原到刑罚权介入之前的状态。这样处理的原因是根据刑法的规定,此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国家刑罚权不应当介入。

二、但书的价值分析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但书在认定犯罪和排除犯罪上并无实质意义,不能根据但书的标准划定刑法规制的范围,更不能根据但书社会危害性较轻的犯罪行为非罪化。但是但书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有着其存在的价值。

第一,但书是犯罪概念中的一部分,从反面规定了什么不是犯罪,区分了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对于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我国的惩罚体系主要包括两大组成部分,构成犯罪的通过刑法、刑罚来惩处,不构成犯罪的通过行政措施来惩处。相应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可分为两类,犯罪和一般违法行为。但书描述的就是一般违法行为,因而但书从抽象的层次区分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的概念从文理意义上来讲,包括犯罪的形式概念和犯罪的实质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关注的是犯罪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犯罪的实质概念关注的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就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又被刑法所规定需要定罪处刑的行为。犯罪所具有的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特征基本上是一致的。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最基本的依据就是刑法的规定。一般违法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达不到刑法要求的量的规定性,从规范角度上讲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不构成犯罪。

第二,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

罪刑法定原则在形式上要求法律主义,法官仅能依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认定犯罪的唯一依据仅能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体现在刑法分则中,刑法分则条文具有明确性和具体性,能够表明行为的各方面特征,是也是划分罪与非罪的唯一标准。犯罪概念是对犯罪特征的总的界定,对犯罪构成和刑法分则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但书的部分指导着罪与非罪行为的区分,刑法分则的条文以此为界限构建。但是但书并不用于直接排除犯罪,排除犯罪的具体任务,应由犯罪构成来承担,这体现出的是对刑法规范的尊重,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 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要求刑法内容的适正性,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但书的规定体现了刑法内容的适正性要求。刑法具有谦益性,当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解决问题时,刑法就不必对此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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