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爆! 北京今年这些政策房计划开工!! 公共租赁住房0.6万套 经济适用住房0.6万套 限价商品住房2.2万套 共有产权住房0.4万套 北京市2019年度首批政策性住房计划已确定,首批列入开工建设计划项目147个,房源约17.2万套。 根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策性住房首批开工竣工计划的通知》: 首批列入开工建设计划项目147个、房源约17.2万套,其中计划2019年开工的项目116个、房源13.6万套;推进前期手续的项目31个、房源3.6万套。 计划年内开工的项目中,政策性租赁房项目45个、房源约4.6万套,政策性产权房项目71个、房源约9万套。 《通知》还明确,列入竣工计划项目72个、房源约8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0.6万套,安置住房4.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0.6万套,限价商品住房2.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4万套。 《通知》要求,各区纳入开工计划的项目,应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尽快稳定规划条件,简化手续办理,加快推进开工建设。 纳入竣工计划的项目,要着重抓好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明确竣工时间安排,确保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用。 今年计划开工的共有产权房项目有哪些?一般来说,今年开工的项目都是今年可以申购的项目。大家仔细查阅是否有自己关心的项目。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户型标准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规定执行。 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高于2.8,层高不低于2.8米,套型总建筑面积最大90平方米; 其他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高于2.5,层高不低于2.9米,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开发建设单位承诺的建设标准高于技术导则标准的,按承诺标准进行方案审查和日常监督。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公告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 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一)申请公租房有哪些好处? 1、北京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落户 本市户籍的承租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2、租金稳定 大部分公租房项目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更符合承租家庭的负担能力。 3、租期稳定 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的轮候家庭。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京籍无房职工家庭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 5、外省市来京家庭(“新北京人”) 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 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三)去哪儿申请公租房 ![]() 1、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2、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新北京人”)和无房职工家庭 可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或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发布的项目公告,按要求进行申请登记。 北京公租房官网(登记入口):http://www./ (四)申请流程是什么 ![]() “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公租房。 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在项目公告发出后,四种申请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新北京人”、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均需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 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整理/赵华夏 美编/郝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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