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钦差大臣被毒死引发的严重后果

 金华303 2019-04-05

钦差大臣是一种临时性官职,是由皇帝为某事专门委派的官员。钦差大臣本身无关品级,哪怕最低级的官员只要被委任为钦差,就相当于代表了皇帝本人,再大的官员也要在钦差面前下跪接旨。

比如明清的太监经常会传谕旨,当他们要宣读旨意的时候,不管是内阁首辅还是铁帽子王都要跪接,不过一宣完旨意,太监马上就会将他们扶起,因为他们的钦差身份已经结束了。

派到外面办事钦差的就不同,奉旨办事的钦差大臣权力极大,地方上会毕恭毕敬,直到事情办完,钦差回京复旨。

所以钦差大臣一旦出现,必定受到严密保护,有心行刺也极难动手。

不过历史上,还真有位钦差大臣,竟然在查案期间被人害死,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位钦差就是李毓昌,李毓昌被害案,是清朝四大冤案之一,过程堪称离奇。

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钦差大臣被毒死引发的严重后果

李毓昌是嘉庆十三年(1808年)戊辰科进士,高中进士后,由于暂无实缺,所以先安排他以候补知县的名义分配到两江总督衙门,等待出缺。

这一年,江苏遭遇水灾,淮安府山阳县发生决堤,大水几乎淹没了一切,百姓受灾相当严重。

这时候,当然需要政府的救济,嘉庆皇帝也不含糊,接到奏折,立即批示:

“赈济饥民,各部筹银二十万两,着六部合议,速将赈银放下,钦此。”

20万两银子筹齐后送到两江总督铁保处,铁保不敢怠慢,立即下发。两江总督位高权重,不用也不敢贪污赈灾款,不过下面的各级官吏就不一样了,雁过拔毛是传统,经过层层克扣,灾民真正拿到的就少之又少。

显然,20万两不够,立即再向朝廷要钱。

嘉庆心里有数,又不能不顾及灾民,只得再拨款30万两,同时严令铁保,必须派出查赈官员,清算前账同时避免贪污。

铁保选来选去,选中了李毓昌,因为他还未补实缺,还没有沾染上官场的不良习气,在之前铁保已派出了九名官员查赈,没有一个查出名堂,当然是被收买了。

李毓昌算不算钦差呢?当然是算的,他虽然不是嘉庆当面委任,但铁保是奉旨选员查赈,人员要报到嘉庆处,御笔朱批确认后再行事,实际也就是奉旨办案,类似于皇帝特派员的性质。

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钦差大臣被毒死引发的严重后果

李毓昌是个正直的人,他来到山阳县后,亲自查赈,一丝不苟,公正廉明,无懈可击。山阳知县王伸汉是个贪官,赈灾款就是被他大肆贪污,同时他还贿赂了之前九位查赈的官员,所以一直得以隐瞒。

不过这一切在李毓昌那里行不通,王伸汉的贿赂他一概拒绝,很快查出问题,即将上报,王伸汉的贪污不法行为就讲要大白。

王伸汉计无可施,在李毓昌即将上报前,将他诓到县衙,想做最后的努力,再次被严词拒绝。王伸汉狗急跳墙,重金买通了李毓昌的三个仆人,在他的茶水中下毒,毒发后再讲李毓昌勒死,并伪造了他自缢身亡的现场,钦差李毓昌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王伸汉的胆子实在是通了天。

李毓昌家人赴山阳县迎丧,在他遗物中发现线索,由于没有证据隐忍未发。等到灵柩回乡后,开棺验尸,李毓昌浑身青黑,严重怀疑是被毒杀,李家人立即进京告状,嘉庆帝得知后大为震怒,下旨复查。山东巡抚吉纶将尸棺提至省城,再次验尸,发现

“惟胸前骨如故,余尽黑。盖受毒未至死,乃以缢死也。”

案情随即水落石出,嘉庆皇帝亲自批示,将山阳知县王伸汉斩立决,同谋隐瞒案情的淮安知府王彀绞立决,出卖李毓昌的三个仆人凌迟处死,首犯仆人李祥押解至李毓昌墓前凌迟摘心,以祭奠李毓昌。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被革职流放,其他涉案的官吏和9名查赈大员都被开革问罪,李毓昌冤案终得昭雪。

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钦差大臣被毒死引发的严重后果

一桩冤案,使得两位一二品大员前程尽毁,涉案人员不是死就是贬,牵连巨大,造成官场震动,这就是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这就是动钦差大臣的后果。

实际上,从此案还可以看出嘉庆朝的吏治。经历了康熙、雍正和乾隆前中期的发展,从乾隆后期开始,清朝实际也开始固步自封,走起了下坡路,与此对应的当然是吏治的败坏,各级官员贪赃受贿几成惯例,营私王法、草菅人命时而有之,所以李毓昌这样正直的官员不被容于官场,哪怕他有钦差的身份,还是被胆大包天的一个小小知县给谋害,可见吏治的败坏。

嘉庆有心整治吏治,以挽官场颓败之风,但面对各级官吏上上下下皆已腐败的现实,左右碰壁,顾此失彼,回天乏术,他自己只得无奈的说:

当今大弊,在因循怠玩四字,朕虽再三告诫,舌敝唇焦,奈诸臣未能领会,悠忽为政。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