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来讲,料罗湾海战是明朝大胜荷兰,荷兰退出了远东海域的海盗行为,缴纳贡金后,正常行商船。 但实际上,这场海战奠定了郑芝龙(郑成功之父)在远东海面上的霸主地位,无可撼动。 明郑舰队最终夺取了从日本到南海的全部东亚制海权,彼时,郑芝龙被称为“闽海王”,此后东南海疆唯郑芝龙是从,来往内外商人皆用郑氏旗号,史载:“每一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并筑城于安平(今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 。 当时凡航行在东亚地区的船只,都必须花钱购买明郑的令旗,若无此旗,在东亚海面被拦截的概率超过百分之五十,若在福建沿海,则百分之百被拦截。最后就连台湾的荷兰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义购买令旗,当时中国东南沿海在明郑和平的笼罩下正在平稳的发展。
荷兰方面,东印度公司在此之战明确认知其与明朝武力差距,放弃以武力方式解决与中国间的贸易问题,而郑芝龙在战后对荷兰方面的善意回应使得荷兰放弃与刘香等人的合作,转回与郑芝龙合作的贸易模式。荷兰在此战役对中国的损失丝毫不须赔偿并且还得到了郑芝龙方面稳定供货保证。自此之后东印度公司与中国(郑芝龙)方面维持稳定的贸易行为直到明朝灭亡为止。
“说者皆曰:闽粤自有红夷以来,数十年,此捷创闻。”料罗湾大捷使荷兰人不得不屈尊于中国海商集团的实力,从此荷兰人每年向郑芝龙商的船队缴纳1000万法郎的进贡,才可以保证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水域的安全,同时避免了荷兰本土遭受明朝海军的进攻。在17世纪的全球水域完全变成了由中国海商一家说了算的天下。 料罗湾一战后,崇帧十三年(164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也曾经私下与郑芝龙达成四六开的贸易协议,无奈郑芝龙的海上力量过于强大,六开的贸易协定对于郑芝龙来说也只是一纸空文。晚明时期几乎整个远东水域:澳门,马尼拉,厦门,日本各港口之间所有的商船都悬挂是郑氏令旗的中国商船。荷兰人屈服了,乞求明朝政府不要远征尼德兰本土,同时他们放弃了垄断中国海上贸易的企图,转而承认郑芝龙的海上霸权秩序。
郑芝龙荡平了海上的各个海盗利益集团,掌控了贸易网络。台湾海峡从此成为郑氏舰队的内湖。郑芝龙违禁开辟的对日贸易,从此有了福建沿海地区这一稳定的货源地和转运中心,确立了与日本及与大陆沿海各地贸易中对荷兰人的优势。荷兰人千辛万苦殖民台湾,在台湾从事对日本和福建的贸易,将台湾作为东亚、东南亚贸易转运站,也因退出福建水域而使台湾从此失去中介作用。金门的胜利也使郑芝龙被明朝升为福建副总兵,成为合法的福建水军首领。 他以强大的武装力量和雄厚的资本称雄国际市场,在与荷兰、日本以及东南亚各国的竞争中胜出,“独有南海之利”。资料记载,他接受安抚后,“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芝龙以此富敌国” ,因而“八闽以郑氏为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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