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销售商品的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应收和预收的匹配关系(2019年9月12日)

 晚上点灯 2019-04-07

文 | 砖头君 

我们都知道,假如企业销售商品回笼的都是现金,没有赊账,那么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销项税。

但是,现实情况却是非常复杂的,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其真实的销售收入公式如下:

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销项税+应收(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减少+预收账款的增加+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票据贴现-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应付销售退回款”的增加净额。

上述公式可简单匡算为,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的“营业收入”*1.16+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初-期末)+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期末-期初)。

这可以说是关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这个科目的,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勾稽关系。一般而言,可以用来看三张表的勾稽关系,差异不会太大。

但是,凡是总有例外,例如苏泊尔2018年半年报:

(注:数据来源于苏泊尔2018年半年报P7)

(注:数据来源于苏泊尔2018年半年报P10)

根据苏泊尔2018年半年报显示,营业收入88亿,增值税销项税88*0.16=14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58亿。

再来看下资产负债表的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苏泊尔2018年半年报P2)

(注:数据来源于苏泊尔2018年半年报P3)

应收票据比上期基本无变化,应收账款减少了1亿,预收比上期少了7.5亿。按照匡算公式,匡算的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8+14-1+(-8)=93亿。匡算数远大于现金流量表上的58亿。

93亿与58亿,两者之间相差约35亿!!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异?

报表上其他科目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并无明显异常,且单从公开信息和数据无法获悉真实记账情况,所以经过分析只能大概猜测,出现如此巨大差异的原因,有几种可能性:

可能性一:企业自行编制报表口径的问题导致。

如图所示,2018年半年报是未经会计师审计的报告,未经审计调整,且对比在苏泊尔2017年年报时并未出现如此之大的差异,所以也有可能是企业自行编制报表口径的问题导致。

可能性二:应收票据背书支付给供应商,票据的流转不会影响现金流,也不会影响应收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期初期末数。

比如,发生了30亿的业务,收到30亿的应收票据,这30亿又在背书付给供应商。此时从报表上看,有30亿的收入,但现金流为0,且应收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期初期末数不会有变化。

因为这30亿的票据流转不会产生现金流。且收到的应收票据在背书转让时,应收票据一借一贷,对冲后不会影响余额,应付账款同样如此。因而应收票据背书支付给供应商,票据的流转不会影响现金流,也不会影响应收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期初期末数。

之前我们的匡算,是用全部收入去与现金流匹配的,但对于应收票据对冲的那部分,因为不会产生现金流,自然收到的现金流会比收入少。所以,如果存在应收票据背书支付给供应商的情况,很可能会导致上述差异的存在。

应收票据流转,用应收票据背书支付给供应商,一般在新能源汽车,工程类企业较多,不需要用现金,只需要靠应收票据去流转,就能维持企业生产经营。此时现金流上不会有反映,所以用勾稽关系去验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应收、预收的关系,很难匹配上。但像快消品行业,较少涉及到票据流转的企业,用勾稽关系一般是能大致匹配上的。

我们查了一下苏泊尔2018半年报“应收票据”的财报注释,如下:

的确其有30亿的票据流转支付或贴现,并在财报终止确认了。看样子,上述苏泊尔37亿的差额很可能主要来自于这一项的票据流转支付。

注:

1、文中所阐述的观点及引用的案例,仅用于交流,不作为股票买卖推荐的依据!

2、我们的观点或许也有局限性,欢迎覃覃财经的广大读者和各位读者朋友跟帖交流,共同进步!

3、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砖头财报研究院),喜欢我们文章的朋友欢迎关注阅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