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数据时代的伦理隐忧(三)

 Frank_Chia 2019-04-07

  大数据只是放大了原本就存在的或明或暗的人类本性,因此对大数据的规制最终还是要归结到对人本身的规制

  大数据技术是信息技术的延续,信息社会刚刚提出并兴起之时,人们也曾担心害怕,一如当下的大数据革命。任何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这把剑是利是害,完全取决于持剑之人。大数据技术只是放大了人类原本就存在的或明或暗的人类本性,所以对大数据的规制其实还是对我们人本身的规制。

  保持开放心态。任何新技术都是社会经济需求和科技内在逻辑两种合力的推动下出现的,因此都有其发展的必然性。面对尚未熟悉的新技术,我们怀着一种忐忑不安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和适应。例如,印刷术、计算机甚至火车、汽车的出现,都曾引起人类的不安。但是,面对新技术,我们只能怀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坦然去接受。因此,面对当前大数据技术的滚滚洪流,我们应保持开放心态,积极迎接大数据时代的来临。

  坚持分享精神。在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成了一种新资源,这种资源与传统资源不同,不会因为使用而被消耗,而是越被使用越发体现出其隐藏价值,所以现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关注圈或其他信息传播渠道,不断有人晒图片,传信息,不断与朋友分享自己的数据资源,因此,我们可以说,资源共享或分享是信息时代的主旋律。传统资源基本上只能一次性使用,你拥有了我就不可能拥有,因此具有独占性,由此也造成了人类自私的习性。数据资源不管怎么分享,其使用价值都不会递减,而是保持永恒甚至会价值递增。在大数据时代,我们要有奉献、分享的精神,让数据资源发挥其最大的价值,让我们的时代成为一个数据信息资源更加丰富的时代。

  坚守伦理底线。大数据时代随时随地都在产生、传输、存储和使用各种数据,因此在数据采集、使用中必须遵循一定的伦理规范,确保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权不受侵犯。因此数据采集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最好告知当事人并得到授权。现实生活中就有不少个人或组织,通过偷拍、预留后门、黑客入侵等非法手段来采集数据,完全不顾他人权益。数据资源虽然不会被消耗,但其中隐含着大量的信息,特别是同样的数据随使用目的的不同,可以挖掘出不同的信息,因此使用中要特别注意不能暴露他人隐私和侵犯他人权益。

  加强数据立法。大数据是一种新技术,我们的时代也因此迅速迈入大数据时代。但是,由于时代转型过快,原来适合小数据时代的诸多法律、法规面对大数据都显得无能为力。例如,小数据时代,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的告知与许可制度,由于大数据的多次开发与使用而失效,因此必须重新立法,对数据的采集、使用、储存和删除各个环节都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对非法数据采集进行打击,并要求数据挖掘者、数据使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由于云技术,数据可以永久被存储,这有可能给他人隐私带来伤害,因此应该立法规定数据的存储、使用期限,数据存储者负责到期信息的删除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呼唤透明公开。大数据时代是一个开放的时代,任何数据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组织秘密或国家安全,都应该对公众开放。特别是政府部门的数据,由于是使用纳税人的钱所收集的数据,而且许多数据也涉及纳税人的权益,因此这些数据都应该最大限度地对外开放。数据的公开、透明还是一剂最好的反腐良药,阳光的照射、民众的监督可以防止腐败并提高政府效率。如今世界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开设各种网站,将涉及国计民生的各类数据都完全透明公开,我国也要尽快迎头赶上这波大数据开放的浪潮,不要总借口组织隐私和国家安全而将任何数据都当作秘密。

  确保人性自由。任何技术都是服务人的工具,都必须为人类服务,而不能成为限制人的自由、异化人的本性的手段。大数据技术通过海量数据,挖掘历史,预测未来,让人们都变成了裸身人,人的自主、自由都有可能受到侵犯。当然,由于大数据,我们都无处藏身,谎言、伪装也很快被人识破,这就迫使人又回归本真,回到我们孩童时期那种没有伪装、没有谎言的时代,就像原始人全身赤裸,但没有人会觉得奇怪。这就是说,大数据技术说不定会让人们更加赤诚相处,人类反而更加自由,人性反而得到了高扬。

[责任编辑:蒋正翔]
3
3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