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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给别人的贷款提供担保,丈夫要偿还吗?

 生活中的法律 2019-04-08

妻子为自己的亲戚、朋友担保贷款,而其亲戚、朋友还不起贷款,丈夫要偿还吗?


首先要说的是,丈夫要不要偿还,只有在离婚时讨论,才有意义。因为,没有离婚的想法的话,妻子偿还和丈夫偿还,实际上没有多大区别,都是一家人的钱。

那么,离婚时,妻子给别人的贷款提供担保,丈夫要偿还吗?


一、未经丈夫同意,丈夫不用偿还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或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别人担保的,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丈夫自然就不用偿还。


二、丈夫同意的,丈夫要偿还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规定,如果丈夫和妻子一起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同意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和丈夫都有偿还的义务,丈夫就不能免除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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