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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局】高书生老师转岗的文化司是个什么衙门,到底意欲何为?

 源源不断 2019-04-09

中国广电行业第一自媒体

文 常侃侃/常话短说(微信公众号:chdshuo)

最近文化圈(没看到的去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真是文化圈的人,哈哈)的朋友都在转一则信息:

11月22日,财政部官网显示,新设立“文化司”,原来的“教科文司”更名为“科教司”。将原来财政部教科文司的“文化处”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进行合并,形成“大文化司”。      

小编也在默默的思考:

1、这个单位是个什么单位?

2、这个单位成立的意义何为?

3、这个单位那些人组成呢?

4、这个单位对整个行业有什么积极影响?

5、这个单位的组建将发挥何种效用,下步走向?

6、这个行业熟悉的高书生老师怎么看?

1|文化司的职能

按照官方定义,“文化司”主要职能如下:

1、研究提出支持文化改革与发展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宣传、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资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旅游发展基金预算管理;

2承担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资产、财务、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等工作;

3承担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文化司的主要领导如下:

王家新、高书生、叶雁林、刘晓华(挂职)

文化司下设五个处:

综合处、文化资产处、文化一处、文化二处、文化三处。

2|文化司的意义

按照官方说法,财政部根据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实践、新情况,适时调整相关部门职能,整合行政资源,节省行政成本,同时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文化治理能力——专门设立文化司,将文化行政、产业、事业纳入一体,统一管理宣传、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部门的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资产管理工作。

——常话短说的理解是,解决条块分割,部门分割、行业分割的问题。

有利于深入研究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使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更科学、更精准,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调动起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

——一步到位,建立与《文化产业促进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更好承担“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文资办,是与国资委对应的机构,目的在于处于具有特殊属性的文化领域的国有资产管理。至于为什么不由国资委来实行统一管理?此处省略一万字。

关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央文资办主任王家新曾经这样讲到:

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专门机构设置呈现四种类型。

一是比照中央模式,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专门机构设在财政部门,分别有湖南、陕西、四川、云南、浙江、吉林和甘肃等省份。

二是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专门机构设在宣传部门,分别有湖北、河北、上海、广东等省。

三是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专门机构单独设立,分别是北京、重庆。北京市成立市文资办,属于市政府直属机构;重庆市成立文资公司,属于市政府出资成立并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

四是由宣传和财政部门分别设置相应机构进行管理,山东省属于这种模式。

可以看出文化资产管理的复杂性,但宣传口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而本次大文化司的整合,或许意味着中央已经对文化资产管理有了明确的思路和方向。

3|高书生与广电

从文化司官网来看,纳入中央文化企业监管的广电企业有中广传播集团、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等。其中不能不提到高书生老师,这是一位跟广电有密切关系的文化司领导。

下面是高书生老师在某次座谈会上关于广电网络的看法:

1、有线电视网络是国家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现在中央把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2、我经过自己的调研、分析、判断,发现中国文化产业的希望在广电。因为广电集中了全中国文化产业中最好的资源和最大的资产。

3、今天听大家发言,我体会到了大家的责任心。而这种责任心恰恰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最难能可贵的东西。

4、这几年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为有线电视网络的发展营造了非常有利的环境。刚才大家谈的比较多的是税收政策。除了税收,国家现在正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原来在座的许多网络公司都被列入了高新技术企业,但是2008年172号文件出台以后,有线网络公司可能会被排除在高新技术产业之外,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中宣部从2008年12月份起,就和科技部、财政部沟通,要专门划定文化产业支撑技术领域的具体范围。我们要把文化产业看成是和军工一样的特殊行业。

5、有线电视网络现在正处于一个新的增长点。我们正在建设下一代的广播电视网,一个新的增长机会正在到来。我们已经把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列入到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中央财政要拿钱,国家要补贴,要重点支持研发。对广电网络来说这是一个发展契机。

6、中宣部正会同广电总局、财政部、发改委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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