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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热点问题分析

 鱼儿春暖花开 2019-04-10

1 1 、企业负担员工伙食费能否税前扣除?

目前很多企业没有食堂,但是每月按一定金额给员工报销伙食费,

这种报销的员工伙食费能否税扣除?先看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

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二)为职工卫生保健、

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三)按照

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

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员工报销伙食费用,可作为职工福利费在

税法规定限额内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要有合规票据,二是

企业报销伙食费用要有标准,并且要符合常理。

2 2 、大病医疗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能不能在税前扣除,要看该保

险的性质,先看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

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

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

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

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

得扣除。”因此,如果是商业保险性质的大病医疗保险不能在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

但是,如果大病医疗保险按其性质属于补充医疗保险范围的(例

如 2015 年度深圳市实行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且属于为本企

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五条、《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9〕27 号)的规定,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

标准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3 3 、为员工支付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先看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

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

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因此,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若属于为特殊工种职

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则可以税前扣除,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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