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消防车道平时可兼做其它车辆通行道路。街区或厂(库)区内的道路当符合条件时也可兼做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计目标主要是确保安全通畅、便于救援。 一、消防车道设置形式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工厂、仓库区内,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均应设置消防车道,满足条件的其他建筑也应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可沿建筑四周设置,沿建筑双长边设置,沿建筑单长边设置,穿过建筑物的和进入内院天井。关于消防车道的设置。各种形式的设置条件为: 1.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 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计算建筑长度时,其内折线或内凹曲线,可按突出点间的直线距离确定;外折线或突出曲线,应按实际长度确定。如图1。对于边数多于4条或圆形的建筑物,边长按其横向、纵向外轮廓尺寸确定。如图-2。 图1 图2 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图3);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图4)。 图3 图4 3.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 的甲、乙、丙类厂房、单多层商店建筑、单多层展览建筑等;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甲类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只有1500㎡(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为单层,其体量较小,不需要设环形消防车道。 4.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5.占地面积大于30000㎡ 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且间距不宜大于150m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6.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二、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一般均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需要。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可燃材料堆垛不宜小于5m,坡度不宜大于8%。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2m×12m,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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