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阳 上海一中院研究室法官助理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 事件回顾: 小明和小胖的父母有一套房产 二老生前曾让小美代书立下遗嘱 写明房产在二老去世后由小胖继承 二老在立遗嘱人署名处按了手印 但小美没有签名 作为遗嘱执笔人及见证人的小美 是小胖公司的员工 由小胖所开的公司为她缴纳社保 立下遗嘱不久后 二老陆续去世 小胖诉至法院 要求按照代书遗嘱处理房产 小明却要求法院认定代书遗嘱无效 二人共同继承房产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代书遗嘱无效 小胖和小明法定继承房产 疑问? 本案法院为什么判决代书遗嘱无效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
小胖收到的遗嘱 只有小美一名见证人在场 又欠缺小美的署名 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且小美与继承人小胖的公司有劳动关系 与小胖存在利害关系 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 所以法院难以认可遗嘱内容 本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风险提示: 合法见证人 是代书遗嘱最重要的形式要求 对见证人的选任要格外谨慎 继承人和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都不能担当见证人 最好由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消息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漫画:陈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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