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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 不可活”

 达成书藏 2019-04-11

  “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出自《孟子·离娄上》。它的前半部分,主要讲“仁”及“仁政”。在第八章,孟子揭露和批判不仁。

  孟子说,对不仁的人不能同他沟通与商议(因为他是糊涂人)。明明危险,他仍然安心;灾祸降临,他仍然争利;他干着使自己灭亡的事而不自知,始终在享乐。如果对不仁的人可以做理性的沟通与商议,那怎么会有亡国败家?曾经有个孩子唱歌:“河水清澈呀,可以洗我帽带;河水浑浊呀,可以洗我双脚。”孔子对他的学生们说:“你们听听!水清洗帽带,水浊洗双脚,这是河水自己促成的。”之后,是孟子的总结,即上引那段话。人一定是先侮辱了自己,才招来别人的侮辱;家一定是自己先毁坏了,才招来别人的毁坏;国一定是自己首先相互讨伐(内乱),才招来别人的讨伐。

  对于命运,孟子特别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路,是自己选择的,是自己走出来的。福也好,祸也罢,都取决于自己的心之所向和所作所为。一个人行仁向善,就播下了福的种子,即使福未立即到来,祸却已经远去。反之,则埋下祸根,即使祸未立即到来,福已与之无缘。仁或不仁,形成一种趋势,量变到质变,到一定时候会显现出截然不同的或福或祸的结果。

  孟子以“自作孽,不可活”为教材,告诫他的学生以及所有读《孟子》的人,要树立以仁为核心的人生观,自立,自律,自强,警惕自己“作孽”的可能不会发生。可以肯定,它的警示作用,必将永恒。

  (摘自《新民晚报》作者 白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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