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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09日今晚报《日知录》忠恕之道

 我执斋 2019-04-12
叶润洋
缪贞谊刻
  上世纪90年代,世界宗教议会发表了一份《全球伦理宣言》,这份宣言中有一句话:“数千年来,人类的许多宗教和伦理传统都延续着这样一条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换用肯定的措辞,即:你愿意人怎样对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这应当成为所有生活领域——包括家庭与社群、各种族、各国家、各宗教的千古不易、绝无条件的准则。”

  这里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自《论语》,《论语》中孔子两次提到了这句话。古人称一字为一言,孔子认为如果有一个字可终身行之,那就是“恕”了,他对“恕”的解释是:“你自己不愿要的,不要把它施加给别人。”这是儒家的一个核心理念,孔子称之为“恕道”。从《全球伦理宣言》将它视为“千古不易、绝无条件的准则”来看,这八个字是极具普遍性和现代感的。

  虽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视作建立伦理观的一条基本原则,不过有学者觉得它消极,便将它引申为一种积极表达叫:“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这种表述与孔子思想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细想起来,这种肯定性的表述,其实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差异,自己所愿要的,不一定是他人所想要的,即使正当的要求也是如此。比如很多父母会把他们对婚姻或生活的观点强加给孩子,遭到了孩子的抵抗,便是这种情况。如果单方面以己度人,就会一厢情愿地将一些他人不想接受的东西强加于人。所以无论个人,还是社群或国家,一旦有了这种理念,反而会影响与外界的沟通。这种思维方式,与孔子的恕道相比,高下之别非常明显。

  孔子对“仁”的最基本理解就是“爱人”,然而“爱人”只是一种理念,如何在行为中来体现呢?于是提出了“忠恕之道”作为“仁之方也”,就是行仁的方式。“忠恕”两个字都含了一个“心”,“恕”为“如心”,意为人心如己心,己心如人心;而“忠”为“中心”,即行事心要居于中正。所以“忠”确立的是一种对人对事的真诚态度,并用此态度去为他人谋事和做事;而“恕”则是以自己之心,来推及别人的心,是人处理与他人关系的一种基本原则,包含着体谅别人的不周之处。

  儒家的“忠恕”之道,强调的是对“己”的限制和要求,并不是对他人的要求,期望实现的也是在待人处事时对自己要有限制,不能随意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只有在这种前提下实现的沟通,才能真正体现出平等精神。我想,这也是忠恕之道最具现代意义的地方。

  (本栏长期征集“日知录”三字篆刻,投稿邮箱:rizhilu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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