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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等网络遗产该如何继承

 麦田的朵拉 2019-04-12
微信、支付宝等网络遗产该如何继承

来源 | 小丫投资笔记

去年我们讨论过,万一不小心“去世”,花呗、白条这些还要不要还......最近微博热搜上,又有一个类似的话题:

突然离世,微信、支付宝等网络遗产怎么办?

时代在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和服务场景都和互联网挂钩,从前的存折、银行卡,变成了如今的支付宝、微信钱包,还有各种虚拟币、游戏装备等等。

我们也越来越与时俱进,一边忧心自己“英年早逝”,一边忧心网络遗产(负债)要如何处理。真不小心“挂”了,你想过这些网络资产要如何处理了吗?或者说,当我们不小心“挂”了以后,这些资产究竟会被如何处理?

央视的《第一时间》栏目专门做了相关调查和报道。

通过央视报道和律师访谈来看,我们可以get到以下新知识:

1、我们独立存在于网络上的以数字化形态呈现的资产,都属于网络虚拟资产。比如支付宝、微信等账户的余额,包括自己的邮箱、微博、图片影像、网游装备、Q币、网店等等。2017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网络虚拟财产”正式作为一项民事权利被写入,为人们享有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奠定法律基础。

2、关于“网络遗产”的处理,目前并没有非常明确的司法解释。业内人士认为,按照《继承法》,像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的存款余额以及虚拟货币、网络理财、作品版权、网络店铺等“动产”,应当是可以继承的。但微博、QQ、邮箱、微信等承载了我们生活记忆的账户,因为是具有人身性质的私密资产,所以无法继承。

支付宝客服就曾经给出这样的回复:

支付宝账户暂时是不支持继承的,但账户里面如果有资金的话,提供到相应的证件,支付宝这边把资金给处理掉,需要提供第一继承人他本人的身份证,第一继承人与账户持有人的的关系证明,账户持有人的死亡证明书。

私密账户无法被继承,其实很合情合理。如果是你,愿意自己身故后生前所拥有的私密账户等被家人继承么?反正我不愿意。

其实1月份的时候,小丫曾经提到过“立遗嘱”的事儿:

提前准备一份文档记录自己的资产账户和分配方案,或者到遗嘱库正式立一份“遗嘱”。

我觉着这真不是“吉利”或“不吉利”的事,反而是对生命和家人负责任的一种态度,没啥好回避的,就跟我们提前准备寿险一样。总不能自己不小心“挂掉”以后,那些有钱的账号和平台,家里人都不清不楚,或者无法尽最后一点责任吧?

关于网络遗产的处理,也有位律师是这么建议的:

“最好有一个遗嘱,相关的记载内容交到某一个机构那里,在你亡故之后,可以由你的继承人来获取这些相关信息,由他们来进一步处理;希望更多网络公司能够提供选项,如果你亡故以后,是否可以删除或者销毁所有数据。一方面让大家宏观上有所了解,另外一方面让更多社会公众形成意识。”

这个观点我也很认同。

还有一撮小伙伴,可能是酱紫想的:

好多位读者来给小丫留言,说我很久没聊基金了,还有读者喜滋滋的说,定投的基金目前获利不少,不知道要不要止盈。关于止盈,我觉得个人的收益目标如果达到了,止盈也行,就不用心里老担心收益回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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