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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民生】居民日常交费业务指南(水费、电费、气费、供暖费、托幼费)

 昵称40560052 2019-04-13

为方便油区居民日常交费,矿区服务事业部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以及物业服务公司、市政服务公司等单位,对居民交费业务相关信息进行了统计汇总,现公布如下:

一、水费

(一)收费价格

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大港油田分公司执行天津市政府阶梯定价,具体为:

(二)交费方式

1)现阶段

携带抄表人员开具的《居民水费通知单》和一卡通,到就近物业服务公司收费营业网点交费;部分预付费水表需先交费后使用。

2)更换新表后

今年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大港油田分公司将对居民水表进行统一更换,更换后用户可到就近的营业厅交费,或用手机微信、支付宝进行交费。

3)营业网点

物业服务公司收费营业厅:

1)周一至周五8:00-11:30可用现金、银行卡交费,14:00-17:00,只能用银行卡交费;

2)周六、日上午9:00-11:00、14:00-16:00,均只能用银行卡交费;

3)国家法定假日暂停收费服务。

(三)常见问题

遗属户开发票报销问题:年底依据实际用水量统一开具发票。

(四)滨海水务大港油田分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25933233。

二、电费

(一)收费价格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执行天津市政府阶梯定价,具体为:

 

(二)交费方式

1)营业厅购电

地址:光明大道以东,滨海公园南侧,原金港食乐城一楼。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周六、日9:00-16:30;

节假日9:00-16:00;

支付方式:可用现金或银行卡进行交费。

服务热线:25912321。

2)邮局购电

(1)南苑支局:幸福里商贸楼61号 63957107

(2)三号院商业一条街所:迪美信誉楼旁 25924553

(3)阳光佳园所:阳光佳园五里进口对面 25967949

(4)祥和所:祥和小区北门 63959400

(5)港东所:欣欣小区南区 25938447

(6)同盛所:海滨街幸福路80号 63961545

(7)滨海支局:大港油田二号院 63331701

(8)采油所:采油小区大门口 25948414

(9)钻井所:花园南里先锋路北侧 25911764

(10)机厂所:北安小区内综合楼 25964862

(11)三号院所:三号院礼堂路 25923212

(12)沙井子所:井下作业培训中心对面 25931741

(13)新盛所:大港油田新盛小区菜市场

注:营业时间和支付方式按照各邮局规定执行。

3)网上购电

(1)微信:我→钱包→生活缴费→电费(天津市电费)→用户编号(购电证左上角10位数字),输入手机号→点击查询账户→输入金额(核对用户编号和手机号)→点击缴费→输入密码完成购电。

(2)支付宝:生活缴费→电费→输入户号(购电证左上角10位数字)→选中(我已阅读并同意)→下一步(核对地址)→输入金额→输入密码完成购电。

注:在营业网点购电需携带购电卡和购电证,回家后务必插卡充值,否则无法再次购电,从微信或支付宝购电不需要进行此操作。

(三)服务热线

1)电力公司服务监督 25931828;

2)中心水电服务分公司(原第一矿区辖区) 25925752;

3)幸福水电服务分公司(原第二矿区辖区开发道以西) 63952515;

4)花园水电服务分公司(原第二矿区辖区开发道以东) 25969445;

5)同盛水电服务分公司(原第三矿区辖区西围堤道以东及阳光佳园小区) 25962705;

6)新城水电服务分公司(原第三矿区辖区西围堤道以西) 25932339。

(四)相关问题

1)电费发票怎么开?

一是到国网电力公司营业厅开具,具体规定为:买多少电开多少收据,用多少电开多少发票;

二是到邮政储蓄交电费,开具机打发票。若用户购电卡信息与用户名不一致,应提前两周携带用户身份证、房产证、购电卡证到国网营业厅办理更名手续。

2)用户电卡丢失补卡流程?

应持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到国网大港油田营业厅办理补卡。对于2018年换表后未领卡用户,初次领卡时应先到物业服务公司收费网点缴费后,再到电力公司水电服务公司办理领卡手续。

三、气费

(一)收费价格

油田天然气公司执行天津市政府阶梯定价,具体为:

(二)交费方式

1.营业厅购气

1)幸福营业厅

地址:幸福广场四楼,电话:63950979;

营业时间:

周日至周四9:30-20:00(夏季);

周日至周四9:30-19:30(冬季);

周五至周六9:30-20:30(夏季);

周五至周六9:30-20:00(冬季);

支付方式:可用现金或银行卡交费。

2)港西新城营业厅

地址:港西新城求实物业楼一楼,电话:63980062;

营业时间:

9:30-20:00(夏季);

9:30-19:30(冬季);

支付方式:只能用现金交费。

2.网上购气:通过手机登录微信搜索公众号“天然气公司燃气服务平台”,关注后可进行交费。

1)表号绑定:进入公众号,点击“我要充值”—“表号绑定”,根据需要选择绑定自己家、父母家、房东或是其他人员(一个微信号可绑定多个燃气账号),并对应输入表号和用户信息。

注:表号绑定时用户名必须与燃气收费系统建档时输入的名称一致。当点击“绑定”出现“输入的用户名与机构开户名不符,请检查输入或联系机构处理”时,用户可查询换表时填写的“天然气公司气表更换登记单”留存底单上用户名,或拨打63950979、63980062告知营业员表号,由营业员帮忙查询。

2)气费充值:点击“我要充值”—“物联网表缴费”,选择要充值的表具,点击“我要查询”,根据系统提供的剩余金额输入要充值的金额。当剩余金额为负数时表示已欠费,此时充值金额必须大于欠费金额方可充值成功。

3)气量查询:点击“我要充值”—“用气分析”,根据需要选择查看“日用气量”或是“月用气量”。

(三)常见问题

1)如果家里欠费停气,微信缴费后仍然不来气怎么办?

此时需要手动打开阀门。具体操作是:按下气表红色按钮3~5秒(请勿长按,以防气表关阀),稍等即可来气。

2)表内还有余额时想续费,怎样操作?

可选择手机微信续费,续费后无需任何操作(不用按动红钮),费用即可自动进入气表,手机当时可见,气表需24小时后显示。

3)买卖房屋后怎么办理更名?

本人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到营业厅办理。

(四)天然气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25910000;25910111

四、供暖费

(一)收费价格

天津市滨海新区港田供热有限公司执行《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

1)采暖费:按采暖期进行缴费,其中居民按供热计费面积25元/平方米收取,非居民按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收取。

2)热能损耗补偿费:暂时停供户需按采暖费的20%缴纳,即居民5元/平方米,非居民8元/平方米;永久停供户不缴纳此费用,但若恢复用热,则需一次性缴纳供热工程建设费。

3)供热工程建设费(增容费):申请用热时一次性缴纳,其中居民110元/平方米,非居民160元/平方米。

(二)交费方式

1)支付宝

首页—更多—生活缴费—暖气费—“滨海新区港田供热公司”—输入用户号码—核对住户姓名是否正确,然后按提示金额交费—交费成功后会收到电子发票短信链接(港田供热公司登记的手机号)

2)惠民村镇银行营业网点

(1)幸福路支行:幸福路624号,同盛菜市场东300米,电话:63960132;

(2)康宁支行:幸福路817号(怡然小区东门斜对面),电话:63952476;

(3)开发道支行:幸福广场苏宁电器旁,电话:25910026;

(4)西苑支行:西苑小区东门南侧,电话:25925255。

注:惠民村镇银行营业时间按照各支行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各支行;到支行交费时需告知用户号码并核对信息无误后,按银行提示进行。

3)港田供热销售营业厅

地址:大港油田花园南里新兴南道东(温馨洗浴东100米)。

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可用现金、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支付;13:30-16:30,可用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支付。

周六、日9:00-11:00,2:00-16:00,可用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支付。

注:采暖费票据均为天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需要发票核销的用户,网上交费后可依据手机接收的短信链接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收费营业厅打印发票,窗口交费当时打印发票。

(三)常见问题

1)采暖交费什么时候产生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用热户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及时交纳当期采暖费(一个采暖季),避免产生违约金。12月31日后,逾期每天加收采暖费金额2‰的违约金。

2)手机自助交费时发现交费信息不对怎么办?

当用户在自助交费时发现姓名信息不对,应停止交费。确认输入用户号码是否正确,姓名信息不对可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户主身份证到港田供热销售营业厅办理用户信息变更后再交费。

3)自助交费时未收到发票短信链接怎么办?

一是检查自己在供热公司登记的信息(产权人、电话等)是否已做过变更,尤其是用户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后,请及时携带产权证和身份证到窗口办理变更登记;二是可以到港田供热销售营业厅窗口补打发票。

4)居民对住宅供热计费面积有异议如何办理?

按照《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如对计费面积有异议,可申请面积复核。按实际测量值为准,相邻住户间的隔墙量至墙中线,周围墙体一律量至外墙皮。

5)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应注意什么?

新、老用户需到港田供热销售营业厅窗口办理信息变更、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及结清欠费,以免产生债务纠纷。

6)用热户申请停热或恢复用热时如何办理?

用热户申请停供或恢复供热,须在每年6月1日-9月30日期间到港田供热销售营业厅窗口办理书面申请。办理时需带齐房屋产权证、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房主不能亲自办理,可书写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带齐房屋产权证、房主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各证复印件一份办理。

7)用热户申请暂停或恢复用热期限及范围。

暂停和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实施范围包括供用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即不能只办理部分房屋的暂停或恢复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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