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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书明理

 苏迷 2019-04-13

  宽敞明亮的书房一侧,摆着张狭长的条案,文房四宝置于两旁,空气中弥漫着淡雅的墨香。魏校心里有些惶恐,但目不转睛地盯着案前那位须眉皆白的长者运笔转腕,只见那笔在宣纸上时而若鱼游静水,时而像策马扬鞭,笔端发出沙沙的微响。魏校看得愣在那儿,痴迷凝滞。一幅字写毕,魏校不禁拍手叫道:“好,好!”

  徐有贞面带笑意,踱至魏校身旁,轻轻拉他到案前,用手指点着一个个墨迹未干的隽秀行书字,捋了捋稀疏的胡子,缓缓言叙:“习书甚讲究意蕴章法,需刚柔相济,道法自然。同时,写字与做人同理,宜直的地方不可弯,该方的地方切勿圆,应疏密有致,布局得当,否则,便乱了套,丢了魂。”

  “是!外公,孙儿记在心里了。”

  魏校之母是徐有贞的女儿,他便是徐有贞的外孙。

  徐有贞(1407-1472),原名徐珵,南直隶吴县人。宣德八年进士及第,被选为庶吉士,后授翰林院编修。他虽身材矮小,却精明干练,颇有城府,对天文、地理、兵法、水利、阴阳五行等学问颇有研究,一度曾官至相位,但他在仕途上并不顺遂,不过,这未能掩盖其出色的书法水准。文徵明评他为“当朝第一”。王世贞曾评价徐有贞的书法是:“天全翁出入长沙、襄阳间,余尝评其书如剑客醉舞,僛僛中有侠气。”

  有如此知识渊博、无书不精的外公,魏校所受的家庭教育和艺术熏陶可谓得天独厚,天资聪颖的魏校不但跟外公学到了精湛的书法技艺,更悟到了处事做人的道理。

  魏校(1483-1543)成年不久,便中了弘治乙丑进士,出任南京刑部主事。他在南京刑部主事任上,觉得刑部官员的一言一策均关乎黎民百姓的身家性命,需特别慎而待之,故时刻牢记外公为人处世的原则,不敢有丝毫的疏漏。他还向明朝名臣胡世宁请教办案经验,胡世宁见他诚恳好学,为人正气,便告诉他:“用刑难于审情,若欲得情,必须明理。”这使魏校受益匪浅,感悟颇深。他在刑部履职八年,从不草率行事,更没轻易廷杖一人。每次审讯重囚,魏校总会斋戒默念。凡有冤屈,别人无法定案的,魏校则“片言决之”。遇到监刑之事,他人都穿着光鲜的衣服莅事,完事后甚至宴饮取乐,魏校则素衣素袍,不食酒肉。

  后来,魏校转任兵部郎中、广东提学副使。光绪《信义志》记载,在广东提学副使任上,正值嘉靖年初,魏校整顿社学,联盟师儒,将弘歌礼学作为教学内容,选拔人才时不单纯看他们的文辞,尤注重考量他们的品行德性。所到之处,崇正辟邪,撤除淫祠,拆毁佛寺,没收其土地,用来改建祭祀先儒祠庙,将僧庙改成书院,供奉孔子的两个弟子,使当地风气为之大变。

  魏校不但为官公正,治学也十分严谨,为胡居仁私淑弟子,其学以“天根之学”为宗旨,要求从人生而静之时培养根基。他认为,木必有根,然后千枝万叶可以而立;水必有源,然后千流万派其出无穷。人须存得此心,有个主宰,则万事可次第而治,提出“浑厚则开文明,浇薄则开巧伪”,所以“学须涵养本原”“圣人生衰世,常欲返朴还淳,以回造化”,主张“悉破群私,合为天下大公”。

  昆山先贤魏校的处事原则与为人风格,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其良好的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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