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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话童年的贫穷和“富有”

 梨树果枝 2019-04-15

李国志

当我睁开朦朦的睡眼,第一眼看到这个世界,并力图记住它时,我看到的是一位下颏长着一捋胡须,头顶光光的一位老者和一位头梳发髻,颧骨微高的半老妇人。不知何时,也没有人教导,我便知道,这是我的父亲母亲。当年他们一位53岁,另一位40岁。这样的年龄在今天,都是风华正茂、年富力强的年龄。但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则都是残年老人了。

这是我人生最早接触的两位亲人。

除了两位父母,我还有二位哥哥和两位姐姐。依次排序是:大哥、大姐、二哥、二姐,依次大我17岁、13岁、12岁、5岁。在这样一群人当中,我理所当然成了受宠和娇惯的对象,

但我受到的是心灵的娇惯和宠爱,物资上却和哥哥姐姐平等享有。一是那时家家孩子多,很难照顾过来,二是物资贫乏,家家忍受着饥饿,但这种精神上的富有,已经够我享受了。

当我挣脱父母的怀抱,离开襁褓,作为独立的个体蹒跚行走在今天看来狭窄无比,而那时阔大无边的一间半房屋和30 延长米的院子里时,我觉得自己是可以张翅飞翔做鸟,上蹿下跳当猫的,我曾经爬到炕上,两手拄在炕沿上,像猫那样纵身一跳,满以为可以跳向数尺之外,却没想到脸先着地,结结实实的摔了个狗吃屎,摔坏了花朵一样的小脸。妈妈被我出格的行动吓了一大跳,急忙上前把我抱起,问我这是在干什么?我稚声稚气的哭倒在妈妈的怀里,断断续续的告诉她:我在学猫。原来那一天我看到猫轻巧的一跳,就跳出了几丈开外,很是羡慕,认为自己也能行,就自作主张演练了一次学猫行动,这大概是我童年时最大的一次自由行动,结果是惨败而归。我躲在妈妈的怀里,喵喵的叫着承受着妈妈的安慰和爱抚,失去了当猫的踌躇满志,仅仅嘤嘤的哭声和猫咪一样了。

对于我5岁时候的样子,我曾凭借妈妈的讲述和我自己的回忆,写了一首当时流行的口语诗: 

那一年我五岁

平凡的胡同平凡的夜

          呱呱坠地一个平凡的我

想象镜子的光反射

           照到父母的无限惊喜

五十多岁的父亲胡子翘翘的

          四十多岁的母亲笑纹深深的

         爱的乳汁伴着催眠曲

忽忽悠悠长成五岁的我

五岁的孩子不知天高地厚

五岁的孩子还不到做梦的年龄

五岁的孩子眼中世界真奇妙

连天上的月亮也想摘下来

那时的孩子还不是小皇帝 

却也想当圆的中心

那时的孩子不是小霸王

      却也是不怕虎的牛犊

装猫就像猫

再高也敢像猫那样跳

摔坏了花朵一样的小脸

喵喵的承受母亲的爱抚

装狗就是狗

           不论是谁都敢咬上一口

大人们揉着发痛的手指

脸上却挤满了笑

没有戏匣子也学会了那么多歌

没有电视机也了解了不少事        

五岁的孩子有非凡的记忆

竟会背诵很多如今想不起半句的歌谣

哦   那一年我五岁

五岁孩子的小小心房里

也有一个大人猜不出的世界

         只可惜没有留下一张照片

如今怎么也想不出自己当年的模样

有时看到别人五岁的孩子

心想也许八成大概和他们一样吧

我出生的地方,在小县城南三东路的一条小胡同里,那就是有名的康家胡同了。据说是因从南到北两千多米长的整个胡同东西两侧的数百间房子都归康家所有而得名。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小小县城里,提起康家胡同真是家喻户晓。这小小的胡同是我童年的全部世界,而且我的活动范围仅仅限于胡同的北部,南部是极少去的,因为我觉得南部离家太遥远了。胡同南端道东的一间半草房和30米长的院子以及半边胡同,那就是我尽情挥洒童年的地方。

每天早晨起床对我来说是件难事,春夏秋三季我睡魔强盛。曾经有一次,全家人都各自出门忙碌,大我5岁的二哥也去上学。只留下我在家里呼呼大睡,午间,忙碌的人们回家吃饭,我犹自大睡不醒,二哥将我背出去,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回来放到炕上,我还是继续我的大梦。事后,二哥告诉我, 当时就是来人把我偷走,我也不会醒的。我懵懵懂懂的听着,不知他在说些什么。

冬季寒冷起床更是难事了,虽然老爹早就起来,点着了火炉,通红的火苗在炉膛内怒吼,但屋里仍然冷的透骨,在被里伸出头来,就会感到冷风扑面,伸出手来,一会就十指冰凉。而我没有内衣内裤、线衣线裤、秋衣秋裤、毛衣毛裤等可穿,是直接将棉衣棉裤贴身穿着的,称为穿空心棉衣。这时,妈妈就会拿过我的小棉袄和棉裤,将里子翻过来,围在呼呼跑着火苗的炉筒子上,还要注意不要将棉衣烤糊,炉筒子上满是铁锈,棉衣烙在上面时,就会沾上斑驳的锈迹。在烤的差不多时,妈妈就会飞快的将棉衣翻过来,小跑着来到我的面前,先将我一把抱起,然后麻利的用棉衣包住我,同时将棉裤伸向我的两腿,嘴里反复念叨着:上窝上窝、上窝上窝,好像我的两腿是有生命的小动物。待我将棉裤穿好,再给我穿上棉衣。整个漫长的冬天这是妈妈天天早上都要做一遍的必修功课。

直到我上了小学,穿的仍然是哥哥姐姐穿过的旧衣服。尽管如此,却丝毫没有耽误我的功课,老师很喜欢我,很乐意叫我到讲台前回答提问。有一次,老师又叫我回答提问,当我走上讲台时,老师忽然笑倒在讲台上,原来她发现我穿的鞋,竟然鞋底冲上,她大笑不止,招呼全班同学都来欣赏我的鞋,全班笑声一片。老师经过询问才知道我穿的是姐姐穿过的鞋,鞋太大,我的脚在里面找不到感觉,任意纵横,结果把鞋帮当了鞋底,鞋底便一路飙升,自主上升为鞋面了。我奇怪的是,当时我竟然一点也没有羞耻感或掉价感,却认为我穿这样的鞋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好笑的。回家也没有和父母说这件事。我想,要是现在的孩子经过这样一场风波,一定会哭闹着要新鞋,否则是不肯到学校去的。

穿无锦衣,吃亦无美食。由于物资贫乏,家家都需用一些代食品充饥,如,甜菜樱子、甜菜疙瘩、榆树钱、麦麸子、豆腐渣等。其中甜菜樱子是天天必吃的家常饭。把甜菜樱子细细切碎,掺在玉米面里,蒸出来的窝头是黑色的,吃起来粗糙又难以下咽。假如偶尔能吃上不用甜菜樱子而是用甜菜疙瘩切碎和玉米面掺在一起蒸出的窝头,就会感到香的直咂嘴。午间放学回家,全家围在炉子旁,把甜菜疙瘩掺玉米面做的窝头放在炉盖上,烤得外皮焦黄,热得烫手,我便亟不可待,拿起就啃,连咸菜都没有的,却吃得津津有味。我的父亲、母亲和哥姐们每人吃一个,而我是不论几个的。现在才明白,那多余出来的窝头,是父母哥姐饿着肚子为我节省下来的......            

为此,我也曾写一首诗记下当年围着炉火烤窝头的情景:

围着炉火烤窝头 

小时候吃不饱是常有的事  

所以碗里有肉我就不骂娘 

打开记忆相册挑幅印象最深的照片 

那就是全家人围着炉火烤窝头

玉米面再加甜菜条做成宝塔似的窝头

放在炉子上烤得皮儿焦焦的  

细咀嚼真香真甜    味道好极了

爸妈哥姐各一个我则不管几个

吃窝头养成我一米八的骨架

 吃窝头给了我不算太笨的脑瓜

又粗又甜的窝头造就了我的性格

粗的是倔强    甜的是善良

当了干部

可怎么也忘不了炉火烤的窝头

是农民种的玉米棒养大了我

常痛恨自己不能为他们做点事情

吃甜菜玉米面窝头其实是那个年代的美味食品,食物的短缺使人们什么都能吃,饥饿使人变成了疯子,记得有一次放学,饿的头晕眼花,到家揭开锅盖却无一点饭食,却有妈妈做鞋打袼褙的糨子,我竟然将糨子喝了一大碗,酸酸的带着强烈的霉味,吃完抹抹嘴上学去了。

上世纪50年代末,我的较为年长的哥哥姐姐都去了外地工作, 家里只剩父母、二哥和我,定量的粮食不够吃,我向母亲提出来在家里吃饭也要交粮票的重大举措。年仅8、9岁的我提出的这个新鲜办法,二哥举双手赞成,我自报奋勇自制粮票,用粮票大小的纸片模仿真正的粮票,画上图案,再分别写上一两。二两、三两的字样。如果现在能把我当年画的自制粮票保留下来,一定是最珍贵的珍品文物。

粮票制好后,按照每个人粮食的定量发给大家,但是老爹不参加这种活动,他每天天不亮就去上班,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到粮库,他是家里的顶梁柱,没时间也不应该参加这样的活动。只有妈妈和二哥及我参加。吃饭时,先报告要吃几两饭,再交上粮票,妈妈就会给你盛上相应的饭,一个星期下来,我竟然积攒了好几斤粮票。妈妈不顾事先的规定,连哄带骗将我的文物粮票全部收缴,同时宣布粮票制度停止实行。为此我不满了好些日子,但终抵不过妈妈的权威,只好不了了之了。

长大以后,大家回忆起这件事,妈妈说出了她的本意,认为我和哥哥年纪小,手里有了粮票,就会无所顾忌,不顾一切的使用粮票吃饱肚皮。没想到为了积攒粮票,我和哥哥会自觉的饿肚子。妈妈一看,这项制度实行不下去,才决定终止的。

谈起我对中止粮票制度的不满,大家几乎笑痛了肚皮。我却在这笑声里感到了无限的辛酸,眼睛不觉潮湿了。

为了贴补家用,妈妈也去干临时工,到菜库去摘菜。有一天晚上下班回来,妈妈从带饭的饭盒里拿出大手指那么一小块咧吧(面包)塞在我的嘴里,啊,那种酸酸甜甜的滋味简直无以言表,是我至今为止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但不知妈妈是从哪里弄来的,直到母亲去世,我也没有问过她。我可以肯定不是妈妈买的,一定是同事给她的,她没有舍得吃,带回来给了我。

生活虽苦,但照样滋味十足,我是全家的开心果。

小时候的我,把头发剃的光光的,只在顶部留很少的一小撮,叫做老毛。文革期间造反,常听到广播里播送大批判文章,经常出现的一句是:一小撮阶级敌人……我总忍不住想笑,因为这句话常常使我想起我儿时头顶留的一小撮头发,很惊叹中国文字的精准。由于有了这一小撮头发,成了哥哥姐姐逗我玩耍的依据,也是我自卫的唯一本钱。哥哥姐姐常在我面前一边不怀好意的坏笑,一边嘴里念念有词道:秃老亮,摸电棒,一摸摸到大天亮。念毕,便一齐哈哈大笑,等待我咧嘴哭泣,他们便再来哄我,当我被哄笑了后,他们便会享受我被他们逗得又哭又笑的成就感。当我被这样取笑几次后,我就看懂了这套把戏,当他们再在我的面前念叨那他们以为必胜的歌谣时,我便会镇静自如的用手向下梳理着我的一小撮毛发,清晰的说:我不是秃老亮,我还有一毛儿呢。哥姐们听了我的辩护,先是吃惊地静默了1/3秒。然后爆发出更大的哄笑声。我长大后,大家谈起这件儿时的轶事,认为最惊讶的是我用词的怪诞和新奇。我说我还有一毛儿,而不是有一点,有一块,有一撮。不知我为什么用这样的词儿。我说我也不知道,就那样说出来了。

我的哥哥姐姐都是街道上的文艺爱好者,每天都有一群年轻人来我家吹打谈拉唱,他们带来的乐器,扬琴啊、二胡啊、小鼓啊、竹板啊,都是我随意玩耍的玩具,他们排练的小节目也是我模仿的教材。记得我幼儿时会唱一首较长的唱词,名字叫《白大姐分家》,内容是白大姐嫁了个不成才的丈夫,名叫王老六。王老六不务正业,天天推牌九耍钱、喝酒,终于弄得倾家荡产,白大姐忍无可忍,奋起反抗,和王老六分家。分家要放到现在,就是打离婚,两个人领了离婚证,或要家产或不要家产,一拍两散,各奔东西。可白大姐分家却分的不清不楚,唱词也反映了那时社会的现实,就是家家贫穷,分家要斤斤计较。白大姐要锅,王老六就要锅盖,白大姐要灶火坑,王老六就要锅台,白大姐要窗户,王老六就要窗台。现在还依稀记得几句歌词大意,词中唱道:

你要睡觉不许把我的炕沿碰,

你要伸腿不许蹬我的窗户台

你使锅不许用我的锅盖,

你烧火不许用我的灶火台。

白大姐看到分家无望,丈夫又不争气。只好抱着孩子含泪回了娘家。王老六这才有了悔意。以下几句歌词是:

王老六,发了呆……

              砸了这把小酒壶,

烧了这副扑克牌。

也急急忙忙撵到丈人家里来…….

     唱词的结局当然是大团圆,王老六改过自新,白大姐也不再分家,就像很多童话书说的那样:后来,两人又过起了幸福的生活。

我儿时能把这长篇大套的唱词一句不差的倒背如流,而且唱腔准确,吐字清晰,每当家里来了客人,演唱白大姐分家是我的保留节目,客人听完,也许口不应心的称赞,爸爸妈妈却很认真,高兴得合不拢嘴。而我却无所谓,就像他们夸的不是我,和我没关系,我唱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任务完成,就没我的事了,早跑一边玩去了。

写这篇文章时,我曾努力回忆这篇唱词,可除了:“砸了这把小酒壶,烧了这副扑克牌”这两句我可以认定是准确的外,其余的都是不准的。而其他的唱词干脆连一句也记不得了。我在上中学后,成为学校的文艺积极分子,经常代表学校去参加演出,我想和童年的这份经历有很大关系吧。

如今想起来,当年父亲老来得子,一定拿我当心尖宝贝,但是我在儿时一点也没有体会到这一点,父母的一切宠爱我都觉得是正常的,没有觉得自己有何特殊之处。只有当自己也做了父亲,才体会到父母给我的很多爱都远远的超过了哥姐。记得我小时候很少挨打,那年月家家孩子多,打孩子是家常便饭,谁家的孩子或每一个孩子都挨过打。只有我很少有这样的遭遇。在所有的哥姐中,只有二哥和我年龄相仿,其余三个哥姐都大我10岁以上,而且他们都早早的离开了家乡,大姐在我5岁时就去北京学习,随后在那里结婚生子定居;二姐在我8岁时就被工厂的一次事故夺去了生命,留给了父母一世的悲伤;大哥在我10岁时就和嫂子去甘河林业文工团做演员。所以家里只剩我和二哥,我们兄弟俩同学习——曾经在一个班里学习————同玩耍,一同长大。在我的印象中,只要我和二哥犯了大人认为是错而我们却浑然不觉的错误,挨打的必定是二哥,即使是我犯的错,挨打的还是二哥,当然我也吓得哇哇大哭,但父母的扫帚疙瘩总是在我的身上轻轻一划而过,然后结结实实的落在二哥身上。但我从没有为二哥鸣过不平,但也从不沾沾自喜,而是认为事情本来就该如此。当然,我也不总是幸运的,真正犯了错,挨打也是免不了的。关于童年的挨打趣事,我也有一首诗记述:

哎吆爸爸 别打我

翻上扑下学猫做狗当猪八戒装孙悟空

脆弱的暖水瓶翻着跟头叮当的做了牺牲品

巧舌如簧把光辉的战绩让给了二哥

却惹来了一个脆生生比较响亮的巴掌

哎吆爸爸  别打我

受不住野外风光以及小伙伴目光的诱惑

背起书包却绕过校门扑向水泡子的欢乐

当踏着放学的时间若无其事回到家门时

迎面欢迎的是一声呵斥和一个雷同的巴掌

哎吆爸爸  别打我

静静的课堂沙沙的笔声增添了老师的威严

抓耳挠腮左顾右盼仍找不到清晰的答案

书包里装了一只刚发下来的倒霉的鸭蛋

其结果可想而知我又享受了毫无新鲜感的巴掌

哎吆爸爸       别打我

回想起儿时的轶事我总是想笑又想哭   

爸爸的巴掌如今却感到那么亲切又甜蜜

是爸爸的巴掌推我走上了人生之路

如今这珍贵的巴掌想得也得不到了

哎吆爸爸......

当然,和二哥玩耍是我最高兴的事,二哥大我5岁,比我成熟得多,自然事事让着我,我和二哥曾经在大街上摆过地摊,出租小人书,将家里的小人书大约30多本——那是我们一笔可观的财富。用包袱皮包好,带到街里,占据一小块地盘,将小人书一本接一本的摆好,稍等片刻,就会围上来一群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孩子,看一本交1分或2分钱,一天下来,就会有几毛钱的收入,这是我和二哥的私人款项,至今记不得当时这笔钱做什么用了,也许当时我只在乎过程而不在乎结果吧。

但是我们的藏书远远抵不过同行们的丰富,有些孩子的藏书叫我们又羡慕又羞愧,人家的小人书摊上有整排整排的或三国演义、或岳飞传、或杨家将、或聊斋志异、或东周列国,而我们的书摊上仅仅那么30几本单册小人书。有一天,我和二哥趁老爹不备,偷偷地将一整套金瓶梅词话——那不是小人书,也不是儿童画册,而是一套价值不菲的古籍,锦匣装,骨签封口,12册,封面是彩印图画,比正32开要稍稍窄一点,古线装,竖排版。—— 也纳入了我们的藏书之中。而且悄悄地摆上了大街。果然有人慧眼识珠,一个男性成年人,大约40多岁。一眼就看到了金瓶梅词话,问:这本书多少钱?二哥回答:不卖,出租。大概他还没忘了那是老爹的财产,还恐惧老爹的巴掌。成年人问:多少钱租,二哥狠狠心说了一个大数:5角。我大吃一惊,惊讶二哥竟敢要5角,那可是我们租书一天或二天的收入。成年人说:这书一天也看不完哪,拿走看行吗?二哥很犹豫了一会儿,但他显然不愿意放过这份大买卖,终于说:行,但要留押金,而且只能拿一本儿。成年人对不能全部拿走书似乎有些失望,但还是说:好吧,租一本押金多少?二哥说:一块。哇,一块,在我们眼中那是天文数字,妈妈摘一天菜才挣一元零三分。那时学徒工一个月的工资才18元,一元钱可以买20个馒头,够全家吃几顿的。二哥似乎怕成年人不同意,急忙补充说,还回书再退给你。如不退押金,明天可以来换下一册书。成年人不再说什么,拿出一元五角钱交给二哥,拿着一本金瓶梅词话走了。只留下我和二哥欣喜若狂,虽然如此,我和二哥始终没敢将这件事告诉老爹以及任何人。我和二哥又连续几天去原地摆摊,但不见成年人来还书。我和二哥提心吊胆,悄悄地将剩下的金瓶梅词话送回原处。我始终担心残缺不全的成套书的案子终有一天会东窗事发。可过了好长时间,我和二哥的租书生意也早已歇业,还是没有人提及此书,渐渐地就完全淡忘了。后来父母都去世了,大哥曾提及此书,但早已一本也不剩了,连个影子都没有,谁也不知道这套书是怎么踪影全无的。

其实我的小商人岁月时间并不长,大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大多的时间我不是做老板,而是做顾客,就是到书摊上去看小人书。我的兜里从来没有一点零用钱,一分也没有。去书摊上看小人书的钱大部分是由我的对门小伙伴小力支付的。小力和我年龄相同,他爸爸是当时绥化县唯一的一所国营浴池的职工,而我的大哥从甘河林业文工团回来,也在国营浴池上班。这样就促成了我和小力的朋友关系比其他小伙伴更近一些。小力也是小人书迷,有了3分、5分的零钱就去书摊上看小人书。但他很喜欢和我一起去,而且在看书的时候以我为主。我们小伙伴看小人书的时候是讲究主次关系的,比如,小人书是谁的或谁拿钱租的,那就由谁为主拿着书看,他看完一页就可以翻过去,不用征求别人的意见,别人只能坐在他的旁边,歪着头看,人家翻页了,你没看完这页,也不能提出意见,因为人家允许你坐在旁边看已经是给你的最高礼遇了。但是也有例外,如果是最要好的朋友,也有资格要求先不要翻页,或已经翻过去的页再要求翻回来。这要看你和书主人的关系而定。我和小力当然关系很好,但他租了书却径直递到我的手里,以我为主,而他坐在旁边歪头看,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不过我很快就明白了他的用意,因为他在递给我书的同时,还说出一个字:念!就是让我给他念连环画旁边的说明文字,因为小朋友们看连环画多数只看图,很少看字,有了我,小力可以不但看图,还可以看字,这在当时无疑是一种高级的看法。所以,小力很喜欢让我和他一起去租书看,而且以我为主。当然,我对书上的文字也不是全部认得,但我可以顺着意思捋下来,小力当然听得津津有味。时间长了,我不但掌握了很多水浒、三国、杨家将、岳飞传等故事,还锻炼了我的阅读能力。

在看小人书的同时,我理所当然的对大书(长篇小说,孩子们相对于小人书,对成人读物的称呼)产生了兴趣。我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一本残缺不全的《烈火金刚》。泛黄的书页卷卷巴巴,开头就是史更新和鬼子猪头小队长的生死肉搏,生动的描写、评书性的语言、宏大场面的渲染、人物性格的展开、书中人物的命运都深深吸引了我这个11岁的小小少年,我放学后就如饥似渴的读下去,读着读着天色就黑了下来,我脱了衣服,钻进被窝,仍然在读,忽然,眼前一黑,吓了一跳。原来大家都上炕就寝,老爹就关灯了。我不敢提出抗议,总不能全家人都睡觉,只你一人点灯看书吧,而且看的不是正书(父母认为只有课堂上学的书才是正书)。虽然关了灯,但书中人物在我的头脑中厮杀正酣,我怎么能睡得着觉呢?我偷偷的爬起来,找到手电筒,然后将头缩进被窝,严严实实的用被包起来,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继续我的阅读。就这样秘密的读完了全本书,接着我又用相同的办法阅读了很多长篇小说,带来的负面收获是使我戴上了近视眼镜。

对书的爱好贯穿了我的整个人生,直到现在,我仍然对书情有独钟,甚至在路上看到书样的传单、广告,都要拾起来看看,到谁家去做客,只要有书,我就能安心地呆上几天。看书带来的另一个不知是好还是坏的收获是不喜欢多言多语,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太爱说话。这是从年少时就养成的习惯。记得我的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周洪俊老师在我的小学毕业鉴定上曾有三字评语:寡言语。后来,直到我也当了老师,遇见周老师时,聊起孩提趣事,他对这三字评语仍然津津乐道,认为他的评语恰如其分。这使我想起了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家莫言。莫言说,他小的时候整天说个不停,他的母亲很是忧虑,曾经抚摸着他的头,说:孩子,你长大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难道你会靠耍嘴皮子吃一辈子饭吗?当然,莫言没有用嘴皮子吃饭,却用笔杆子吃上一份名扬四海的美食。他认为,是他小时候的不停说话,锻炼了他的讲故事能力,才有今天作家的成就。我想,虽然我热爱文学仅次于生命,但至今在文学上一无所成,也许和我“寡言语”,不会耍嘴皮子有关吧。

除对书的多情外,小时候,我还对家乡的皮影戏着迷。儿时,娱乐极少,除学校集体组织看电影外,再无任何娱乐可言。位于南三西路的皮影戏院就成了我们最向往的地方。那活灵活现的皮影戏中的人物是我们孩子心中的偶像。我们从来没有把皮影戏中的人物当做镂刻的玩偶,而是当成了实实在在的人物, 小伙伴们在玩耍的时候,也总是模仿皮影戏中的人物动作、语言、音乐,嘴里锵锵锵锵锣鼓家伙响个不停。最叫人遗憾的是皮影戏的唱腔我们只能哼哼旋律,却一句也不会唱。谁倘若能唱出一句半句,那便成了我们的崇拜对象。我曾有一段时间,放学或放假时,专门在家里制作皮影,因为我没有驴皮。即使有,也不会用,所以用较厚的纸画上皮影人物头像的图形,然后用刀精心刻制,刻完剪下来,就成了皮影的头楂。再涂上颜色,很有些真正的皮影的韵味。我用家里的床单蒙在窗户上,再点上灯,就成了影窗,把我制作的皮影放上去,没有锣鼓家什,没有胡琴伴奏,只能自哼曲调,演起了皮影戏,但只有我一个演员,当然也只有我一个观众。因为父亲母亲自有正事要干,二哥也对我的皮影艺术不屑一顾。演了半天,才发现我的皮影虽然也上了颜色,但映在影窗上却是黑的,一点颜色也没有,远远不如皮影戏院的生动。原来厚纸做的皮影不透明,所以颜色透不过来,我立刻想了一个补救方法,把自制皮影用蜡油滴满,再用蜡烛的火苗加热,使之融化均匀,纸板经蜡油浸透,变得透明,映在影窗上就有了颜色。看到自己的发明有了效果,不由得欣喜若狂。但是,有时候发明也会变成灾难或事故,就是在蜡烛的火苗上烤化蜡油时,忽然烧着了影人,将整个影人全都烧掉,一场精心制作立刻化为乌有,心里的沮丧简直难以形容。

直到我参加工作后,还保存着一些儿时制作的皮影,但后来搬了几次家,这些儿时的珍品也随着杂物一起都丢掉了,现在想起来十分惋惜。

现在回想起我的儿时是那样的无拘无束,天马行空,父母很少干涉孩子的玩耍,放学后,做完很少的功课,很少有孩子呆在家里,呆在家里的孩子会被父母赶出去玩耍。饭后,你看吧,整个胡同就成了孩子们的世界,虽然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玩具,但是孩子们的游戏是那样的丰富多彩,我至今不知这样丰富的游戏是谁发明的。直叫孩子们乐此不疲,那欢乐的游戏完全弥补了没有玩具的缺憾。我们经常玩的游戏花样翻新,室外的游戏一般有:打嘎棒、甩鞋、弹溜溜、踢马掌钉、扇帕唧、藏猫猫、打蝴蝶落、杀仗、跳格、打跑球、跳大绳、踢大钱、打冲锋。室内的游戏有,打扑克、走五道、下象棋、歘嘎拉哈、讲瞎话、破闷,等等。真是丰富多彩,应有尽有。这些游戏几乎都是集体游戏,一个人是玩不起来的,这就极大地彰显和挥发了儿童的天性,培养了儿童与人和睦相处的能力,塑造了开朗乐天的性格。对比现在的孩子,真不知道究竟哪个时代的孩子更幸福。虽然有数不清的五花八门的玩具,机械的、电动的、电子的应有尽有,但是常常是孩子一个人玩耍,缺少了小伙伴的分享,再好的玩具又有什么乐趣呢?我常常说现在的孩子掉到福堆里了,那仅仅是指物质的丰富。嘴上虽然这样说,但并不觉得有多么羡慕,也不觉得自己的童年缺少欢乐。反而觉得自己的童年比现在的孩子丰富得多。现在的孩子都以家庭为中心,父母看得紧,生怕有什么闪失。孩子很少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也很少有大帮的孩子在一起尽情嬉闹的机会,精神上的快乐是贫乏的。由于父母望子成龙凤的思想作祟,各种补习班,作业剥夺了孩子们玩耍的权力和心底的欢乐。现在的孩子精明、任性、孤独,失去了儿童的天性,我常常为他们感到惋惜和不平。有人说,现代的孩子无童年,我觉得真是一语中的,精辟极了。现在的孩子的童年被大人的意志剥夺了,被各种补习班吞噬了,每天看到我的小孙女背着大人都嫌沉重的书包,早早走进校门,放学后去补习班写无边无际的作业,节假日星期天则救火一样急急忙忙的出入各种辅导班,一年到头从没有一天是属于孩子的,从没有一次和其他的孩子在一起尽情玩耍,心里真是酸楚极了,我几次告诉孙女,爷爷的童年虽然没有好吃的东西和华丽的衣物,但比你快乐一百倍。孙女睁着大眼睛看着我,大概无法理解我说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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