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尚美家装饰了解到,大多装修公司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常是首先用好的服务、合理的价格把消费者吸引过来,然后再签订装修合同及装修过程中采用事先布置的“陷阱”让消费者一步一步从里钻,等消费者回过神来已经为时已晚,消费者想要讨要说法,却苦于拿不出证据或者不知情的签字所累。那么,装修公司惯用的让业主上当的小伎俩都有那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合同故意漏项 因为水管接口不合格导致破损,不仅淹了自家也泡了楼下。业主胡先生找到装修公司,对方称合同里并无水电改造,这活全是工头自己揽下的。而业主找工头,工头先敷衍,后来干脆就消失了。 业内人士:一些家装公司存在“合同故意漏项”的问题,给工头揽私活留下空间,而一旦出问题,家装公司会用合同来搪塞,而业主想找工头来解决非常困难。 二、把消费者当皮球踢 武女士在家具卖场为新家挑选了一款木地板,卖场还派人安装到位。不久地板多处翘起,她找到家具卖场,卖场称这是厂家的责任,而找到厂家,厂家又说是安装和使用的责任。武女士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地板的质量问题没能解决。 业内人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武女士应只向家具卖场索赔,而不是听信卖场说法去找厂商。 三、合同保修期缩水 朱女士的新房住了不到3年,厨房漏水把楼下淹了。装修公司曾来维修过一次,但没有修好。再去找装修公司时,朱女士被告知合同上写保修期3年,现已过期,如想维修得另交费。 业内人士:一些昆明装修公司在合同中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缩水,从而欺骗业主,减轻责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四、装修中恶意增项 颜先生装修新房的时候跟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上没有写入的装修项目,后来到房子装修完工的时候,装修公司却要收取新增项目的装修费用。而颜先生自己只知道一个新增项目,但不明白为什么会多出好几个装修项目。装修公司对此的说法是:这些多出的装修项目之前是跟颜先生进行过沟通并取得他的口头同意才加进去的。这些项目已经施工完毕,颜先生要付项目装修费用。 业内人士:“增项”是装修行业的一个潜规则,简单说,就是在与客户商定好的项目之外,建议客户多做一些其他项目,而增加的项目往往都有很高的利润。而在很多因为装修发生争议的案例中,增项内容由于没有加入到合同条款中,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所以,业主一定要注意,尽量拒绝合同外的增项,即便是有必要的增项,也要写进合同当中。 小编总结:面对这么多装修公司给我们业主设下的种种圈套,即是我们在跟装修公司打交道的时候识破了一些圈套,但我们能保证识破所有的圈套么?我们毕竟不是行内专业人士,到头受伤的都是我们业主。那对我们业主来说如何有效避免不如陷阱,小编建议,千万不要一次将款项付清,家装公司要求客户将款项付清,是一种霸王条款。如果装修公司要求业主将款项全部付清,那就意味着,业主要承担所有风险,而装修公司则变得非常主动,对于消费者而言,这应该是个底线,绝对不能这么做。明智的做法就是,尽量多次付款,最后留笔尾款,在验收之后,付给装修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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