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背景 这个3月、和4月,是充斥着坏消息的月份。 昨天,又看到一则报道: 为这些死伤的人们祈福吧! 02 我们能做什么? 重大事故频发, 我们已经看到了, 我们能做什么呢? 有2个很重要的事情,我们是可以做的:
03 工艺安全的价值是什么? 下面讲工艺安全对于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者、企业所有者的价值; 工艺安全对于监管者的价值 首先, 对于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者而言, 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价值是2个方面的;
简单地来说,第一个属于人身安全的范畴,而第二个属于工艺安全的范畴, 之前,我们都清楚环境保护的外部性的问题,而可能忽视了重大安全风险所导致的外部性的问题。 从天津临港、及最近的响水事故来看, 这2个重大事故所导致的风险外部溢出, 导致了ZF善后工作及其复杂、和困难, 前面所讲的2个价值, 都关联到一个ZF的最根本利益,这个比较敏感,我就不显性的来讲了, 我只能讲,为什么现在ZF非常敏感舆情, 就是这个原因, 重大事故所产生的舆情影响,可能远远高于劳动力保护事故所可能导致的舆情发酵。 总结一下:
这两点是工艺安全对于监管者的价值。 工艺安全对于企业所有者的价值 对于企业的所有者而言, 工艺安全的价值, 简而言之,就是, 避免倾家荡产的风险, 我之前在多个场合、多篇文章中提到过下面的这个例子, 这里,我再重复说一遍: 下面3个风险,哪个是企业所有者最应该关注的风险:
很明显,是最后一个风险。 04 如何做? 下面讲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者、企业所有者,如何实施 监管者 监管者在多年以前,已经在采取了一些措施, 如:颁布了关于安全相关的一些标准,要求对于化工重大风险进行管控, 但是,从今年3、4月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故来看, 可能还有改进的空间, 我不多讲, 可能也没有这个能力做高屋建瓴的规划, 只讲2个具体的建议,供决策者参考,如果决策者能看到的话
上面2点,简单解释一下: 第一点, 目前监管者已经在不遗余力第强调主体责任,但是,可能还不够简单,不够直接了当、说话过于含蓄,可能让企业所有者(老板)会产生歧义,误以为某些责任可以转移到保险公司、转移到设计工程公司、转移到安全评价机构、甚至转移到他所雇佣的管理层、安全管理人员; 可能企业所有者还心存侥幸, 是时候了, 监管者应该扫清一切可能影响“主体责任”落实的障碍! 第二点, 没有技术的支撑, 监管者的“牙齿”是软的, “露出牙齿”的时候可能别人不是害怕,而是反感, “咬了人”,可能还是咬错了地方,或是,根本就咬错了人; 企业所有者 企业所有者, 要把控制可能导致自己倾家荡产的风险,当成和赚钱同等重要的事情来做! 企业所有者, 从控制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角度来看, 要做的事, 很多,很多,很多, 很细,很细,很细, 我不多讲, 细节的东西应该由你们的安全副总裁告诉你们, 我只讲一个建议:
稍微多解释一句, 很多人, 尤其是老板, 把工艺安全等同于人身安全, 把工艺安全工程师的岗位从安全中拎出来,是进行重大风险控制的第一步,有着第一步就好了,第二步就不用我来啰嗦了,渠挖开了,水自然就会来了...... 有些人喜欢学习,喜欢下载,喜欢看PPT, 下面的PPT, 10年以前写的, 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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