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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夷传》
《百夷傳》, 明代錢古訓撰。書之流傳, 全賴藏書家的輾轉抄存。今所存抄本有明祁承��� 淡生堂抄本、清初葉氏抄本、清項氏古香書屋抄本、清翁斌孫抄本、丁氏藏明抄本。今所能見到的唯一單行本是一九二九年江蘇國學圖書館影印的丁氏所藏明抄本。 錢古訓, 號堅齋, 浙江餘姚人, 吳越王錢���的十六世孫。生卒年不詳。明洪武時進士。洪武二十九年奉命與同僚李思聰出使緬甸和百夷。他們從南京出發, 一路艱險, 到達緬甸。宣諭後, 緬王聽命, 他們便很快就折回麓川, 與百夷的思侖發打交道, 說服他不再進兵侵犯緬甸。 恰逢當時百夷酋長刁��� 孟舉兵反思侖發, 他倆又出面調解了這一亂事。思侖發原打算留住他們, 不放他們回朝,錢古訓致書曉以利害, 才送他們出境。二人回朝後, 寫了《百夷傳》進呈給朱元璋, 這個進呈本藏之內府, 並未向外流傳。事後, 錢古訓和李思聰兩人都根據這個進呈本的底稿, 各自加工整理寫成了兩種《百夷傳》, 錢著的內容較之李著要更豐富, 敘述事物也更清楚確切。 “百夷”一詞是從唐、宋時期的“白衣”一名演化而來,指的是紅河流域的傣族和壯族。《百夷傳》記載了五百多年前居住在雲南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境內的傣族及其他少數民族的曆史、地理、政治制度、生活習俗等各方面的情況。書中記載都是作者親臨其境根據見聞寫下來的真實事物, 是一部史料價值很高的曆史文獻, 長期以來,成為地方史志及私家著作廣為抄錄引用的第一手資料。 書中所記山川、人物、風俗、道路, 都是其他著作中不曾有過的資料, 對於民族史的研究是極為珍貴的史料。 錢古訓寫《百夷傳》, 參考了李京的《雲南志略》, 書中有的直抄《志略》文字, 有的則是受其啟發。但錢古訓引用材料持審慎態度, 有的地方還根據本人的親身見聞糾正了《志略》之誤, 並不為其所局限。明清時期的學者, 對《百夷傳》都給以了較高評價, 認為此書“可補史闕”。 更為可貴的是, 根據書中的記載, 可以有力地證明:傣族以及居住在邊疆的各族人民, 自古以來就是祖國大家庭中的成員, 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 都和祖國有著長遠, 密切的關系。他們和祖國融為一體, 有著血肉不可分離的關系。在我國眾多的史學著述之中, 它以選題的獨特、內容的奇異, 贏得了史學奇書的一席之地。
【正文】
《百夷传》
百夷在雲南西南數千裏, 其地方萬裏。景東在其東, 西天古刺在其西, 八百媳婦在其南, 吐番在其北; 東南則車裏, 西南則緬國, 東北則哀牢今之金齒衛也, 西北則西番、回紇。俗有大百夷、小百夷、漂人、古剌、哈剌、緬人、結些、吟杜、弩人、蒲蠻、阿昌等名, 故曰百夷。 漢以前未嘗通中國, 諸葛亮征蠻, 亦抵怒江而止。唐天寶中, 夷人始隨爨歸王入朝。其眾各有部領, 不相統屬。元憲宗三年, 世祖由吐番入麗江, 自葉榆平, 至雲南葉榆即大理也。明年, 命將兀良哈臺征降夷地。遂分為路二十, 府四, 甸四十有四, 部二十有六, 各設土官, 置金齒都元帥府領之。有所督, 委官入其地, 交春即還, 避瘴氣也。至正戊子, 麓川土官思可發數侵擾各路, 元帥搭失把都討之, 不克。思可發益吞並諸路, 而遣其子滿散入朝, 以輸情款。雖奉正朔, 納職貢, 而服用制度, 擬於王者。思可發死, 子昭並發立。八年, 傳其子臺扁。���年, 臺扁從父昭肖發殺之而自立, 期年, 盜殺昭肖發, 眾立其弟思瓦發。國朝洪武辛酉, 平雲南。明年, 思瓦發寇金齒。是冬,思瓦發略於者闌、南甸。其屬達魯方等輒立滿散之子思侖發, 而殺思瓦發於外。即譴使貢白象、犀、馬、方物於朝。廷議不忍絕以化外, ���命福建左參政王鈍率雲南部校郭京美等, 諭以向背利害, 約以每歲貢獻之率, 而遂內附。於是授思侖發為麓川平緬軍民宣慰。丙寅, 複寇景東。 明年, 部屬刁思朗犯定邊, 天子命西平侯沐英總兵敗之, 獲刁思朗, 夷人懼服。上以遠人不加約束, 故官稱制度, 皆從其俗。其下稱思侖發曰“昭”, 猶中國稱君主也。所居麓川之地曰者闌, 猶中國稱京師也。其屬則置“叨孟”以總統政事, 兼領軍民。“ 昭錄”領萬餘人,“昭綱”領千餘人,“昭伯”領百人; 領一伍者為“ 昭哈斯”, 領一什者為“ 昭准”; 皆屬於“叨孟”。又有昭錄令”, 遇有征調, 亦與“ 叨孟”統軍以行。其近侍呼為“ 立者”, 閽寺呼為“割斷”。大小各有分地, 任其徭賦。 上下僭奢, 雖微職亦系钅及花金銀帶。貴賤皆戴筍籜帽, 而飾金寶於頂, 如浮圖狀, 懸以金玉, 插以珠翠花, 被以毛纓, 綴以毛羽。貴者衣綺麗。每出入, 象馬僕從滿途。象以銀鏡數十聯綴於羈革勺, 緣以銀釘, 鞍上有欄如交椅狀, 藉以衤因褥, 上設錦障蓋, 下懸銅響鈴, 坐一奴鞍後, 執長鉤驅止之。遇貴於己者, 必讓途而往。凡相見必合掌而拜, 習胡人之跪。長於己者必拜跪之, 言則叩頭受之。叨孟以下見其主, 則膝行以前, 二步一拜, 退亦如之。執事於貴人之側, 雖跪終日無倦狀。貴人之前過, 必磬折鞠躬。宴會則貴人上坐, 其次列坐於下, 以逮至賤。先以沽茶及蔞葉、檳榔啖之。沽茶者, 山中茶葉, 春夏間采煮之, 實於竹筒內, 封以竹箬, 過一二歲取食之, 味極佳, 然不可用水煎飲。次具飯, 次進酒饌, 俱用冷而無熱。每客必一僕持水瓶側跪, 俟嗽口盥手而後食。 食畢亦如之, 而後起。客十則十人各行一客。酒或以杯, 或用筒。筒以蕨楷, 或用鵝翎管連貫, 各長丈餘, 漆之而飾以金, 假若一釀酒, 則漬以水一滿甕, 插筒手中, 立標以驗其盞數, 人各以次舉筒咂之。咂酒一盞, 仍漬水一盞, 傳之次客, 味甚佳, 至淡, 水方止, 俗呼為咂酒。酒與食物必祭而後食。食不用���。酒初行, 一人大噪, 眾皆合之, 如此者三, 乃舉樂。樂有三等: 琵琶、胡琴、等笛、響盞之類, 效中原音, 大百夷樂也。笙阮、排簫、箜篌、琵琶之類, 人各拍手歌舞, 作緬國之曲, 緬樂也。銅饒、銅鼓、響板、大小長皮鼓, 以手拊之, 與僧道樂頗等者, 車裏樂也。村甸間擊大鼓, 吹蘆笙, 舞幹為宴。長者授卑賤酒食, 必叩頭受之, 易以他器而食。食畢, 仍叩頭而退。凡貿易必用銀, 雜以銅, 鑄若半卵狀, 流通商賈間。官無倉庾, 民無稅糧。每年秋季, 其主遣親信部屬往各甸, 計房屋征金銀, 謂之取差發。房屋一間, 大者征銀一兩、三兩, 小者一兩而止。無中國文字, 小事刻竹木, 大事作緬書, 皆旁行為記。刑名無律, 不知鞭撻, 輕罪則罰, 重罪則死。或殺, 或用人扌及殺。或用象打, 或投於水, 或以繩帛縊。男婦不敢為奸盜, 犯則殺之。所居無城池濠隍, 惟編木立寨, 貴賤悉構以草樓, 無窗壁門戶, 時以花布障圍四壁, 以蔽風雨而已。郵傅一裏設一小樓, 數人守之, 公事雖千裏遠, 報在頃刻。無軍民之分, 聚則為軍, 散則為民。遇有戰鬥, 每三人或五人出軍一名,擇其壯者為正軍, 呼為“ 錫剌”。錫剌持兵禦敵, 餘人荷所供。故軍行五六萬, 戰者不滿二萬。 兵行不整, 先後不一。多以象為雄勢, 戰則縛身象上。裹革兜, 被銅鐵甲, 用長鏢幹弩, 不習弓矢。征戰及造作用事, 遇日月食則罷之, 毀之。所用多陶器, 惟宣慰用金銀玻璃, 部酋間用金銀酒器。凡部酋出, 其器用、僕妾、財寶之類皆隨之, 從者千餘, 晝夜隨所適, 必作宴笑樂。男子衣服多效胡服, 或衣寬袖長衫, 不識裙衤誇。其首皆髡, 脛皆黥。不髡者殺之, 不黥者眾叱笑, 比之婦人。婦人髻綰於後, 不諳脂粉, 衣窄袖衫, 皂統裙, 白裹頭, 白行纏, 跣足。其俗賤婦人, 貴男子, 耕織徭役擔負之類, 雖老婦亦不得少休。嫁娶不分宗話, 不重處女。年未笄, 聽與男子私,從至其家, 男母為之濯足, 留五六晝, 遣歸母家, 方通媒妁, 置財禮娶之。凡生子, 貴者浴於家,賤者浴於河, ���數日, 授子於夫, 仍服勞無倦。酋長妻數十, 婢百餘, 不分妻妾, 亦無鮅忌。男女浴於河, 雖翁婦叔嫂, 相向無恥。子弟有職名, 則受父兄跪拜。父母亡, 用婦祝屍, 親鄰鹹饋酒肉, 聚年少環屍歌舞宴樂, 婦人擊碓杵, 自旦達宵, 數日而後葬。其棺若馬槽, 無蓋, 置屍於中,抬往葬所, 一人執刀持前導。及瘞, 其生平所用器物, 壞之於側而去。其俗, 不祀先, 不奉佛, 亦無僧道。小百夷居其境之東北邊, 或學阿昌, 或學蒲蠻, 或仿大百夷, 其習俗不一。車裏亦謂小百夷, 其俗刺額、黑齒、剪發, 狀如頭陀。哈刺, 男女黑真黑。男子以花布為套衣, 亦有效百夷制者; 婦人髻在後, 項系雜色珠, 以娑羅布披身上為衣, 橫系於腰為裙娑羅布即中國木棉布, 堅厚, 或織以青紅紋。仍環黑藤數百圍於腰上, 行纏用青花布, 赤腳。蒲蠻、阿昌, 事見《雲南志》。古刺, 男女色甚黑。男子衣服裝飾類哈刺, 或用白布為套衣。婦人如羅羅狀。羅羅見《雲南志》。漂人,男女衣服皆類百夷。婦人以白布纏頭, 衣露腹, 以紅藤纏之, 娑羅布為裙, 兩接, 上短下長, 男女同耕。緬人, 色黑類哈刺, 男女頭上以白布纏高三四尺, 衣大袖白布衫, 腰以下一布通前後便纏之, 貴者布長二丈餘, 賤者不���一丈。甚善水, 嗜酒。其地有樹, 狀若棕, 樹之杪有如筍者八九莖, 人以刀去其尖, 縛瓢於上, 過一宵則有酒一瓢, 香而且甘, 飲之輒醉。其酒經宿必酸, 煉為燒酒, 能飲者可一盞。有為僧者, 以黃布為袈裟, 袒右手, 戒行極精, 午後不飲食。婦人貌陋甚淫,夫少不在, 則與他人私, 遂為夫婦。以白布裹頭而披花為衣。哈杜, 巢居山林, 無衣服, 不識農業, 惟食草木禽獸, 善騎射。冷則抱巨石, 山坡間往複奔走, 以汗出為度。弩人, 目稍深, 貌尤黑, 額顱及口邊刺十字十餘。有結些者, 從耳尖連頰皮��� 破, 以象牙為大圈, 橫貫之, 以花布裹頭, 而垂餘布於後, 衣半身衫, 而袒其肩。婦人未詳。其人居戛璃者多。諸夷言語習俗雖異, 然由大百夷為君長, 故各或效其所為。夷人有名不諱, 無姓。無醫蔔等書。不知時節, 惟望月之盈虧為候。有事惟雞蔔是決。疾病不知服藥, 以薑汁注鼻中。病甚, 命巫祭鬼路側, 病瘧者多愈, 病熱者多死。地多平川沃土, 民一甸率有數十千戶, 眾置貿易所, 謂之街子。婦人用��� 鋤地, 事稼穡, 地利不能盡, 然多產牛、羊、魚、果。其氣候: 春夏雨, 秋冬晴, 臘月亦如春, 晝暄夜冷, 曉多煙霧, 無霜, 春秋煙瘴甚盛。其飲食之異者: 鰍、鱔、蛇、鼠、晴蜓、蟲負、蛟、蟬、蝗、蟻、蛙、土蜂之類以為食; 魚肉等汁暨米湯信宿而生蛆者以為飲。其草木禽獸之異: 草則秋間數十百株結為一聚, 地產此草, 煙瘴尤甚。樹木多有三四株結為連理。有大如鬥之柑, 有鯰頭鯉身之魚,水牛頭黃牛身之牛, 綿羊頭山羊身之羊。雄雞多伏卵, 亦有生卵者。者闌有一池, 沸如湯, 人多投肉熟之。境內所產珍物: 雅琥、琥珀、犀、象、鸚鵡、孔雀、鱗蛇、腦、麝、阿魏、金、銀、玻璃之類。 其山水險隘。北有高良弓山, 橫亙二百餘裏, 高五十餘裏, 與怒江相倚。西有馬安山, 山有一關, 若一人守關, 萬夫難入。東為麓川江, 可通舟楫。南與金沙江合而入於西海。南下交趾界。 金沙江之南, 有東胡、得冷、緬人三國。緬之西即西天也。緬國古舍利國, 又名獅子國, 多佛塔。緬國與夷連歲橫兵。洪武之亥冬, 緬人訴於朝。丙子春, 皇帝遣臣古訓及桂陽李思聰至兩國, 諭以睦鄰之義。其諭緬國王曰“: 裏路險遠,山川阻修,風殊俗異,此乃天造地設也。爾能勤使者,涉險遠, 越鄰邦以至中夏, 其使者之難, 沖煙突霧, 晨進昏止, 饑餐渴飲, 吞吐煙嵐, 異風霜而方至。其為使者, 不亦難乎! 古人有雲: 誠君子將有事於遠, 友千裏之外, 神交而志通。今萬裏之外, 爾能勤使而至, 遠修其好, 美絕古而惟今。然排難解紛之事, 朕之旨意, 恨不一言而正, 使彼此各罷兵守, 樂黎民於市野, 民居共處, 砃相鄰而同井飲, 籍雖兩國之民, 居處難分, 惟存關市有譏, 是其和也。若爾緬不主釁, 夷不強淩, 如此, 雖弱自保, 以奉天道。其或不聽朕命, 忿爭不已, 天將昭鑒, 福善禍淫, 遲速可待。鯩至, 朕不多誡。但誠可以交天人, 爾其審之, 母忘朕諭。”諭思侖發曰:“朕中國先古聖人, 馭頑禮德, 各有條章。是條章也, 列聖相繼, 守而行之, 上下相安, 黔黎樂業。何也? 諸侯敬畏, 世祿子孫, 國祚綿長, 乃九伐之功驗也。列國敢有憑弱犯寡者, 天子發兵以眚之; 賊賢害民者, 亦發兵以伐之; 暴內淩外, 則興師以壇之; 野荒民散, 則用兵以削之; 負固不服, 則舉兵以侵之; 賊殺其親, 則正其罪以殺之; 放弑其君, 則明其罪以誅之; 犯令淩政, 則杜而絕之; 內外亂, 鳥獸行, 則殄滅之。九伐之征如是也。爾思侖發, 以中國較之, 合問憑弱犯寡之由。何以見? 歲以兵寇車裏, 不時侵掠八百, 恃強犯緬; 戛璃國小民寡, 而已平之, 斯說也, 不過告誡之詞。 中國周臨四夷, 與諸酋長地裏相接, 居民亦相密邇, 如此者, 耳聞之邦若幹, 目擊之邦若幹, 朕未嘗恃強憑淩, 絕滅其嗣者。雲南之地, 已為我有, 似乎尚強以取之,非也! 乃元世子孫梁王者, 恃元之苗裔, 匿我有罪, 納我逋逃, 誘我邊守, 是乃不得已而發問罪之師, 非無故而興師。此乃元運天更, 其苗裔不當安處。況生事於我鄰邦, 其理勢使然, 夷如反掌。爾麓川之蠢, 初擅興金齒之役, 次謀景東而寇定邊, 理當大發精兵而較勝負。朕釋而不較,未嘗強爾為約束之邦, 聽爾自為聲教, 今又幾年矣。近聞蠶食鄰邦, 意在擴土地而擅有其眾, 又將為我西南之役。噫, 未可! 古中國聖人有雲:'山川地理人物之類, 乃神器也, 非人強有, 必天授然後得之’。爾思侖發不修鄰邦之好, 三面發兵, 蠶食諸國, 其貪也如是, 其謀也如是。彼麓川周臨之國, 始古至今, 各有主者, 未嘗吞並。朕雖不能止爾, 聽爾自為, 果天道使然, 爾以人事應之, 或為而可。噫! 以朕戒爾守全則可, 不守全而以全動, 設若全虧, 是為全亡, 莫如守全以圖綿長, 不亦美乎?”由是二國罷兵和好。時古訓等適遇百夷其部下酋長曰刀幹孟者叛其國, 餘等以大義諭其部眾, 而叛者聞之稍卻。於是, 思侖發欲留餘等以為援, 且進以金寶象馬等物, 故餘以書示之曰“: 吾聞君上有懷遠之德,遠臣有敬上之心,始古迄今,莫違此義。夫君居九重之上, 雖欲頃刻目爾遠臣, 未可得也, 臣處萬裏之外, 即欲朝暮身親君上, 亦未易得也。故朝廷有將命之官, 使之宣德布威; 而遠方有承命之宜, 期其輸忠納款。今天子應天順民, 奉天為治, 四維八極, 盡為臣妾, 無有專擅, 不敢違逆。西南一區, 夷酋亦眾, 惟爾麓川, 多蒙恩寵, 既受以官,複加以服。況賢王親臨爾境, 而德惠數及爾身。為爾計, 則將度其心, 量其才, 何為而可以盡忠天子, 何為而可以致敬賢王, 又何為而可以安邊境而不幹天怒, 又何為而可以教百姓而不違法度? 借曰邊境不安, 必思曰, 我事上未忠或未至, 而眾不服我耶? 百姓違法, 必思曰, 我守職已或有僭而民亦犯上耶? 於是我則盡其忠, 去其僭, 如此, 則邊境自安, 人民從教矣。且吾以爾目擊效驗明之: 往年思瓦發不服朝廷, 輕犯金齒, 天子雖未問罪, 天則假手於達魯方等, 而思瓦發被戮。刀思朗不從爾命, 竊寇定邊, 爾雖未能息其兵, 天則助威於我邊將, 而刀思朗等即滅。惟爾知天命, 達人理, 故能享天祿, 守人爵。邇來天子恐爾所為, 或涉放肆, 特敕諭以戒之; 賢王恐爾無知, 或生疑懼, 特令旨以恤之。此恩此德, 窮天極地。爾之披肝露膽, 開心見誠, 吾盡見矣;爾之尊重朝廷, 敬奉殿下, 告亦見矣。今爾固留吾輩, 其意本美。近者爾甸寨少寧, 刀幹謀異,吾將回朝為爾明白其事, 爾乃留我, 使我不速還朝, 假如刀幹鳴爾留難天使之非於朝, 則反誤爾敬君之心矣。且爾贈以金、銀、衤因褥、馬、象等物, 吾固不受者, 非見怪也, 實相愛也。何則? 朝廷恩爾, 撫安爾邦, 未嘗令使者取貨於爾也。夫貨財, 饑不可以充口, 疾不可以救死。況中國金玉成山, 象馬若蟻, 未以為寶也, 惟所寶者, 聖君、明王、忠臣、烈士、強兵、勇將、孝子、順孫等事,其他財物, 如糞土耳。姑以爾境內眾所聞者明之: 昔隋史萬歲守邊, 夷而貪財, 以致殺身。梁毗一金不受, 而大服夷眾。此事甚白。吾為聖朝天使, 必不為財物所蠱, 惟恐吾之使令往來小人,不體吾意, 蠱惑爾心, 特此叮嚀。爾其備審此書, 體吾真意, 早送吾輩還朝, 則爾敬君之心, 不淺淺也。”書至, 思侖發悅服, 遂邀至其家, 設宴畢, 與其眾送出境外。 百夷, 由金齒、蒲漂過怒江即其境。沿江東數十裏, 上有高良弓頗險。其嶺有一寨。過一寨下四十裏, 地名養列, 自此抵麓川無險隘之虞。由麓川經蠻牛、莽港等路, 渡謹卯, 從蒙戛等甸至麻林界, 登金沙江之舟, 下流二十日至緬國。國王眾呼為蔔剌浪, 王之妻呼為米潑剌。
【《百夷传》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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