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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3项竞赛 | 教育部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最终名单!

 长沙7喜 2019-04-17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29项竞赛活动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

新通知较1月28日发布的文件中(点击查看往期通知:重磅!2019年度教育部只认可这31项全国性竞赛活动)去除了“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和“肯德基三人篮球赛”,具体原因是因为这3项竞赛存在承办方违规办赛、竞赛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办方年检不合格等问题。

如下是通知原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面向
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9〕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29项竞赛活动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为进一步加强竞赛活动监管,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违规举办竞赛的查处力度,除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以及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由教育部按规定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以外,其他所谓全国性竞赛包括通过网络形式举办的全国性竞赛均不合规,不得在任何区域内实施特别要加强研判,加大对名为“活动”,但实际体现了竞争性,增加了中小学生负担的“变相竞赛”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竞赛活动日常监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调研巡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等措施,加强对竞赛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发现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存在擅自扩大竞赛范围、强迫或诱导学生参赛、收费、推销书籍或商品、举办有关培训、竞赛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查处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三、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要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竞赛监管办法,特别要严格主办方资质,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零收费”和公平自愿原则,严控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学科类的竞赛活动。各地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出台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各地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0日

如下是最终的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注:图片来源于公众号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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