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部分,法规对临床试验机构的组织完整性、科研能力、学术能力,以及人员素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 ---医疗机构至少有3个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或其医疗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地区前列。 ---承担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至少3项省部级及以上临床科研项目。 ---成立药学部,药学人员占医务人员比例不小于8%,其中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 2.组织健全、人员和设施方面要求 在这一部分,检查细则针对人员素质、机构健全程度、培训情况、以及办公硬件设备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 ---有清晰的组织架构,机构设有机构负责人、机构办公室主任、机构办公室秘书、质量管理员、资料管理员、药物管理员。 ---机构负责人具有医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经过药物临床试验技术、GCP及相关法规的院外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制订、修订、废弃管理制度与SOP;负责机构质量管理计划的制定。 ---有专用办公室;配置有办公桌/工位、传真机、直拨电话、联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设备、碎纸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3.质量管理部分要求 针对这部分要求,机构提出了概括性很强,但是针对性很强的要求。例如: ---制定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制度、SOP、质量检查表等,确保可操作性。 ---质量管理员具有医药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过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和GCP相关法规的院外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4.资料档案管理要求 针对临床试验过程中产品的资料档案,检查细则的要求也是非常具体和细致的。例如: ---任命有资料管理员,经过GCP相关法规的培训,熟练掌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及SOP,熟悉资料档案的管理要求。 ---有专用的资料档案室,档案室面积和资料柜数量与申报的专业数量相匹配。 ---资料档案室有防火、防潮、防盗、防虫等安全措施。 5.试验药物的管理 针对试验药物的管理,国内法规是非常欠缺的。例如,EU GMP专门有一个附录,介绍如何规范管理临床试验药物。而国内的2010版GMP,对临床试验药物的管理,目前还是空白。这份最新的检查细则,弥补了这个缺陷: ---制定有试验药物管理制度及SOP,SOP应覆盖药物接收、保存、分发、回收、返还或销毁等各环节。 ---具有专用的试验药房,储存条件能够满足试验药物的保存需要,有相应的温湿度监控与记录。 ---试验药房有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措施。 6.临床试验相关辅助科室及实验室的要求 如果要确保临床试验质量,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仅仅管理临床试验科室,是不足够的。因此,这份检查细则,检查范围也覆盖了其他相关辅助科室。例如: ---有与申报专业相适应的检测、检验和诊断等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有相关仪器设备使用、保养、校正、维修SOP。 ---辅助科室相关人员经过GCP及相关培训。 文件体系的要求 ---机构应建立覆盖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例如包括设备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等。 ---机构应建立覆盖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SOP,应包括项目运行、不良反应、临床试验药物管理等方面的SOP。 7.对伦理委员会部分的要求 临床试验是在人体进行的各类科学试验。试验开始之前,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伦理原则。因此,伦理委员会的功能和正常运行,对于临床试验成功,是非常关键的。具体要求有: ---成立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其工作不应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影响。 ---伦理委员会人员组成符合法规要求,包括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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