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个税App十件事~身份被别的企业冒用怎么办?

 昵称44774799 2019-04-17

自然人APP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答: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端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该自然人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ITS系统APP端或WEB端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任职”,此时会直接走简易程序,在自然人填写离职时间并提交保存后申诉状态就直接变为已处理了,不会推送给扣缴义务人端;

(2)如果是该自然人从未任职的单位,可在ITS系统APP端或WEB端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任职”,系统会将申诉信息推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后续核查后的相关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端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登录个税App后,发现个人中心里多了一个企业办税权限/我的办税权限菜单,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影响吗?

答:(1)企业办税权限:若您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者您被企业赋予了管理权限,则您的APP上可以看到该功能菜单;您可以在这里新增、变更或解除授权人员信息。若被您赋予了办税权限的人员,可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添加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后进行办税操作;若被您赋予了管理权限的人员,不仅可在扣缴客户端添加企业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办税操作,还可给其他人员分配权限。

(2)我的办税权限:若您被授予了某企业的办税权限,个人中心页面展示“我的办税权限”,这里展示你拥有权限的所有企业。办税人员可进行【解除授权】,解除后则可删除该条信息。

如果身份被冒用,被企业授予办税权限,怎么自行解除呢?

答:如果被冒用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纳税人可登录APP或WEB端,在办税权限里自行操作解除。但如果被冒用为法人,需要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如果更换了手机号码,如何在个税App中修改手机号?

答: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可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修改自然人已绑定的手机号码。有两种验证方式,一是通过原绑定的手机号码收取验证码后重新录入新手机号码,二是通过本人银行卡及银行预留手机经过验证后重新录入新手机号码。

“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输错多次后账号被冻结了怎么办?

答:密码输错3次,会让其输入图片验证码,密码输错超过5次会锁定该自然人账号,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或者您可以通过首页【忘记密码】功能解锁账号。

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至扣缴义务人和选择年度自行申报有什么不一样?

答: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您可以使用手机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申报方式。

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您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时再扣除。

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在手机APP上采集子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如果有2个子女,在选择子女的时候只能选择一个子女,是不是要选择不同的子女填写2次?如果填写2次,之前的信息会不会被覆盖?

答:是的,每个子女分次进行填写。不会覆盖。

纳税人在个税App端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发现填写有误,怎么修改?

答: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进行修改和作废。注意:通过客户端或局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能在APP端进行修改,只能通过客户端或局端进行修改,只有APP端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才能在APP端进行修改或作废。

职工更换受雇单位后,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在APP重新填写?

答:职工更换受雇单位后,只要新单位在扣缴客户端内进行了人员信息采集、报送及反馈,纳税人即可在APP上点击“查询”,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中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右下角“修改”,选择“修改申报方式”,点击“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切换到新的单位,点击确认修改即可,无需重复采集。  

答:职工更换受雇单位后,只要新单位在扣缴客户端内进行了人员信息采集、报送及反馈,纳税人即可在APP上点击“查询”,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中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右下角“修改”,选择“修改申报方式”,点击“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切换到新的单位,点击确认修改即可,无需重复采集。  来源:四川税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