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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俗语“打狗看主人”是什么意思?有道理吗?

 昵称39636210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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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狗一直是种“倒霉”的动物,古往今来但凡涉及“狗”的词,往往都是贬义的,比如骂贪官会称之为“狗官”,写文章写得不好叫”狗屁不通“,坏人聚在一起叫”狐朋狗友“,说一个人行为不检点叫”偷鸡摸狗“,两个坏人打架叫”狗咬狗,一嘴毛“,说一个人好惹事会被批为闹得街坊邻居”鸡犬不宁“……

在众多”狗文化”中,有这么一句话算是让狗暂时有了立足之地,那就是“打狗还得看主人”。在打狗的时候,要多少看在主人的薄面,能放一马就放一马,别痛打一顿。

古人认为,狗就是主人的颜面,你打了他的狗,他面子上过不去,回过头来自然会想办法拿回这个面子的损失,如果万一主人还有些来头,那么他要算账的时候,你可就惨了!

某报纸曾刊登过这样一则新闻:在闹市接头,一伙人殴打某青年,捅了二十多刀,几乎刀刀致命,青年当场死亡,究其原因,居然是”一只狗引发的血案“。

被捅死的王姓青年原是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几天前到网吧上网,出门时因为屋子里光线太暗,一不留神踩在了同在网吧上网的某“大哥”脚下盘踞的宠物犬一脚。那位“大哥”气势汹汹地让他跟狗道歉,他不肯,于是两人当场扭打成一团。因为势均力敌,所以谁也没能占到便宜。岂料几天后,王某再次到网吧上网,出来就被“大哥”的几个手下围住。

鲁迅先生说:“要痛打落水狗。”其实不管这狗是否落水,只要他仗势欺人,恃强凌弱,作为正义的一方,我们就应该“该出手时就出手”,别去顾忌他的“后台”,也不要被他的嚣张气焰压倒。当然为了不让狗咬伤,自己赔上医药费,还得事先练就一定的“驾驭术”,才能手到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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