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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昵称63182467 2019-04-18

  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造成伤残的,就需要进行伤残的鉴定。伤残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直到十级,但需要康复后才能评定伤残程度。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的流程

  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三、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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