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款是正文后的补充文字,同时又是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只落书写者的名号,谓之“单 款”,如加上被赠者的名字,谓之“双 款”; 如写上所书正文的出处,书写此幅 作品时的日期或年龄,谓之“短款”; 如正文后留白较多,则书写者可随意发挥,或 述创作此幅作品时的感受、缘由,进一步 补述正文之不足,然后再落上 被赠送的对象和自己的名号,此谓之“长 款”; 如幅后留白较少,则当随机应变 只落创作者的名字,谓之“穷款”。 对款 识的灵活运用,可以调节一幅作品的重 心,起到镇边的作用。但款识终究是处于 从属的地位,从内容上说切忌喧宾夺主, 另外字的大小亦不能超过正文。 最重要的一点,落款的字体应晚于正文的字体,再者,正文是正书,落款则用行草。 更多文章,敬请关注千年兰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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