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汪亚明一件事,本想去年前就想告诉你的,但女儿不准我在微信中发言,最近,看了你在微信中几次发言,我蹩不住,还是发言了。 根据苏可心一篇新浪微博:业委会向上级政府备案只是告知,並不具备行政批准。(这是苏引用XX省捡查察院发给某单位的咨询文件)你如不信,你可电话咨询苏可心。(苏可心可是你最敬佩的专家) 既然你已辞去业委会副主任为什么现在还贪恋这个副主任呢? “ 备案只是告知,是告知温哥华森林业主大会已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告知你汪亚明己担任业委会副主任,请予批准。也不是告知你汪亚明己辞去业委会副主任请予批准。 业委会主任副主任是在业委会委员中选举产生,镇政府的备案只是告知,不存在批准与不批准。你签名的那份备案,为什么后来没有镇政府的批复的 “……同意汪亚明同志为温哥华业主委员会副主任……” 的批文呢? 你一直对911会议耿耿于怀,忘图翻案,你现在知了吧,这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温哥华森林己不存在业主委员会了,你也不必 “忍辱负重” 当这个“看守副了主任”。物业管理條例和温哥华森林规约中从来也没有什么“看守业委会”这个词。你们三位已没有择机召开业主大会的权利了。 回忆过去温哥华业主委员会,可以说什么事都没干成。这里就不便一一解说了。 911会议中己补选王丽萍为副主任,当然也不需政府部门批准与不批准,(这里只是顺便提一下过去的事)。根椐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委员有选举主任、副主任和罢免的权利,就向当初业委会委员选你为副主任的道理是一样的,可以选你,也可以不选你。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自治组织,业委会选举罢免和辞职是业委会内部的事,是不需要向镇政府去备案才能生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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