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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变法《法经》

 徒步者的收藏 2019-04-20

公元前445年,魏文候任用李悝为相主持变法,是各国中起步最早的。李悝,魏国人,约生活于前455年至前395年,是战国初期法家的始祖。在他任相期间,得到国君的信任和同僚的支持,在政治、经济各个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

①废除世卿世禄制。李悝主张取缔那些凭借世袭制无功受禄的贵族特权,把他们的财产、权力没收,按“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重新分配,使众多的贤才来为魏供职。此举使一些无功旧贵丧失地位,而大批出身庶族能为魏国作贡献的士人登上政治舞台。

②推行以重农为主“尽地力之教”的政策。李悝主张充分利用空闲土地,扩大农副生产。魏国地少人多,李俚制定“尽地力之教”适应了魏国国情,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提高。

③推行“平籴法”。李悝认为粮价太贱,农民就会贫困;粮价太贵,则一般百姓负担不起。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不利于国家稳定与发展。因此,为防止商人盘剥小农,调动小农生产积极性,李悝推行了重农抑商的“平籴法”,即由国家控制粮食的购销和价格:政府在丰年以平价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商人压价伤农;在灾年则平价出售储备粮,防止商人抬价伤民。李悝的措施由于行之有效,巩固发展了小农经济,使魏国很快富强起来。

④制订《法经》,以加强法制。这是一部保护封建制度的法典。这部《法经》不仅集以前各国法律之大成,而且是秦汉法律的张本,所以李俚被列为战国时代法家的始祖。

⑤改革军制,精选武士,实行“武卒制”。武卒由国家严格挑选,作为常备军成员。不仅有力地加强了魏国的军事力量,也为魏国培植了不少的小农和地主,有助于新型封建经济的发展。

李悝开创的改革纲领,如废除旧贵特权,发展农业,提倡法制等,在当时都是具有普遍性的革新原则。变法为魏国一跃成为战国初年最强盛的国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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