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哥今年34岁,是一名普通工人,四个月前的他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妻子小陈,两人一见面觉得还不错,于是闪婚成为夫妻,按理说新婚夫妻应该如胶似漆才对,然而让江大哥没想到的是,结婚四个月,妻子小陈就以身体不适回了娘家,而后再也不肯回来,这让江大哥很是恼火。 江大哥告诉我们,跟妻子是闪婚夫妻,相识见面到结婚仅用了数天的那种,本以为婚后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谁曾想婚后第四个月二人就因为一些琐事吵架了,之后妻子提出离婚,从此常住娘家不回,怎么劝也没用,为此希望讨个说法。 见到丈夫上门索要解释,妻子小陈显得异常激动,小陈告诉我们,其实与丈夫江大哥之间并无任何感情,之所以与其结伴成为夫妻,那是听说江家所在之地要动工拆迁了,本以为找了个富贵人家,婚后靠着拆迁能坐享其成,结果婚后第四个月发现,这所有的一切皆是传言,为此自己提出离婚并表示愿意净身出户,可丈夫死活要结婚时所给的4万元彩礼钱,不给就不签字,迫不得已只好回娘家躲避起来,直到丈夫主动提出离婚。 妻子这番解释让江大哥无法接受,江大哥表示,夫妻二人结婚的目的不同,往后继续相处确实没什么好处,但既然错都错了,何不将错就错,毕竟双方背负着一个二婚的头衔对谁都不好,如果妻子愿意继续下去,往后工作所挣之钱如数上交,反之坚持离婚的话,那妻子必须归还4万元彩礼钱。对此小陈表示拒绝。 最终,双方不欢而散,小陈提出以房产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为条件,江大哥无法接受并表示走法律途径。对此大家怎么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