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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南宁禁摩扩大化叫声好!

 佛山蟀哥 2019-04-22

【一哥有话说】南宁禁摩区域要扩大了,只要5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南宁基本上就把摩托车赶出了市区,摩托车在南宁也基本上无路可走了。对此,我要为南宁禁摩扩大叫声好!有摩友那纳闷乃至要愤怒了,为什么要叫好不叫坏呢?

这话呀,得要这么说,因为如果南宁禁摩范围扩大不到位的话,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坚定不移建设进程中,在全国人大加大对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合宪性”、“合法性”备案审查力度下,怎么能体现出完全彻底的“违宪”呢?怎么能体现完全彻底的“违法”呢?怎么能让一些“苟且偷骑”,主张“民不与官斗”的摩友明白同样不放过你们?怎么能让更多的南宁市民明白禁摩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剥夺侵犯呢?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南宁禁摩扩大化其实是在上一堂大课!是一堂无论是对地方政府,还是对广大市民都是学生的全民普法课,那些令人敬佩的2500多名联名签字反禁摩的南宁市民就是课代表,而在这堂大课上谁是优秀的,谁是不及格的,用法律试题一考便天下皆知!所以,我要为南宁禁摩扩大化这堂课大大叫声好!不好都不行!

转眼离南宁5月1日的扩大禁摩区域的日子只有10天了,如果南宁5.1真的实施了扩大禁摩区域,那么南宁将违背中国法制化进程,越走越远。

    随着国家今年4月15号治理超标电动车政策实施以来,预示着不合规的电动摩托车治理将越来越严,然而管理者们应该有着正确的预见性的治理,不能只堵不疏,那样将会引发社会阶层的更大矛盾,10多年的禁摩从今而看,明显是错误和不合法的更不用说合理了,禁摩直接导致了超标电动摩托车泛滥成灾,我们看到北京,西安,太原,青岛等等大城市已经意识到了之前的“不合理”逐渐放开了摩托车的禁行,但没想到南宁管理领导的幕僚们是怎么想的,在这个时期,非要至于你们的领导于依法治国的风口浪尖......


我们看到南宁摩友坚决反对禁摩和扩禁摩的错误政策,积极行动起来走街串巷,联名请愿,几天就有2500多名签字诉求反对禁摩我们看到南宁时空网的问卷调查几小时就展现了80%市民反对禁摩。

针对南宁的扩禁摩,我们来转发两篇文章

文章一(来源;深度摩旅)

《关于审查<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合法性、有效性、必要性

提问一:南宁市的交通拥堵现状是摩托车造成的吗?

我们知道,南宁市曾经作为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一直到2002年的禁摩令,长达10几年的禁止南宁市区摩托车新上牌入户,之后南宁市区的摩托车几乎销声匿迹,但是衍生出了高达超过200万辆的超标电动车(2018年就超过了180多万辆,加上没有上牌的数据惊人);2016年,南宁悄悄的恢复了给予快环外的摩托车上牌,到2017年的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的摩托车都可以上牌。根据交警部门自己公布的统计,2017年全年,南宁市上牌摩托车5600辆左右,不及200万辆电动车的一个零头。至于小汽车、货车等汽车,2016年数量就超过了150万辆。通过下面一图,我们可以看到南宁市的交通有多恶劣!

那么,问题来了,南宁那么堵,交通那么差,是因为摩托车造成的吗?如果不是?扩大限摩范围干什么呢?对于现状来说,多一辆摩托车,就可以减少一辆小汽车在路上行驶,最少也是减少一辆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对交通的拥堵只会减缓,不会增加。

    提问二:摩托车还是飞车抢夺的工具吗?

     每每和交警的朋友讨论起这个话题,总是还对摩托车存在一些偏见。在2002年禁摩的那个时代,飞车抢夺确实不少见,那个时候都是开摩托车的多,增加了社会治安的不稳定性。但是,转眼16年过去了,在交警支队上次面对面的时候,对于摩托车是飞车抢夺工具存在陈旧偏见的交警,我就问了句,现在飞车抢夺还多吗?答复基本没有了。那么,南宁快环外不是还有他们言语中的很多摩托车吗?梧州、玉林、宾阳、武鸣、合浦等县市的摩托车更加多,为什么都不去抢了呢?其实社会发展了,货币数字化,摄像头的密集,都让这样的犯罪行为失去了温床,不是摩托车的原因,是社会的进步。所以摩托车不会再成为导致治安不稳定性的因素,更加不能成为加大禁限的理由了。

    提问三:摩托车不环保吗?

     其实,现在的摩托车都是电喷和国标,排量较低自然比汽车环保,也能有效解决市区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一人驾驶的摩托车和一人驾驶的汽车,资源占用和环保的对比优势非常明显。在市区,大部分汽车油耗都消耗在堵塞上,这才是真正的不环保和浪费。同时目前南宁使用的电力大部分来自火电,这是制造污染空气的来源之一,而电动车大容量电池的污染,是长久和难以化解的,对环境而言,一粒小小的钮扣电池可污染600立方米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干电池可污染12立方米水、一立方米土壤,并造成永久性公害,几百万个电动车大容量电池,将严重污染我们的水资源,只是目前你我无法直观感受而已。相比较之下,摩托车在环保上,优于汽车,不会差于电动车。

   提问四:多个交通出行的选择,不好吗?

     电动车大部分人都有,但是因为电动车的特性缺陷,和汽车间缺乏一个衔接,少部分群众才选择摩托车,毕竟现在南宁大多了,电动车不能去办的事走的路,摩托车可以取代汽车实现。多一个选择多条路,多元化的交通才适合南宁。南宁的交通如同一个管道,就那么大,滚入许多个大的球容易导致堵塞管,许多个小的球容易保持通畅,那么简单的道理,就是一定要限制某种出行,封了某个交通工具,就等于进一步的封了自己的路。至于公共交通,现在的公共汽车空载情况严重,同时最后一公里远远不能满足,大部分人有条件还是选择自己能把握的交通工具出行,这个是现实,也是人的习性,你想强求改变这个人的习性,不如改变自己的思路,给大家多个交通出行的选择。

  提问五:新的《交管通告》修改版,在多大范围内征询民意?

   我相信就摩托车扩大限摩范围,根本就没有征询过民意!不久之前南宁交警官微有过一个你的意见我来办,叫大家去投票,关于摩托车的内容是“你是否支持摩托车进入快环内的市区道路”,拜托,大家针对这个问题,无非两种意见,1同意进快环;2不同意进快环。结果最后直接来个扩大到快环外的绕城环道!你敢说你征询过民意吗?上次征集的最后投票敢公布吗?这是不是咄咄怪事?作为政府部门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拍脑袋就拟定通告意见,不需要征询过民意,你哪里来的勇气敢直接违反《立法法》企图通过新通告来“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提问六:新的《交管通告》修改版如果就这样发布,合法吗?

      新《交管通告》修改版的内容的二十一条、“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整改、予以处罚,或者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首先,无期限不分时段的通告限制了全南宁市居民特别是依法上牌办证的摩托车在市区的通行权利,同时无数据支持(2014年南宁市牌全部摩托车均已经基本全部报废),未按交通道路和流量的实际情况(全天会有多少车通行,摩托车在南宁市保有量有多少,实际影响交通情况如何),就直接限制摩托车路权,合法吗?该通告没有经过本级人大讨论,没有听取足够民意,旧通告已经多次被市民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继续偷换交安法概念,并以自行发布的通告限制内容来进行执法处罚,合法吗?如果市交警支队以自己发布的通告,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或将违反了201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2条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因此在《立法法》出台前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个别条款,并不能成为无期限、不分时段、没有实际道路情况依据和民意来限制公民权利的《交管通告》支持!

    提问七:新的《交管通告》修改版如果就这样发布,合理吗?

   看看新通告的第十三条、“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本市专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两轮摩托车除外。”制定这条的同志到底有没有法律常识呢?“法不溯及既往”,“老的按老的办”,包括之前2014年版本的交管通告和2002年的禁摩令,都明确什么时段前入户的摩托车不在这个范围,例如我住万科城(快环边),如果当时要计划扩大禁摩范围,为什么又在17年恢复南宁市内摩托车上牌业务,期间己有很多快环及之外的市民购买了摩托,根据当时的通告,在快环及以外可以合法上路。然而不到一年,突然计划扩大禁摩范围,将导致这些摩托车无法在原本非禁摩路段合法行驶,购车市民的知情权和利益都受到严重侵害,合理吗?这样缺乏法理的条文就这样断了市民原来可以开的车,原来可以走的路,必定导致社会矛盾!难道一夜之间一个通告就让群众依法入户上牌驾驶的摩托车成为废铁甚至家不能回及出不了门,我们还可以讲道理吗?

   提问八:交警部门对南宁市民驾驶摩托车到底有什么偏见?

   不管新的《交管通告》,还是旧的《交管通告》,都让作为群众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摩托车,不分理由不分时段的全天候禁止驶入绕城环道内,作为生产交通工具的货车卡车还可以根据需要办理通行证或在夜间时段进入,同时,南宁市交警支队还成立了女子骑警队,购买了昂贵的宝马摩托车,也在官微称“

据了解,随着南宁城市建设发展,交通形势日益复杂,具有灵活、机动、快速等优点的警用摩托车,无疑是应对突发交通状况,及时赶赴现场的最好交通工具。”

那么,我们交警也知道的摩托车的优点,自己会买会开会发展,可到了南宁市民作为国家法律允许作为日常交通工具驾驶的摩托车,就不给不行要限要禁呢?即便摩托车已经依法入户上牌纳税了,也可以突然就不给继续在原来可以驾驶的路上驾驶了。如果对南宁市民驾驶摩托车没有什么偏见,到底是为什么呢?如果有偏见,偏见又是什么呢?如果完全不解释,也不答复,如同之前我实名建议审查这样,那么是不是权 力 任 性!

    提问九:在南宁不要限摩或者不要扩大禁摩范围,可以吗???

   这条我想替南宁交警回答:完全可以!

    200万辆以上无证及不用年审、速度快、按现时国家标准也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电动摩托车)可以在市区内驾驶,同时南宁交警多次宣传可以管得下管得好,并获得公安部表扬,对于千分之一不到(不要拿陈旧的摩托车保有数量来说事,请核算还有多少摩托车在年审,这个才是真的保有量,更加不要拿南宁原来六个县城的摩托车来充数)的有证有牌,年审纳税,严格考核的摩托车,南宁交警没有信心管好吗?

  对于摩托车,宜管不宜限,建议:一是加强对驾乘人员交通法规、安全等知识的培训教育;二是强化交通指挥,提高交管人员的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执法,大力整顿交通秩序,努力改善交通状况;四是加快建立发达的公交系统,自然调节,缓解压力,既方便百姓出行,又省时快捷高效;五是如果摩托车量出乎意料的大幅度增加,可以根据实际交通情况进行限牌限号,调节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的保有量(北京、上海均对A牌照的摩托车限牌数量不限行市区),这个操作要远有效和合法于限制路权或扩大限行区域去激化矛盾;六是对于极其少数的无牌证及改装摩托车、飚车飚声行为摩托车,一律严厉查处,我们一定双手支持!

    最后,恳请南宁市交警支队能有机会公开方式回答我的九个提问,切勿一刀切式的管理或没有依据的直接加大对摩托车的禁限,而是根据全市交通的实际情况,认识城市交通的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大格局、有责任、有担当的解决好群众的摩托车驾驶需要。

附送 我们广西政法系统的五查五整顿,就是——
查思想,着力整顿理想信念滑坡问题;
查纪律,着力整顿有令不行问题;
查作风,着力整顿不严不实问题; 
查担当,着力整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查管理,着力整顿领导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文章二(来源:时空论坛、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新闻频道

南宁市曾经被称为“骑在摩托上的城市”

如今虽然霸主地位早已被电动车取代

但摩托车在许多南宁人心里依旧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南宁人究竟有多爱骑摩托?

曾经有时空网友写了一首歌《第一次骑摩托》

幽默风趣贴近南宁人生活的歌词

让它火遍了广西

3月底的一纸通告,让禁摩区范围扩大

再一次把禁摩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许多爱摩托的南宁人都坐不住了

近日,网友@-随心所欲-发表了一篇《一位父亲的呐喊:请高抬贵手留给孩子们一个拥有驾驶摩托车的机会!》帖子,情深意切地表达了对摩托车的喜爱。

全文如下:

我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广西南宁人,在这片我热爱的土地上工作生活并和我的爱人一起生养了两个可爱的孩子。

在这座城市里,我骑着摩托车驶过了难忘而美好的青春之路。

和很多老南宁人一样,我们都有着深重的摩托车情怀。

我的第一辆摩托车是在那一年2月14日入户的。我和女朋友玩笑说,它可是我大老婆,你只能是我将来的小老婆哦。

在随后的日子,这辆摩托带着我和我的女朋友去过海边浪漫,跨过高山大河,走过沿边公路,看飞瀑流泉,找寻美食美景,赏秋月落日,历花谢花又开。没有虚度年华的我们因为一辆摩托车见证了世间纯真的爱情……

我不只拥有了摩托,却是因为摩托车让我拥有了幸福的爱情。

说走就走的旅行正是因为我先有了她,我的大老婆。而女朋友的理解和包容成为了我深爱的妻子。

于我而言,毫不夸张的说:她(大老婆)是我能够娶妻生子的助推器(不是说汽车不行,我们绝大多数人不是官二代也不是富二代,你懂的)。

我经常对还没有能够找到另外一半的年轻人说,买一辆摩托车吧,搭上你爱的人,那,结婚就快了。

现在,我们也有了小汽车。但是摩托的情怀依旧在内心深处扎下了根。我会和孩子们讲述我和摩托车的故事,还有和妈妈一起经历过的旅行。我也曾告诉孩子们说:“靠它,我才赢得了你们妈妈的爱情,也才有了你们和这个家庭。”

转眼到了2019年3月底,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一纸《通告》,就决定扩大禁摩区域。下班回家时,我一边看着《通告》,一边看着在台灯下书写作业的孩子们。

内心深处向孩子默默诉说着:“或许将来,大概率事件你们是没有机会在这个城市里驾驶摩托车了。”

我心在流泪,凝固了的血液和复杂无奈的心情交织再一起,五味杂陈,不知所云~

突然,我打断了孩子写作业,我说:“儿子,你以后可能没有骑着心爱摩托车带女朋友兜风机会了,而我,却不希望这是你难找老婆的理由哦!”

孩子诧异惊奇的看着我,不知道我想表达什么……   

为什么城市的管理者、决策者们会对摩托车这样痛下“杀手”?

前些日子,四川凉山高原的那场森林大火,无情吞没了30位消防英雄。

这些烈士们的遗体,是用摩托车从海拔3千多米的高原深山里一具一具拉下山来的。

请问,汽车能够做到吗?

想当年的汶川地震,玉树泥石流第一时间到达震中和灾区的也同样是摩托车组成的救援车队。

现实中,多数摩托车的爱好者和使用者们,都有参与并默默无闻地做着爱心公益活动。

他们不求回报,没有任何世俗功利心,没有宣传,十数年如一日的奉献着自己的大爱。

你们知道吗?未来,如果新的战争再次来临,又或者发生自然灾害时,在道路已经严重损毁的情况下,你们认为还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进行快速机动救援?真到了那一天,还有谁具备熟练驾驶摩托车的技能?

我认为,摩托是为数不多交通工具中的一种。它和其他的交通工具没有什么两样,如果有,那就是无厘头的歧视。

照这样发展下去,我们的下一代已经没有多少人会驾驶摩托车了。

那时,摩托车的存量估计也不多了。中国摩托企业也该消亡了吧?

你们可曾还记得?当年淮海战役胜利后,陈毅曾深情地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

时至今日,已经不大可能再靠人民的小推车了。

然而,你是否为战备的需求考虑过,留点战时或灾时可用的交通工具?让摩托车能“存活”在人民群众的手上?

你们知道吗?摩托车行业(包含电摩)绝大部分都是民营工业企业,这个行业可是中国工业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一直以来,它们生存就很困难。在这样愈演愈烈的禁摩限电的大环境下,就是这个行业的灭顶之灾。

就更不要说什么创新,发展和弯道超车了。

你们可知?摩托车不仅仅是实用工具,而且还是休闲娱乐、体育赛事,自驾旅游等等行业中的新星龙头带动项目。

这个项目上下游服务配套行业延伸等项带来的消费也是一个巨大的天量数字。

中国工业目前单就摩托车行业来讲,整车年产值1500亿左右,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相结合,潜在消费却在1万亿左右。

眼下在国家经济总体下行的趋势下,城市管理者更应该采用放开政策,多业并举,给民众多出一个在摩托车产业上的消费选项。


你们知道吗?对于孩子们未来而言,摩托车应该是他们人生成长相伴过程中的一个伙伴。

在国外,很多家庭会把摩托车作为孩子们成年礼的礼物,标志着孩子们走向成熟。拥有一辆摩托车代表着年轻人果敢、坚毅,富有挑战精神的象征。

你们可知?摩托能够提高结婚率哦!

中国大城市的结婚率低,生育愿望低,这个社会性难题,原因很多不展开赘述。

大家想过没有,大城市禁行摩托是否也是阻止青年男女结婚的一个原因呢?

汽车有汽车的姿势,摩托有摩托的优势。当两个人驾驶着摩托车,“同呼吸”“心连心”“共命运”的时候。那么,是否就向婚姻走近了一步呢?

强烈建议,这个可以让民政部门(管结婚的)考虑做一个课题研究——骑摩托能提高多少结婚率?

有关于脑残们提出驾驶摩托车危险,容易发生盗抢等等借口。我只想告诉你,请闭上你的臭嘴巴!

禁限摩托通行可以治堵,治污染,这里就不想再解释了,和脑残争论粑粑是香是臭就是对粑粑的侮辱。

至于个别人所言:“你们可以到不禁摩托车的地方骑行啊!”

我想告诉你。“我要骑摩托车回家,摩托是我的爱人,我不可能丢下它,这就是爱。”

我以为,城市的管理者们,为城市的经济利益操碎了心。

并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且拥有秒杀了群众选择摩托出行权利的胆量。

冠冕堂皇,胡说八道的摆出站不住脚的理由来说事儿禁限。真的是“难为天下父母官”们啦啊!

而我们作为孩子父母的我们,何尝有不是怀揣着一种“难为天下父母心”了呢?

借此机会,在此呐喊!“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为了人类家园的共同幸福!

请大人们高抬贵手留给孩子们一个拥有驾驶摩托车的机会和空间吧!

帖子发出不久

就得到了273个回复

南宁的禁摩、限摩政策

其实南宁市实施“禁摩”“限摩”已经10余年了已经很多年,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改变。

早在2002年1月6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公安局等6个部门《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 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意见的通知》正式施行。按该通知规定,南宁市摩托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10年后依据安全检查结果,车况仍好的可以延期3年,也就是说最长年限为13年。这也意味着,南宁市最后一批上牌的民用摩托车,最后报废年限为2015年1月10日。2015年1月份以后不能再将摩托车驶入市区,且需自行报废。2015年2月起,驾驶报废摩托车、外地车牌摩托车违规进入市区者将根据相关规定处以5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根据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摩托车注册登记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置的一项行政许可,2005年因南宁市邕宁县撤县并区后,为适应城郊道路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需要,允许市民在仙葫车管工作站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不过,即使摩托车能够上牌也不能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快速环路”是指由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桥、清川大道、秀厢大道和厢竹大道及连接以上各道路的各立交桥组成的城市快速路环线。

2019年3月底,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通告第十条规定“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而“绕城环道”是指由那安快速路(安吉东收费站至那马北互通立交桥)、原绕城高速南环(那安快速路至原玉洞收费站)、银海大道、那洪大道、洪历路、三津大道、西明大桥、罗文大道、高新大道、安吉大道、高安路、G75兰海高速(安吉收费站至安吉东收费站段)组成的道路环线。

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属于本市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专用摩托车;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正三轮摩托车,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
“本市区籍”,是指车辆登记地为南宁市(不含武鸣区及市辖各县),且登记住址为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范围。

这也就意味着

基本上整个南宁的主要城区

都将禁止摩托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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