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19年初修订实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提出了土地经营权,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融资担保等事项。此项制度规定,有利于促进规模经营,也能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 那么,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前提,就需要我们清楚并了解,哪些土地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里规定的农村土地呢?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可以同时根据以下两方面确定农村土地: 一、根据土地的性质 1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有三种形式:
针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需要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2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二、根据土地的用途 《农村土地承包法》里农村土地是指用于农业用途的土地,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农用地。 农业用途是指将土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等。农业用途一般是和非农建设相对的概念,非农建设是指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目的以外的建设活动。农村土地的承包方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比如不得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矿等,不得占有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 总之,《农村土地承包法》里的农村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及养殖水面、“四荒地”等其他农业地,以及国有所有但是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草地及养殖水面、“四荒地”等其他农业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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