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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的禁止行为

 千股封牛 2019-04-23
2019-04-23 12:11:50 来源: 同花顺综合

  记者日前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已经针对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承销业务形成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券商进行了意见征求。根据通知,该意见将于4月24日17:00前完成反馈意见的收集。在业内人士看来,中证协的此番征求意见,意味着科创板的投行业务活动将得到进一步约束。

  在配套的起草说明中,监管层指出此次规范的主要思路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承销机构的内部控制规范。承销商应当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控制业务风险,做实质控部门的职责,提升内控的有效性。

  二是加强对推介和销售工作管理的规范。参考境外成熟市场经验,体现市场化原则,增加战略投资者路演推介环节,明确战略投资者一对一路演推介时间及路演推介内容,加强对公开路演、现场路演的自律管理,引入律师事前培训环节。

  三是加强对承销商发行定价、簿记建档的规范,加强对承销商在发行承销工作中的自律监督,强调簿记建档工作的纪律性,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行为的自律规范。

  四是加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规范,提高对报告的内容、风险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估值结论的要求,建立健全投价报告的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引导市场理性定价。

  五是强化对科创板承销商的自律管理力度。加强对承销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报送要求,加强对承销商的自律监督作用,加大自律惩戒处罚力度,加强自律规则执行情况检查和落实,完善与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衔接。

  11项禁令

  此外,上述规范还对承销商提出了不少于11项禁止行为:

  1。投资者报价信息公开披露前泄露投资者报价信息;

  2。操纵发行定价;

  3。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或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

  4。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

  5。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6。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7。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投资者配售;

  8。与网下投资者互相串通,协商报价和配售;

  9。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为投资者报价;

  10。收取网下投资者回扣或其他相关利益;

  11。未按事先披露的原则剔除报价和确定有效报价。           


  “性价比最高”的参与方式——科创板“网下打新”要求私募规模须超10亿元,违规者“拉黑”!

  中证君了解到,日前有关部门向包括私募基金在内的“网下投资者”下发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要求于24日前提交反馈意见。

  《办法》明确了参与科创板“网下打新”的条件:私募基金须管理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办法还设立了负面清单,违规者将被拉黑。

  不过,这只是征求意见稿,具体规定要等正式规则出来才能确定。

  “网下打新”即新股网下申购,是指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由于A股发行存在一二级差价,打新有望取得可观收益,因此一直备受关注。“网下打新”中签的概率显著高于网上打新。

  四大重点指导“网下打新”

  中证君仔细阅读了《办法》,发现有四点值得注意:

  一是私募基金参与“打新”管理规模须超过10亿元。

  中证君对比了《办法》和现行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券商承销业务规范》发现,《办法》核心的新增内容是关于私募机构门槛的划定。

  根据《办法》,参与科创板网下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总规模连续 2 个季度 10 亿元以上,且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 2 年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为 6000 万以上,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

  二是券商推荐网下投资者担责。

  此外,《办法》还强化了券商公司推荐责任。要求证券公司开展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推荐工作的,应制定明确的推荐标准,对所推荐投资者的投资经验、信用记录、定价能力、资产管理规模等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对所推荐投资者注册的产品数量与其管理能力是否匹配进行审慎核查。

  明确证券公司未尽审慎核查责任、推荐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产品注册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的,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证券公司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三是同一投资者报价不超过三个。

  在询价环节上,办法提出,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相较于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增加了“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的要求。

  四是违规将被“拉黑”。

  办法首次提出了“报价环节负面行为清单”和“操作环节负面行为清单”,二者总计18条,具体内容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券商承销业务规范》基本一致。

  《办法》明确,配售对象对两个负面清单中的18条内容在网下询价业务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度内违规一次的,列入黑名单六个月;违规两次(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多次违规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有关部门一年内不接受该网下投资者注册新的配售对象;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取消该投资者新股网下询价资格,三年内不得注册为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在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

  被列入黑名单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

  少数派投资创始人周良表示,设立门槛有利于提高网下询价的专业水平和定价能力。针对券商推荐需要承担责任这一要求,他表示,之前申请询价资格,券商也要审核,这次更强调了该事项。券商和询价对象会更珍惜询价资格,促进合规运作。

  据中证君了解,私募人士对科创板“网下打新”寄予厚望,更有业内人士称之为“性价比最高”的科创板参与方式。

  “网下打新”赚钱概率高

  私募人士对科创板“网下打新”寄予厚望基于两大原因:一是中签概率较高,二是赚钱概率大。

  周良指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大幅提升。

  首先,在目前A股的打新规则中,只有10%的股票是用于“网下投资者”配售的,其余90%都是用于网上发行的。但是在科创板中,网下发行比例将大幅提高,至少达到70%(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亿股的)、80%(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

  其次,个人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科创板的网下询价。在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是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的。A类为社保、公募、养老金等,B类为保险公司,其他投资者均算做C类,这里面包括私募、券商自营、券商资管等。在目前的A股中,个人投资者是可以参与主板、创业板IPO的网下询价的。但是在科创板的规定中,C类配售对象中并未包括个人投资者。没有了个人投资者,在科创板的网下打新中,C类户数会减少6成左右。

  这两重因素决定下,科创板的中签概率将大幅提升。

  周良指出,科创板上市股票的一二级价格出现倒挂的可能性不大。原因是最新规则中,网下发行数量的50%会优先向公募、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等配售。因此询价便会很考验这些机构的定价能力,定出的价格不大可能使社保基金等都出现亏损。此外,部分网下打新投资者配售之后有锁定期。这两重因素下,科创板一二级发行的差价将长期存在。

  基金准备好子弹迎战科创板

  中证君了解到私募基金参与科创板的热情颇高,2019年以来已经备案的名称中含“科创”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有不少。此前不少私募基金也对参与科创板的“网下打新”表现出非常高的积极性。

  2019年以来备案的

  名称中含“科创”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数据来源:基金业协会官网

  除了私募基金,普通投资者还可通过公募基金科创主题基金、科创板基金,以及战略配售基金来参与科创板。公募基金的参与门槛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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