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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20181203

 yxzxyz15 2019-04-25

    “南阳镇、武曲镇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11月22日,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武曲镇政府镇长刘志勇、南阳镇政府副镇长刘奶伙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福建省寿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生态环保领域问责典型案例。

  此前,福建省委巡视四组巡视寿宁期间,收到群众反映南阳镇三石石板材厂、武曲镇辉磊石板材厂停产拆除期间恢复供电违规生产的问题线索。

  寿宁县纪委监委积极配合巡视工作,组织该县公安局、环保局等单位成立核查组,采取逆向倒查的方式,全面核查违规违纪事实、履职情况、日常监督情况,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相关单位主管责任以及部门监管责任,以严格的问责追责推动生态环保领域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除了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我们还对县经商局、县环保局以及县环境监察大队履行主管责任、监管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予以诫勉。”寿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2月以来,寿宁县委、县政府相继印发《寿宁县石材加工企业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2018年1月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期间,南阳镇、武曲镇未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未对辖区内三石石板材厂、辉磊石板材厂予以关闭取缔,致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间,两家企业一直未停电停产,使用大、小型切割机进行作业;南阳镇、武曲镇相关负责人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多次发现两家企业违规生产,但在向该县经商局报送整治工作进度时,均未如实填报该两家企业未停电停产情况。

  据了解,寿宁县纪委监委将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聚焦于相关职能部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上级交办转办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生态环保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责任追究工作等台账,对省委巡视四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室跟进,按照从严、从快、从细的原则,核查落实。

  “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寿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生态环保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而形成强大震慑。

  下一阶段,寿宁县纪委监委还将适时开展 “回头看”,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加大问责力度。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挖掘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寿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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