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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请大明高僧吃饭,饭后高僧写诗谢恩,朱元璋:杀了这妖僧!

 山地之仔 2019-04-26

唐代是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辉煌时期,写诗的能力被纳入科举考试之中,文人墨客都竞相写诗读诗,连许多像皮日休这样的僧人也会写诗。到了大明朝,也出了一个才华横溢的高僧,俗名叫做黄来复。因为诗写得好,还被朱元璋奉为座上宾。

来复生活在元末明初,原本是饱读诗书的文人,但是由于天下大乱,社会动荡不安,他为了躲避,就削发出家为僧了。由于才华横溢,风流倜傥,连皇朱元璋都听说了来复的盛名。朱元璋很赏识来复,便把他招到朝廷,当了从七品的给事中。

来复到了朝廷以后,觉得自己的官职配不上自己的才华。他便写了一首诗:“挂冠赢得赋闲居,听雨罗浮老故庐。夜滴梧桐灯尽后,晓临荷芰酒醒初。”大意就是做官还不如回家赋闲。这一下可把朱元璋惹恼了。

来复虽然剃了头,但是留着一把长胡子。朱元璋就质问他:“你已经当和尚了,为什么六根不清净,还留着胡子呢?”来复简短地回复了朱元璋:“削发除烦恼,留须表丈夫。”他的意思就是剃度出家是为了远离人世间的烦恼,而留着胡须却是为了表明自己的大丈夫气概。

朱元璋当即抚掌而笑,没有继续刁难来复,让他回去当和尚了。但是以朱元璋记仇和多疑的性格,是不可能就这么善罢甘休的。回顾史书我们可以看到,朱元璋连当年跟自己的一起打天下的手下大将都没有放过,更何况是来复呢?终于,他找到了机会。

这天,朱元璋设宴请来复吃饭,算是为他送别。而当来复吃完饭后,就写了一首诗来感谢皇帝的恩典。他写道:“金盘苏合来殊域,玉盏醍醐出上方,稠叠滥承天上赐,自惭无德诵陶唐。”朱元璋立即大做文章,认为诗中的“殊”字是“歹”和“朱”合并,是对大明的诅咒,还把最后一句看作是对皇帝的贬低,认为朱元璋不如历史上的贤明君主。

就这样,朱元璋看完诗后怒不可遏,当即大喊要“杀了这妖僧”。来复像是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结局,他听闻之后,只是默默地闭上眼睛,用打坐的姿势坐在大殿上,半晌都没有动静。当人们上前去看时,发现来复已经圆寂了。对于来复的死,有人猜测,这可能是皇帝在赏赐的饭菜中下了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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