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29132×20=582640元 农村居民19212×20=384240元 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61547÷12个月×6个月=30773.5元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8404×(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2、农村居民:8424×(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 : 一级伤残为29132元×20年=582640元; 二级伤残为582640元×90%=524376元; 三级伤残为582640元×80%=466112元; 四级伤残为582640元×70%=407848元; 五级伤残为582640元×60%=349584元; 六级伤残为582640元×50%=291320元; 七级伤残为582640元×40%=233056元; 八级伤残为582640元×30%=174792元; 九级伤残为582640元×20%=116528元; 十级伤残为582640元×10%=58264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19212元×20年=384240元; 二级伤残为384240元×90%=345816元 三级伤残为384240元×80%=307392元; 四级伤残为384240元×70%=268968元; 五级伤残为384240元×60%=230544元; 六级伤残为384240元×50%=192192元; 七级伤残为384240元×40%=153696元; 八级伤残为384240元×30%=115272元; 九级伤残为384240元×20%=76848元; 十级伤残为384240元×10%=38424元。 关于转发山西省 由于省统计局未公布我省201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级人民法院、公安交警及人民调解组织参照“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和的标准执行。“居民户口”的参照城镇居民的标准执行。 一、山西省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132元。 二、山西省2017年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061元。 三、山西省201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547元。 四、山西省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8404元。 五、山西省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424元。 六、山西省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88元。 2017年山西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一)农、林、牧、渔业:51930元; (二)采矿业:65334元; (三)制造业:48800元;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7582元; (五)建筑业:50384元; (六)批发与零售业:43710元;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6471元; (八)住宿和餐饮业:31030元;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7870元; (十)金融业:80556元; (十一)房地产业:47814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2939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7918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0961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547元; (十六)教育:67798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56466元; (十八)文化、体育与娱乐业:53992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9443元。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公安厅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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