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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增值税税收政策优惠

 昵称42143073 2019-04-27

1、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2、有机肥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3、农资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企业生产销售的磷肥、氮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免征增值税.对农膜以及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产品,免征增值税.

4、蔬菜流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5、鲜活肉蛋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农产品加工增值税税收政策优惠

农产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优惠.

1、减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对销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的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3、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农机制造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节能节水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好了,关于上述'农产品加工增值税税收政策优惠'的问题,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这些惠农政策的推行,极大的方便了农业的发展,我们要抓紧这个机会,大力发展农业及其他相关产业.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在线咨询我们的会计学堂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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