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散記
2009/03/17 19:00
紫微斗數飛星四化散記之十一\自化的理則技法之二 前言A宮有自化祿或自化忌,表示某宮有變異等等。今再續此主題。但實際上 關於自化之理則,自亦不可能於短短一二篇文章中完整的敘述,這就有待於他 日之補充了。這一篇主要是集中在【自化和生數宮的運用上】! ※前說凡某宮自化祿,則要從某宮處飛忌。同理凡某宮自化忌,則要從某宮處 飛祿再轉忌。 ※生數宮即是命財官田,即是1,5,9,10之宮。 ※本文即是扣緊上項之自化祿或自化忌+生數宮的運用理則。 ※凡某一宮有自化祿或自化忌之時,《若係自化權科不論,因祿忌主因果》。 則另一飛忌或飛祿,絕不可跑到生數宮來;即另一飛忌或飛祿,不能跑到命 財官田這四個生數宮! ◎因為命財官田為生數位,當自化祿或忌時,另一飛忌或飛祿,再跑到生數 位時,就是【數歸生數,自生自滅】! ◎何謂【數歸生數,自生自滅】? ◆數歸生數的第一個數,我把它改為原來自化祿或忌的那一個宮職,這樣 就清楚許多。變成【宮歸生數,自生自滅】! ◆什麼是自生自滅?剛好佛家有這一句很適用!【法不孤起,仗緣方生】 又謂【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生是先說有,滅是說轉無。 ◎如舉例: ◆夫妻宮自化祿,另一飛忌入命,夫妻必自生自滅,有姻緣但無法偕老。 ◆兄弟宮自化祿,另一飛忌入命,有兄弟手足的因緣,但是無緣論。 ◆財帛宮自化忌,另一飛祿入命,財物損光。 ◎如果另一飛忌或飛祿跑到命財官田時;而命財官田又本坐有生年的祿或忌 時。這種情形更加嚴重。若是命財官田坐有生年的權或科,則稍減其凶, 但只是災較輕,仍是為禍的。 ◎應期的時點: ◆某宮自化祿,另一飛忌跑到命財官田時;當被此飛忌所沖之年。 ◆某宮自化忌,另一飛祿跑到命財官田時;當被此飛祿所照之年。 ◎又有一種情形是,某宮自化祿或自化忌,但另一飛忌或飛祿,不是跑到命 財官田,而是跑到遷福夫子,來沖或照命財官田時,此原則上為害反不若 嚴重。如舉例夫妻宮自化祿,另一飛忌入子,不入田宅的生數宮,但入子 女宮,則沖田宅宮,夫妻僅是無緣爭吵而已;不能斷為婚局有破,何事爭 吵?忌入之子女宮之事也。子女可以說是子女的教養之事或直言桃花合夥 之事等。所以像這種不入生數宮,多是屬於對待的問題。 ◎又有一種情形是,某宮自化祿或自化忌,另一飛忌或飛祿,跑到命財官田 時;若此時命財官田沒有生年祿忌,但有自化時,可稍減其害之力道,但 是仍是自生自滅。 ◎以上這種某宮自化祿或自化忌,另一飛忌或飛祿,跑到命財官田 時;都是 所謂【數歸生數,自生自滅】!也是【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 ◆某宮是六親,則該六親宮無緣,消失。 ◆某宮是財官,則財官損的精光。 ◎但以上若是屬於四六之用的進退馬時,則仍依進退馬四六之理來用之,不 依本理之用了。 原文地址:紫微斗數之紫天學堂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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